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局关于********派出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的批复、莲审批初设〔202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50%市财政补贴资金,50%区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951.85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841.00 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335㎡(约合5亩),总建筑面积2860.14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78.29 ㎡,地下建筑面积381.85㎡,停车位30辆,建筑密度28.05%,绿地率35%,容积率0.74。主要建设窗口用房、办公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派出所建设标准用房以及附属设施等。 (1)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860.14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78.29 ㎡,地下建筑面积381.85㎡),包含3座建筑,分别综合楼、附属用房和消防水池。 (2)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583.3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44.17㎡,地下建筑面积239.15㎡;地上3层,局部地下1层。地下部分主要功能包括询问室、辨认室、信息采**全检查室、留置室、证保管室等,地上部分主要功能包括:证照办理大厅、****办公室、****办公室、****工作室、备勤用房、阅览室、****档案室等功能。 (3)附属用房地上1层,地上建筑面积125.29㎡;包括厨房、餐厅等内容。 (4)消防水池地上1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51.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83㎡,地下建筑面积142.7㎡。 建设地点:**市**区长城南大街与南河坡路交叉口西南角(府河片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18.791495万元。计划工期:295 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其他: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项目经理提供2026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标书代写
3.1.3财务要求:投****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6****公司无财****银行资信证明)。
3.1.4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7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10 09:00至2026-08-17 09: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17 09:1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3)评标专家以“远程、异地、分散的方式”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向****、****提出,联系人:刘硕、李博飞,联系电话:0312-****110、0312-****66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电话: 0312-****333
电子邮箱: ****@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投标人;付费全额:0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地址: | **市天威东路2166号 | 地址: | ****开发区**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 |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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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刘硕 |
项目负责人: | 李博飞 |
| 电话: | 0312-****110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661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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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163.com |
电子邮件: | ****@126.com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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