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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1-****600
传真:0911-****600
通讯地址:****行政审批局
邮编:7275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 1 | 芦村一号矿锅炉房改造工程 | **省**市**直罗镇 | **** | ******公司 | ****煤矿厂区燃煤锅炉房改造为燃气锅炉房,原燃煤锅炉房规模为2台14MW高温热水锅炉及1台8.4MW高温热水锅炉拆除,**2台14MW+1台10.5MW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原有管网、换热站等设施完善利旧,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 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