豫资海元**城市产业综合体
搬仓服务项目直接采购采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下称:豫资海元)
2.采购项目:豫资海元**城市产业综合体搬仓服务项目
3.拟采购服务内容:结合豫资海元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新客户顺利入驻,开展原承租客户**安得智****公司(下称:安得公司)调仓搬迁工作。拟采购搬仓服务,****公司原承租的豫资海元**城市产业综合体A4地块1#物流仓内货物、设备、货架、办公用品、仓储物料等全部物资装卸转运、卸车就位、货架复原等全流程搬迁工作,将上述物资搬迁至豫资海元**城市产业综合体A1地块1#物流仓、A2地块1#物流仓,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4.预算金额:控制价不超过25万元(含税,****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服务时间:合同期限根据服务内容确定,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6.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鉴于本次搬仓货品均为家电类,具有专业装卸、原厂防护、专属运输等特殊要求。基于家电产品的供应链归属及安得内部的承运商管理体系,本次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公司物流服务商****提供搬仓服务。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三、公示期限
2026年8月11日12时00分至2026年8月14日12时00分
四、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8月11日12时00分至2026年8月14日12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反馈至****(地址:**省**市**区王安路以东、王村7号路以南3号倒班楼2楼,联系人:韩女士,联系电话:0377-****8288)。
异议函须阐明采购需求指标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377-****8288
七、监督部门
名称:**省中豫****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邮箱:****@zyyzgrou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