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花园小学食堂用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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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就其****食堂用工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食堂用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每月在校师生实际代伙总收入的20%(不含本数)(师生为每人每天代伙费9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服务期:一年

7.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依法缓缴、免缴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代写

1.6 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7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点的相应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代写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请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1: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三楼东前台处现场获取。

获取方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并联系经办人获取文****公司全称+项目简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翠岗路48#)三楼东开标一室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24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翠岗路48#)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 ****

联系人: 许老师

电话:0514-****0939

地址:**市**西路4号

(二)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孙玉君

电话:0514-****9122

地址:**市翠岗路48号

****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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