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太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增设无人机巡检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太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增设无人机巡检系统,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增设无人机巡检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标书代写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石太高速改扩建工程总体呈东西走向,路线****收费站****收费站、**收费站、秀林收费站、****收费站终于**县核桃园村西南的冀晋省界,与青银高速公路**段相接,路线全长 51.636 公里。项目依托石太高速改扩建工程,针对山区高速公路地形复杂、气候多变、交通流量大等特点,提出基于低空智联网的智慧高速创新应用方案。通过部署无人机巡检系统,实现对路域环境全天候、全覆盖监测,重点解决传统人工巡检效率低、盲区多、风险高等难题。结合高清视频、红外感知与 AI 识别技术,构建“空天地 ”一体化的智能运维体系,提升道路养护科学化水平及应急响应能力。
石太高速作为连接**与**的重要交通动脉,承担着区域间能源、物流及人员往来的重要功能。随着2025年10月改扩建工程全线通车, 目前道路为双向六/八车道,但是小客车速度仍然按照80公里/小时进行限速,基于道路通行效率和节能减排号召,将小客车速度提升至100公里/小时将是最优选择,小客车提速对管控需求升级,亟需引入高效智能的巡检手段。无人机作为无人值守平台,具备强风抵抗能力,可实现全天候、全场景无人值守作业,能有效破解石太高速巡检难题,助力小客车提速升级。
2.1.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系统调试,质保期2年。
2.1.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石太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增设无人机巡检系统,布设5台无人机,构建自动化巡检体系。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详见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包含无人机设备及软件系统采购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5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供货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0日9:00至2026年8月14日17:00(**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录“**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7日14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标服务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 地 址:**市**区振岗路120号 |
地 址:**市建设南大街269****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
| 邮 编:050000 |
邮 编:050000 |
| 联系人:刘治 |
联 系 人:蒋世伟 |
| 电 话:0311-****5530 |
电 话:0311-****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