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环境监测监察及应急指挥业务用房(一期)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以莆发改审【2018】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荔**拱辰街道莘郊村;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发布的工程预算书)预制构件生产及安装、主体结构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智能化、供配电工程、桩基施工、土方施工、室外总体、装饰装修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1970.53平方米, 属于中型工程,因此确定为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2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46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具备自有(指施工企业参股****公司直接参股的生产企业)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
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应属于《关于公布**省第一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筑[2018]7号)或《关于公布**省第二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筑〔2018〕24号)或《关于公布**省第三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筑〔2019〕4号)或《关于公布**省第四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筑〔2019〕9号)或《关于公布**省第五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筑〔2020〕3号)或《关于公布**省第六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筑〔2020〕4号)或《关于公布**省第七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筑〔2021〕2号)
公布的名单企业。(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更多批次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名单内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的要求)标书代写
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单位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投标****构件厂****构件厂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内资基本情况表扫描件;相关扫描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即可);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的规定)。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6日 08:00:00至2021年5月25日 09:00:00通过****中心网(http://www.****.cn)和**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5月25日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8.1/ 18.2.1。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8.1/ 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标书代写2021年5月25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标书代写**市公共**交易电子平台(http://ggzyj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荔**大道2169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4-****016,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邮箱:/
电话:0594-****006,传真:/
联系人:张女士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ggzyjy.****.cn/fwzx/
联系电话:0594-****2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4-****050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