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 “双减” 政策,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解决课后素质拓展服务师资短缺问题,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水平,按照《****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30号)、《****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我市课后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24】8号),及《****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番教通【2025】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为给我校学生提供安全有序、丰富多样的优质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决定对****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引入具备资质条件、办学经验丰富、诚信度高、管理严格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引进第三方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服务期自2026年9月1日起至 2027年8月31日止(遴选有效期为一年,但是合同按一学期签一次)。
(一)机构类型及基础资质
第三方机构含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民办****俱乐部,青少年宫、高校、****协会等。其中,民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并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无违法纪录。民办****俱乐部已通过市级****俱乐部评估。引入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所需的专业人士、技术和设备等保障能力,其办学行为规范,信用状况良好,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备。
(二)机构负责人资质
准入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多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教师资质
聘任的专职、兼职教师应当符合《****办公厅****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9号)对从业人士的基本要求,符合《****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具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专项教练资格证、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教授资格证书。
(四)经营规范
****学校开展的相关兴趣活动项目,须在本机构的经营许可范围内,不得超范围经营。****服务队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和管理。
****教育局备案
****教育局评审符合准入条件,并在《2026学年番****学校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士名单》内。
(六)数字化服务资质
准入机构需具备课程报名、收费和退费、结算等数字化服务,准入机构所提供第三方服务平台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第三方服务平台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并不限于:
1.入库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白名单;
2.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证明、**部安全备案证明;
3.著作权登记证书;
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ICP经营许可);
5.ICP备案/许可证号及域名信息。
(一)资质审核:****委员会对拟准入机构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对资质材料不齐的机构要求限期补充资料,资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与遴选。
(二)现场遴选:2026年8月17日上午9:00,通过资质审核的机构需要准备相关的介绍视频并进行现场演示。具体流程如下:
1.试讲环节:机构代表现场演示(3分钟)。
2.答辩环节:遴选小组成员针对课程设计、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提问(1分钟)。
3.综合评分:遴选小组根据准入评分细则对机构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序。
(三)结果公示:结果将发布在****公众号及公示栏,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机构。
(四)政策调整:遴选工作期间如遇上级部门发布新的相关政策或要求,学校将结合实际对遴选流程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告知相关机构。
(一)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下午17:00前(逾期提交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二)提交纸质资料地点:****门卫室(**市**区南村镇国泰路46号)
(三)提交资料要求:
准入机构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资料,所有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包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办学许可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对应架构类型)、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拟提供入校课程的详细介绍、拟派出入校服务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等,以及第三方服务平台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并不仅限于:1.入库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白名单;2.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证明、**部安全备案证明;3.著作权登记证书;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ICP经营许可);5.ICP备案/许可证号及域名信息。)
(一)参选机构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所有提交的材料无论是否入选,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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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