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发布日期:2026-08-10 09:50:40
附件1-3
****NHI/SL2026-0291 项目减速机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NHI/SL2026-0291项目减速机。
(二)技术要求:详见减速机采购要求。
(三)招标数量:26台。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6年8月19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15日。标书代写
(六)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30个工作日。
二、资质要求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最新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如有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则必须承诺其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标人(被授权人)需带好身份证原件。
3.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4.主要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的介绍(如有)。
5.质量保证措施、违约责任、售后服务、商务承诺等。
6.投标人开票信息。
7.企业介绍、投标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公司座机号码。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邮箱地址:****@126.com)。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招标服务费300元。
五、招标单位信息
(一)单位名称:****
(二)联系地址:****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邮编:110141。
(三)联系人:刘晓峰;手机号:182****7051。
(四)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150****0500;电子邮箱地址:nhijb@nhi.****.cn。
****
公告时间:2026年8月10日
减速机招标要求
(合同编号:NHI/SL2026-0291、生产编号:ZX****002)
(文件号:ZX****002-02JX)
本招标要求适用于 侧式悬臂堆料机(XD0252P) 配套用减速机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招标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招标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招标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招标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投标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技术要求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 1 |
使用条件 |
||
| 1.1 |
海拔 |
||
| 1.2 |
是否室内 |
室内作业,高粉尘 |
|
| 1.3 |
温度 |
最热月平均气温33℃,最低月平均温度15℃ |
|
| 1.4 |
冷却水 |
||
| 1.5 |
工作制 |
重型工作制 |
|
| 1.6 |
输入/输出联轴器形式,重量(联轴器不在供货范围) |
||
| 1.7 |
年降水量: 湿度: 地震加速度(g): 地震强度(度): |
月平均湿度:43%~89% |
|
| 2 |
减速机参数 |
(胶带机驱动) |
|
| 2.1 |
型式描述 |
卧式直交轴齿轮箱,卧式安装,输出轴为带缩紧盘的空心轴 |
|
| 2.2 |
型号 |
||
| 2.3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37kW/30kW |
|
| 2.4 |
输入转速 |
1480r/min |
|
| 2.5 |
输出转速 |
||
| 2.6 |
速比 |
25 |
|
| 2.7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2 |
|
| 2.8 |
温升要求 |
||
| 2.9 |
润滑方式 |
||
| 2.9.1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 2.9.2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
| 2.9.3 |
润滑油/脂牌号 |
||
| 2.10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含 |
|
| 2.11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悬臂胶带机减速器有载端温度信号、高速轴温度、震动模拟量信号 |
|
| 2.12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
| 2.13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齿面精度不小于6级,齿面硬度为HRC58~62 |
|
| 2.14 |
是否磨齿 |
||
| 2.15 |
是否修形 |
||
| 2.16 |
轴承品牌 |
||
| 2.17 |
是否含底座 |
||
| 2.18 |
旋向 |
双向 |
|
| 2.19 |
执行标准 |
||
| 2.20 |
颜色要求 |
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
|
| 2.21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 2.22 |
重量 |
||
| 2.23 |
其它 |
带风扇(输入轴安装空间按标准轴头执行) |
|
| 2.24 |
供货数量 |
1 |
|
| 3 |
减速机参数 |
(行走三合一) |
|
| 3.1 |
型式描述 |
减速电机带YE3及以**能效变频电机,防护等级IP54,F级绝缘,B级温升、带内制动器。 |
|
| 3.2 |
型号 |
参考型号: |
|
| 3.3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4kW/3kW |
|
| 3.4 |
输入转速 |
||
| 3.5 |
输出转速 |
10.5r/min |
|
| 3.6 |
速比 |
||
| 3.7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2 |
|
| 3.8 |
温升要求 |
B |
|
| 3.9 |
润滑方式 |
||
| 3.9.1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 3.9.2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
| 3.9.3 |
润滑油/脂牌号 |
||
| 3.10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含 |
|
| 3.11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
| 3.12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
| 3.13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齿面精度不小于6级,齿面硬度为HRC58~62 |
|
| 3.14 |
是否磨齿 |
||
| 3.15 |
是否修形 |
||
| 3.16 |
轴承品牌 |
||
| 3.17 |
是否含底座 |
含支臂,立式安装 |
|
| 3.18 |
旋向 |
双向 |
|
| 3.19 |
执行标准 |
||
| 3.20 |
颜色要求 |
||
| 3.21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 3.22 |
重量 |
||
| 3.23 |
其它 |
空心轴(带锁紧盘) 电机冷却方式:IC416 强冷风扇功率 (kW): 强冷风扇电流 (A): 强冷风扇电压 (V): 制动器功率 (kW): 制动器电流 (A): 制动器电压 (V): |
|
| 3.24 |
供货数量 |
2 |
|
| 4 |
电机参数 |
(行走三合一用电机) |
|
| 4.1 |
型式描述 |
YE3及以**能效变频电机,防护等级IP54,F级绝缘,B级温升、带内制动器。 |
|
| 4.2 |
型号 |
参考型号: |
|
| 4.3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4kW |
|
| 4.4 |
温升要求 |
B |
|
| 4.5 |
润滑方式 |
||
| 4.6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 4.7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含 |
|
| 4.8 |
轴承品牌 |
||
| 4.9 |
执行标准 |
||
| 4.10 |
颜色要求 |
||
| 4.11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 4.12 |
重量 |
||
| 4.13 |
其它 |
电机冷却方式:IC416 强冷风扇功率 (kW): 强冷风扇电流 (A): 强冷风扇电压 (V): |
|
| 4.14 |
供货数量 |
1 |
投标方技术交底(没有要求请填写“无”):
所有减速机设计寿命不小于5年
三、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3.1预中标后,乙方3日内必须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正式资料:
3.1.1满足基础和接口设计的减速机外形图纸。
3.1.2减速器详细技术参数表和重量。
3.1.3若减速机配备油站,需要提供润滑油站外形图、原理图、电控图。
注:所提供的外形图应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3.2随机文件:按乙方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中英文),但至少包括:
纸质版6份:产品质量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说明书。
纸质版2份:装箱单。
以上资料提供电子版一份
3.3合同签订完成后20天内供货厂家需提供准确的供货清单及对应的包装信息,包装信息包括准确的装箱单、包装外形尺寸(长×宽×高)、包装形式(木箱/铁箱/木托/铁托/卷轴)、数量、净重、毛重等。以上信息需要厂家认真核定后出具盖章版文件。如厂家不能按期提供本条款中材料文件需在限定时间前一周以邮件形式告知我方并说明缘由。如无故逾期或传输信息有误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货厂家自行解决及承担所有损失。
3.4投标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招标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四、包装、涂装
4.1涂漆
设备涂漆必须保证能够耐受现场条件下长期堆放安装及使用,并自交货之日起24个月内涂层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表面不粉化、不严重变色。否则投标方自费赴现场处理。
要求按规范喷涂,在雨天、雪天、风沙天、潮湿天气不容许喷涂(涂漆地点温度为5-38℃之间,湿度小于85%),在第一道油漆未干(达到规范要求)的不容许进行第**喷涂。漆膜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底漆的涂层不允许有针孔、气泡、裂纹、脱落、流挂、漏涂等缺陷,面漆要求均匀、光亮、完整。具有良好的防盐雾腐蚀能力。
本设备需适应海运海洋盐雾、舱内凝露及热带高湿腐蚀环境;全部采用防盐雾专用环氧树脂底漆、面漆,严禁使用普通非防盐雾型油漆。底漆涂刷两道.面漆涂刷两道,每层油漆干膜厚度30~35μm,两底两面整体干膜厚度不小于120-140μm。
涂漆颜色:面漆颜色按厂家标准。
执行标准:JC/T 402-2006《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条件》
GB/T 8923《涂装前钢表面防锈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 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37400.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涂装》
GB/T 28699-2012《钢结构防护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CECS 343-2013《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技术条件》
备注:涂漆部位的表面锈蚀喷砂处理按照国标执行,表面锈蚀处理需达到Sa2.5级。
4.2国内产品包装
4.2.1 产品的包装应满足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或GB/ T7284-2016(框架木箱)标准的规定。
4.2.2 框架木箱按流通环境条件分为两级:
一 级:主要用于流通环境复杂,转载次数多,流通过程中可能遭受到较大的外力危害时;
二级:主要用于流通环境较好,转载次数少,流通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外力不大的情况时。
4.2.3. 产品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丢失、质量下降等其它产品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给予妥善解决。
4.2.4 乙方在包装箱或裸装件上必须醒目地标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重量(净重/毛重)、外形尺寸(长×宽×高)、起吊标识、重心位置和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安全标识(如向上、防水等标识)等。
4.2.5 产品包装必须有防锈蚀、防潮、防霉等措施,大型裸装件和易变形产品应按规定装箱或装车并有相应的防变形垫板、支撑及拉筋。
4.2.6 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4.3 三合一电机减速机、行走三合一用电机采用出口包装(见附件1)
五、质量检验要求
5.1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招标方监造人员不能按投标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招标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5.2投标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招标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招标方检验人员现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招标方认证,投标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5.3招标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投标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招标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投标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投标方有义务全面配合招标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5.4招标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投标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5.5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5.6投标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5.7产品最终出厂时,除随机、随箱合格证外,投标方应另提供招标方一份合同内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六、技术服务
6.1投标方对招标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1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工厂试验内容。
6.1.2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6.1.3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6.1.4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6.1.5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6.2投标方的培训需保证招标方人员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运行、操作、检验、修理和维护等技术。
6.3投标方终身为用户提供优惠的备品备件。
6.4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接到用户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48小时内赶到现场。在质保期内一旦设备出现问题,投标方接到通知后应8小时内给予答复。如需派人处理,国内项目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海外项目应给予专人专项视频指导,如依然不能解决问题,应在7天内到达现场(具体安排以商务合同为准),处理问题直到招标方满意为止。
七、质量保证
7.1投标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招标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7.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7.3如因投标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投标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7.4轴承寿命大于50000h。
7.5产品铭牌的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 13306-2011《标牌》的有关规定;铭牌材质选用304不锈钢;投标方应在设备铭牌上标出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设备有方向性要求的必须有明确的标识,以便正确安装。采用中英文对照版本。
八、品牌要求
电机选用:**电机.**电机.**大中.皖南电机.**电机.**江淮电机.**长利,YE3及以**效节能型电机
测温传感器:天康.京仪股份.**春辉
测振传感器 :建大仁科.**联能.**安诺
编制:韩志永
审核:卢士先
时间:2026.8.7
一. 出口包装的基本要求
设备.备件和材料按国际出口包装标准分别包装,且最长的一维应为该包装的长度。产品包装应保证包装件安全、稳定、允许摞装,符合海运、汽车运输及多次倒运和装卸的要求,包装不破损,内装货物不灭失、不损伤、不生锈、不变质,直到现场安装使用。
二. 包装采用的方式
木箱 铁笼箱 电缆卷盘 捆扎 底托 裸装 桶装;单个包装箱尺寸不宜小于1m;必要时可采用合理合箱,或将小件装入相关大箱等方法减少小件部件;货物与包装箱底座之间采用螺栓.铁丝进行整体固定牢固,防止运输及倒运过程中,部件在包装箱内晃动。
2.1. 木箱:
对于不能承受撞击、有防雨防潮要求、较贵重和精密、不能摞装、体积不大的设备或设备元件和工具等,要采用木箱包装。例如设备本体及传动部分(电机、减速机)、液压设备、所有的电器设备及元件、阀门及管件、焊条等。
2.1.1 在木箱中的设备要求固定,避免在运输过程中串动。同时要保证设备对木箱底部的压力均匀分布。
2.1.2 加工精度较高的设备表面不应与木箱直接接触,并要采取防锈措施。若无法避免则要在木箱与设备加工面之间垫上浸油牛皮纸。
2.1.3 为确保小的易损件在运输过程中不互相磕碰损坏,这就要求在这些易损件之间塞入泡沫材料。但不要使用木头刨花、稻草、废纸等。
2.1.4 木箱内壁要有防雨布以防进水。防雨布可以采用以下材料:油毡纸和塑料布(塑料布的厚度不能小于0.07毫米)。考虑到油毡纸受幅度限制,在做木箱上盖防水时水会从搭接处流入箱内,所以木箱内设备上要整体覆盖塑料布起到双重防护。
2.1.5 为防水和潮气,电器设备和元件要采用塑料布包裹,内置干燥剂。
2.1.6在木箱底部滑木的吊装点处包覆3mm厚的角钢护棱,木箱的各棱角处包覆2mm厚的角钢护棱。
2.1.7木箱要采用干燥、锯加工的平直的一手木料,而且仅大号木箱允许用拼接木板,小木箱的木板必需是通长的。木板的宽度和厚度尺寸见下表,若采用整张胶合板代替木板做箱板,则胶合板的厚度同样不得小于12毫米,不得使用胶合板做枕木、滑木。
2.1.8 木箱一般采用框架结构。内部框架所采用的木方截面积尺寸必须根据所包装物品的重量严格按 GB/T7284-2016规定进行计算和选材。
2.1.9木箱箱板、箱档、护棱护角、钉子的尺寸依据包装的净重,见下表(以下表格适用于木板封闭箱和木板笼箱)。木板的宽度仅供参考,但不能窄于下表要求的宽度。
| 净重Kg |
箱板mm |
箱档mm |
辅助滑木mm |
钉**度mm |
护棱护角mm |
| 100-250 |
12X125 |
12X125 |
50X100 |
80 |
铁板厚度不低于2毫米 |
| 250-400 |
12X125 |
12X125 |
50X100 |
80 |
|
| 400-750 |
12X125 |
12X125 |
50X120 |
90 |
|
| 750-1500 |
20X125 |
20X125 |
50X120 |
90 |
|
| 1500-2500 |
20X125 |
20X150 |
75X130 |
110 |
|
| 2500-3500 |
30X150 |
30X150 |
75X130 |
110 |
|
| 3500-6000 |
30X150 |
30X150 |
75X130 |
110 |
2.1.10 钉子钉到箱子里的露出部分要砸弯。
2.1.11 木箱要做熏蒸处理,喷涂熏蒸标记,提供熏蒸消毒证书,以满足出口要求。
熏蒸标记图例:
下载2.1.12 包装箱尺寸宽、高均不超过2.2m时采用木箱包装,如任何一项超过需要用钢框架加木箱包装,包装图样:
增加强度包装箱 ,用于托辊等 驱动的减速机,电机,电控柜等
四角加固防护,内部有方木框架 大于两吨的木箱底部吊点必须加护铁
2.2. 裸装:不怕磕碰的大的钢结构件及笨重设备且没有防雨防潮要求的可以裸装,但下面要求有木方或钢框架做的底托衬垫而不能直接落地。两件单独的钢结构或设备之间要用螺栓把合或加钢支撑焊接固定,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30毫米,把合处为防止油漆划伤要衬上木方。
2.2.1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减少箱件数量:
A 用螺栓或加强支撑将多个结构件把合在一起。
B 用焊接方式把多个结构件焊接到一起。
C 将小结构件套装到大的结构件里。注:如果做不到,应采用框式结构(铁笼)。
2.2.2 对容易变形的钢结构件要采用加强支撑,如预热器、大风管内的支撑。
2.2.3 裸装件要通过焊吊环或在底托上钻孔的方式设置吊装点,且强度要足够。
2.2.4 外露的轴端部及有精度要求的法兰盘要用木板围护,且在木板和设备之间衬有浸油牛皮纸。
2.2.5 在现场组装到一起的设备部件,在装箱时应尽量将这些部件装到箱号相近的箱子里。在两个对接面之间要用箭头准确标识对接位置符号。
2.2.6 堆取料机设备包装方案示例:
料耙.臂架等结构件采购托盘箱或者铁框架箱包装,****加工部位需做保护,设备边沿角落.突出部位均做好防撞处理。
皮带机、减速机、控制箱、标准件、备件等附件采用木箱或者密闭铁箱包装,包装箱的强度能够满足多层层码垛和多次倒运(严禁采用胶合板,若因为采用胶合板造成的包装箱强度不能满足货运要求,一切责任由供货厂家承担),所有实木材料出厂前均应做熏蒸处理,且熏蒸证明(签字、盖章版)需要于发货前扫描后,****公司,参考见下图:
包装箱的棱角、转角、吊装部位,均需要采用角铁保护,防止吊装过程中损坏木箱。
涉及到的电机、轴承、传感器及精密部件等电气设备包装箱内部部件需采用透明塑料薄膜包裹,密封防雨,具体参考下图:
2.4封闭铁箱:
除必需要求用木箱包装外,其他设备均可以采用封闭铁箱包装,尤其是容易被盗的零部件。典型的如电收尘内部件,单重不大但数量巨大,又不怕来自箱内设备的挤压,如连接件、挂件、加工件、标准件、滤袋、袋笼、回转窑和水泥磨、立磨的零散件,标准件等。
2.4.1 包装材料采用槽钢或角铁作框架,薄铁板(2mm)封闭。
2.4.2 内部加固:摆放要整齐,尽量加固,以防部件间相互窜动。
2.4.3 内部防水:做好箱内部件涂油防锈和防水处理。
2.4.4上盖与箱体要焊接牢固,防止被撬。
2.4.5 封闭铁箱包装图样:
封闭铁箱的形式
2.5 捆扎:细长杆件如铁管、型钢等可以捆扎,但捆扎用材料强度要足够,且底部要钢托或木托。
2.6 桶装:磨机钢球、润滑油、浇注料(粉料)、油漆等可以采用桶装。
包装图样:
三. 包装标识:
3.1箱内标识:为保证现场开箱、安装及保管人员能及时准确获得箱内设备及部件的正确信息,箱内的所有设备和零件应挂有标签。
3.1.1标签内容(设备编号、安装图纸代号、零件名称、规格、单位和数量)应与装箱单、安装图纸三者之间一一对应。对于标准件在图纸代号栏必须填写该标准件在图纸序号栏的代号或安装位置代号,不允许填写国标代号。
3.1.2 标签可打印或手写,但要装入防水塑料袋,可挂在或粘贴在设备或零件上。
3.1.3 参考标签格式(内容必须准确、完整,最终以买**式发放格式为准):
| ITEM TAG |
|||
| Sub-Contract No.: |
(填写合同号) |
||
| Package No.: |
(填写箱号) |
||
| TCDRI equipment No.: |
(填写设备工艺编号) |
No.: |
(填写箱单上序号) |
| Drawing No.: |
(填写部件所在安装图号) |
Part list No.: |
(填写部件在安装图设备表上的代号) |
| Equip. Description: |
(填写设备名称) |
Quantity: |
(填写数量) |
| Unit: |
(填写单位) |
||
3.2箱外标识
3.2.1根据包装的形式和内容,在包装的外表面上喷涂国际通用的重心、吊装、向上、易碎、防晒、防雨防潮、轻放、不许用叉车等符号,吊装点或吊环(刷黄色油漆)要有足够强度。对不能摞装或限制摞装重量的包装要标明可摞装的重量和层数。如果没有上述标识,铁路将拒绝装车。
3.2.2所有包装箱,必须在箱子的两侧和顶部彩色木板条明确标识,机械设备用红色.电气设备用蓝色.耐火砖用绿色。
3.2.5 任何散件都要在包裹或者捆上贴上可辨识的标签,标注合同号,主要编号,项目名称和编号以及它在装配图上相关的位置编号。所有的备件和工具都必须与所供设备分开包装,并且要按照以上所提及的方法做出详细标识。
3.2.6 所有备件要装在单独地箱子里,醒目的标出“SPARE PARTS FOR TWO YEARS”和“SPARE PARTS FOR COMMISSIONING”字样。
3.3唛头
3.3.1 密封钢箱直接喷涂在包装箱醒目位置或采用铆钉或焊接固定,禁止将唛头放置在铁笼箱上、下面(考虑到码垛过程中可能将唛头压埋住);包装箱的棱角.转角.吊装部位均需要角铁做防护处理,防止吊装中损坏木箱,具体参考下图:
下载钢框架箱和托盘箱唛头,安装形式参考下图:
3.3.2装箱清单
1.发货前买方提供给卖方所发设备的“总箱单清单”和“详细装箱清单”模板,卖方根据模板制作中英文字对照版本的装箱清单于设备发货前30天提供给买方,供买方联系订仓使用;待卖方所供设备最终包装完毕后,卖方需要将最终签字盖章版的装箱清单邮寄至买方所在部门;
2.若包装箱内货物有不锈钢材质的物件或部件,于装箱清单中不能体现“不锈钢”字样,需要以其他文字代替。
3.详细装箱单全部采用塑封处理,放置在包装箱里侧.外侧各二份,放置在包装箱内部的需考虑防雨.防潮处理;
4.总装箱单、详细装箱单是提交国外业主商务单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内外装运.报关的必备文件,也是设备承包.运输.安装等各有关单位进行设备交接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制作,保证质量,做到单单、单货、单证三相符,准确无误;
5.每个木箱里面要放装箱单一份,另外,将另一张装箱单用塑料袋多层包好,确保不会被水侵蚀。将封包妥的装箱单钉在木箱上左端板的右上角,并在用油墨刷写“PACKING LIST”(建议采用专用的外置箱单袋)。
6.拖架捆绑包和裸装件需将封包妥的2份装箱单分别装入2个密封管内,密封管一端封死,另一端用盖子严密堵塞,确保雨水不能渗入。将该2个密封管用铁丝分别固定在拖架包装件和裸装件的不同位置上。并且对于裸露包装的设备,卖方需要用金属标签或者在包装和单件物品上直接刷写上相应的包装储运标志。
钢框架和铁笼箱箱单放置型式参考图
密封箱箱单放置型式参考图
3.3.3 包装储运标识
标示颜色为黑色,直接喷涂在包装箱密封板表面,标示数量至少为2处,放置在包装箱侧对面醒目位置,确保放置在作业人员视线范围内,严禁使用铁丝直接捆扎在箱件上;若为重要提示标示,标示尺寸不能小于悬挂面面积的1/8;若箱件内部放置为精密.怕挤压设备,考虑到实际装运过程中禁止码垛或限制码垛重量或限制码垛体积,则禁止码垛或限制码垛标示牌的制作需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3.4装箱照片
每个箱件需要提供包装前、包装过程中.包装完成后三种照片,卖方应对以上每个过程分别进行拍照(照片应拍摄清晰,包装前的照片能显示包装货物完整的原貌和封箱后的照片能够显示包装箱清晰的唛头),并在合同产品报关前一周时间制成电子版形式与图纸资料一起邮寄给买方,以便于买方出口和进口报关使用。
卖方提供的照片部件须与包装箱内的发货的实物对应一致,若照片与实物无法对应一致,导致买方无法出口和进口或产生额外的费用,相关责任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包装箱照片,还需要包含供货设备的“设备铭牌”照片,中英对照版本。
3.5 卖方提供的相关单证
3.5.1卖方工厂发货前50天提交初步装箱单,格式待买方通知。
3.5.2 发货前30天提交最终装箱单,格式待买方通知。
3.5.3 卖方在交货前10天提交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条。(如果需要)
3.5.4 卖方应该于合同签定后60天内,提供超大件清单和吊装图。
3.5.5 卖方在交货后7天提交合同规定的文件资料,电子版形式交给买方。
四. 包装执行标准:
包装防水应符合GB/T7350-1999.A类Ⅲ级;
包装防锈符合GB/T4879-2016,B级;
包装防潮符合GB/T5048-2017,Ⅱ级;
对于随机配套的电机.电器和仪表的包装防霉还应符合GB/T4768-2008,Ⅰ级。
防护用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T12339-2008之规定。
某些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按相应标准执行。
五.包装责任和处罚:
卖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包装,需符合国际海运要求;卖方要在约定时间内,负责将设备运送至**港进仓,期间运费由卖方负责;若设备包装不符合规范,由卖方负责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质量原因而产生破损、丢失、锈蚀等问题,或包装不符合运输的要求,供货商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具体按照下列条款执行:
1.在国内还没有装车的,卖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如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时,买方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由卖方向买方承付赔偿金。
2.货物已经到达国外现场的,如因包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货物损失或丢失,应由卖方负责全部赔偿,并采取一切运输手段及时将货物运抵现场,以弥补或减少以至消除损失,运费自理。
3.货物已经到达国外现场的,如因包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货物损失或丢失,造成买方现场施工进度受阻或买方整体工程严重经济损失的,除及时按照第二条迅速解决外,还要给予总合同1%-5%的罚金。
4.货物包装的尺寸要准确。如果厂家货物和提供的箱单不符,导致货物无法装车,产生的滞车费用,整改包装的费用厂家承担。货物的包装尺寸以毫米(mm)为单位。
XD0253P与XD0254P减速机招标要求
(合同编号:NHI/SL2026-0291、生产编号:ZX****001与ZX****002)
(文件号:ZX****001/2-02JX)
一、总则
1.1本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文件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文件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投标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技术要求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 1 |
使用条件 |
||
| 海拔 |
|||
| 是否室内 |
室内作业,高粉尘 |
||
| 温度 |
最热月平均气温33℃,最低月平均温度15℃ |
||
| 冷却水 |
|||
| 工作制 |
重型工作制 |
||
| 输入/输出联轴器形式,重量(联轴器不在供货范围) |
|||
| 年降水量: 湿度: 地震加速度(g): 地震强度(度): |
月平均湿度:43%~89% |
||
| 2 |
减速机参数 |
刮板驱动 |
|
| 型式描述 |
卧式直交轴齿轮箱,输入轴和输出轴水**装,输出轴为带缩紧盘的空心轴 |
||
| 型号 |
|||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75kW/57.7kW |
||
| 输入转速 |
1480r/min |
||
| 输出转速 |
|||
| 速比 |
125 |
||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2.0 |
||
| 温升要求 |
|||
| 润滑方式 |
|||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
| 润滑油/脂牌号及用量(L) |
投标方出厂前是否已经加满 |
||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含 |
||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一级传动为垂直布置的,检测一级轴的温度和振动,二级轴两端轴承的温度。 温度 Pt100 3个 振动 4-20mA 1个 |
测温传感器:天康,京仪股份,**春辉 |
|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测振传感器:建大仁科.**联能.**安诺 |
||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
| 是否磨齿 |
|||
| 是否修形 |
|||
| 轴承品牌 |
|||
| 是否含底座 |
|||
| 旋向 |
双向 |
||
| 执行标准 |
|||
| 颜色要求 |
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
||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 重量 |
|||
| 其它 |
|||
| XD0253P供货数量 |
1套 |
||
| XD0254P供货数量 |
1套 |
||
| 3 |
减速机参数 |
行走驱动 |
|
| 型式描述 |
直交轴齿轮箱,输入轴和输出轴水**装,输出轴为带缩紧盘的空心轴 |
||
| 型号 |
|||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5.5kW/4.2kW |
||
| 输入转速 |
980r/min |
||
| 输出转速 |
|||
| 速比 |
224 |
||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2.0 |
||
| 温升要求 |
|||
| 润滑方式 |
|||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
| 润滑油/脂牌号及用量(L) |
投标方出厂前是否已经加满 |
||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含 |
||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
| 是否磨齿 |
|||
| 是否修形 |
|||
| 轴承品牌 |
|||
| 是否含底座 |
|||
| 旋向 |
双向 |
||
| 执行标准 |
|||
| 颜色要求 |
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
||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 重量 |
|||
| 其它 |
|||
| XD0253P供货数量 |
2套(输出轴对称 各1套) |
||
| XD0254P供货数量 |
2套(输出轴对称 各1套) |
||
| 4 |
减速机参数 |
行走驱动 |
|
| 型式描述 |
卧式变频减速电机,接线盒在上方 带变频调速电机,YE3能效电机 防护等级IP54,F级绝缘,B级温升 带强冷风扇 |
||
| 型号 |
|||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1.5kW/1.15kW |
||
| 输入转速 |
1480r/min |
||
| 输出转速 |
|||
| 速比 |
9 |
||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2.0 |
||
| 温升要求 |
|||
| 润滑方式 |
|||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
| 润滑油/脂牌号及用量(L) |
投标方出厂前是否已经加满 |
||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含 |
||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
| 是否磨齿 |
|||
| 是否修形 |
|||
| 轴承品牌 |
|||
| 是否含底座 |
|||
| 旋向 |
双向 |
||
| 执行标准 |
|||
| 颜色要求 |
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
||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 重量 |
|||
| 其它: 电机品牌:**电机,**电机,**大中,皖南电机,**电机,**江淮电机,**长利 |
变频减速电机功率(kW): 变频减速电机电流 (A): 变频减速电机电压 (V): 强冷风扇功率 (kW): 强冷风扇电流 (A): 强冷风扇电压 (V): |
||
| XD0253P供货数量 |
变频减速电机,2套 |
||
| 变频减速电机中的变频电机,1套 |
两年备件单独包装 备件采用出口包装(见附件1) |
||
| XD0254P供货数量 |
变频减速电机,2套 |
三、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3.1预中标后,投标方3日内必须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正式资料:
3.1.1满足基础和接口设计的减速机外形图纸。
3.1.2减速器详细技术参数表和重量。
3.1.3若减速机配备油站,需要提供润滑油站外形图、原理图、电控图。
注:所提供的外形图应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3.2随机文件(中英文):按投标方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纸质版6份:产品质量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说明书。
纸质版2份:装箱单。
3.3合同签订完成后20天内供货厂家需提供准确的供货清单及对应的包装信息,包装信息包括准确的装箱单、包装外形尺寸(长×宽×高)、包装形式(木箱/铁箱/木托/铁托/卷轴)、数量、净重、毛重等。如厂家不能按期提供本条款中材料文件需在限定时间前一周以邮件形式告知我方并说明缘由。如无故逾期或传输信息有误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货厂家自行解决及承担所有损失。
3.4投标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招标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四、包装、涂装
4.1涂漆
设备涂漆必须保证能够耐受现场条件下长期堆放安装及使用,并自交货之日起24个月内涂层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表面不粉化、不严重变色。否则投标方自费赴现场处理。
要求按规范喷涂,在雨天、雪天、风沙天、潮湿天气不容许喷涂(涂漆地点温度为5-38℃之间,湿度小于85%),在第一道油漆未干(达到规范要求)的不容许进行第**喷涂。漆膜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底漆的涂层不允许有针孔、气泡、裂纹、脱落、流挂、漏涂等缺陷,面漆要求均匀、光亮、完整。具有良好的防盐雾腐蚀能力。
本设备需适应海运海洋盐雾、舱内凝露及热带高湿腐蚀环境;全部采用防盐雾专用环氧树脂底漆、面漆,严禁使用普通非防盐雾型油漆。底漆涂刷两道.面漆涂刷两道,每层油漆干膜厚度30~35μm,两底两面整体干膜厚度不小于120-140μm。
涂漆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执行标准:JC/T 402《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条件》
GB/T 8923《涂装前钢表面防锈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 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37400.12《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
GB/T 28699《钢结构防护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CECS 343《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技术条件》
备注:涂漆部位的表面锈蚀喷砂处理按照国标执行,表面锈蚀处理需达到Sa2.5级。
4.2国内产品包装
4.2.1 产品的包装应满足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或GB/ T7284-2016(框架木箱)标准的规定。
4.2.2 框架木箱按流通环境条件分为两级:
一级:主要用于流通环境复杂,转载次数多,流通过程中可能遭受到较大的外力危害时;
二级:主要用于流通环境较好,转载次数少,流通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外力不大的情况时。
4.2.3 产品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丢失、质量下降等其它产品质量事故,投标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给予妥善解决。
4.2.4 投标方在包装箱或裸装件上必须醒目地标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重量(净重/毛重)、外形尺寸(长×宽×高)、起吊标识、重心位置和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安全标识(如向上、防水等标识)等。
4.2.5 产品包装必须有防锈蚀、防潮、防霉等措施,大型裸装件和易变形产品应按规定装箱或装车并有相应的防变形垫板、支撑及拉筋。
4.2.6 包装物由投标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4.3 备件采用出口包装(见附件1)
五、质量检验要求
5.1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招标方监造人员不能按投标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招标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5.2投标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招标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招标方检验人员现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招标方认证,投标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5.3招标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投标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招标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投标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投标方有义务全面配合招标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5.4招标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投标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5.5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5.6投标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5.7产品最终出厂时,除随机、随箱合格证外,投标方应另提供招标方一份合同内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六、技术服务
6.1投标方对招标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1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工厂试验内容。
6.1.2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6.1.3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6.1.4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6.1.5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6.2投标方的培训需保证招标方人员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运行、操作、检验、修理和维护等技术。
6.3投标方终身为用户提供优惠的备品备件。
6.4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接到用户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48小时内赶到现场。在质保期内一旦设备出现问题,投标方接到通知后应8小时内给予答复。如需派人处理,国内项目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海外项目应给予专人专项视频指导,如依然不能解决问题,应在7天内到达现场(具体安排以商务合同为准),处理问题直到招标方满意为止。
七、质量保证
7.1投标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文件/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7.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7.3如因投标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投标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7.4最低使用寿命5年。轴承其理论寿命大于50000h。
7.5产品铭牌的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 13306-2011《标牌》的有关规定;铭牌材质须选用不锈钢牌;投标方应在设备铭牌上标出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设备有方向性要求的必须有明确的标识,以便正确安装。采用中英文对照版本。
八、品牌要求:
注:供货厂家需满足本文件中所有要求,并提供项目所需的供货清单。
编制:孙新平
审核:卢士先
时间:2026.8.6
附件1:包装储运规定
一. 出口包装的基本要求
设备.备件和材料按国际出口包装标准分别包装,且最长的一维应为该包装的长度。产品包装应保证包装件安全、稳定、允许摞装,符合海运、汽车运输及多次倒运和装卸的要求,包装不破损,内装货物不灭失、不损伤、不生锈、不变质,直到现场安装使用。
二. 包装采用的方式
木箱 铁笼箱 电缆卷盘 捆扎 底托 裸装 桶装;单个包装箱尺寸不宜小于1m;必要时可采用合理合箱,或将小件装入相关大箱等方法减少小件部件;货物与包装箱底座之间采用螺栓.铁丝进行整体固定牢固,防止运输及倒运过程中,部件在包装箱内晃动。
2.1. 木箱:
对于不能承受撞击、有防雨防潮要求、较贵重和精密、不能摞装、体积不大的设备或设备元件和工具等,要采用木箱包装。例如设备本体及传动部分(电机、减速机)、液压设备、所有的电器设备及元件、阀门及管件、焊条等。
2.1.1 在木箱中的设备要求固定,避免在运输过程中串动。同时要保证设备对木箱底部的压力均匀分布。
2.1.2 加工精度较高的设备表面不应与木箱直接接触,并要采取防锈措施。若无法避免则要在木箱与设备加工面之间垫上浸油牛皮纸。
2.1.3 为确保小的易损件在运输过程中不互相磕碰损坏,这就要求在这些易损件之间塞入泡沫材料。但不要使用木头刨花、稻草、废纸等。
2.1.4 木箱内壁要有防雨布以防进水。防雨布可以采用以下材料:油毡纸和塑料布(塑料布的厚度不能小于0.07毫米)。考虑到油毡纸受幅度限制,在做木箱上盖防水时水会从搭接处流入箱内,所以木箱内设备上要整体覆盖塑料布起到双重防护。
2.1.5 为防水和潮气,电器设备和元件要采用塑料布包裹,内置干燥剂。
2.1.6在木箱底部滑木的吊装点处包覆3mm厚的角钢护棱,木箱的各棱角处包覆2mm厚的角钢护棱。
2.1.7木箱要采用干燥、锯加工的平直的一手木料,而且仅大号木箱允许用拼接木板,小木箱的木板必需是通长的。木板的宽度和厚度尺寸见下表,若采用整张胶合板代替木板做箱板,则胶合板的厚度同样不得小于12毫米,不得使用胶合板做枕木、滑木。
2.1.8 木箱一般采用框架结构。内部框架所采用的木方截面积尺寸必须根据所包装物品的重量严格按 GB/T7284-2016规定进行计算和选材。
2.1.9木箱箱板、箱档、护棱护角、钉子的尺寸依据包装的净重,见下表(以下表格适用于木板封闭箱和木板笼箱)。木板的宽度仅供参考,但不能窄于下表要求的宽度。
| 净重Kg |
箱板mm |
箱档mm |
辅助滑木mm |
钉**度mm |
护棱护角mm |
| 100-250 |
12X125 |
12X125 |
50X100 |
80 |
铁板厚度不低于2毫米 |
| 250-400 |
12X125 |
12X125 |
50X100 |
80 |
|
| 400-750 |
12X125 |
12X125 |
50X120 |
90 |
|
| 750-1500 |
20X125 |
20X125 |
50X120 |
90 |
|
| 1500-2500 |
20X125 |
20X150 |
75X130 |
110 |
|
| 2500-3500 |
30X150 |
30X150 |
75X130 |
110 |
|
| 3500-6000 |
30X150 |
30X150 |
75X130 |
110 |
2.1.10 钉子钉到箱子里的露出部分要砸弯。
2.1.11 木箱要做熏蒸处理,喷涂熏蒸标记,提供熏蒸消毒证书,以满足出口要求。
熏蒸标记图例:
下载2.1.12 包装箱尺寸宽、高均不超过2.2m时采用木箱包装,如任何一项超过需要用钢框架加木箱包装,包装图样:
增加强度包装箱 ,用于托辊等 驱动的减速机,电机,电控柜等
四角加固防护,内部有方木框架 大于两吨的木箱底部吊点必须加护铁
2.2. 裸装:不怕磕碰的大的钢结构件及笨重设备且没有防雨防潮要求的可以裸装,但下面要求有木方或钢框架做的底托衬垫而不能直接落地。两件单独的钢结构或设备之间要用螺栓把合或加钢支撑焊接固定,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30毫米,把合处为防止油漆划伤要衬上木方。
2.2.1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减少箱件数量:
A 用螺栓或加强支撑将多个结构件把合在一起。
B 用焊接方式把多个结构件焊接到一起。
C 将小结构件套装到大的结构件里。注:如果做不到,应采用框式结构(铁笼)。
2.2.2 对容易变形的钢结构件要采用加强支撑,如预热器、大风管内的支撑。
2.2.3 裸装件要通过焊吊环或在底托上钻孔的方式设置吊装点,且强度要足够。
2.2.4 外露的轴端部及有精度要求的法兰盘要用木板围护,且在木板和设备之间衬有浸油牛皮纸。
2.2.5 在现场组装到一起的设备部件,在装箱时应尽量将这些部件装到箱号相近的箱子里。在两个对接面之间要用箭头准确标识对接位置符号。
2.2.6 堆取料机设备包装方案示例:
料耙.臂架等结构件采购托盘箱或者铁框架箱包装,****加工部位需做保护,设备边沿角落.突出部位均做好防撞处理。
皮带机、减速机、控制箱、标准件、备件等附件采用木箱或者密闭铁箱包装,包装箱的强度能够满足多层层码垛和多次倒运(严禁采用胶合板,若因为采用胶合板造成的包装箱强度不能满足货运要求,一切责任由供货厂家承担),所有实木材料出厂前均应做熏蒸处理,且熏蒸证明(签字、盖章版)需要于发货前扫描后,****公司,参考见下图:
包装箱的棱角、转角、吊装部位,均需要采用角铁保护,防止吊装过程中损坏木箱。
涉及到的电机、轴承、传感器及精密部件等电气设备包装箱内部部件需采用透明塑料薄膜包裹,密封防雨,具体参考下图:
2.4封闭铁箱:
除必需要求用木箱包装外,其他设备均可以采用封闭铁箱包装,尤其是容易被盗的零部件。典型的如电收尘内部件,单重不大但数量巨大,又不怕来自箱内设备的挤压,如连接件、挂件、加工件、标准件、滤袋、袋笼、回转窑和水泥磨、立磨的零散件,标准件等。
2.4.1 包装材料采用槽钢或角铁作框架,薄铁板(2mm)封闭。
2.4.2 内部加固:摆放要整齐,尽量加固,以防部件间相互窜动。
2.4.3 内部防水:做好箱内部件涂油防锈和防水处理。
2.4.4上盖与箱体要焊接牢固,防止被撬。
2.4.5 封闭铁箱包装图样:
封闭铁箱的形式
2.5 捆扎:细长杆件如铁管、型钢等可以捆扎,但捆扎用材料强度要足够,且底部要钢托或木托。
2.6 桶装:磨机钢球、润滑油、浇注料(粉料)、油漆等可以采用桶装。
包装图样:
三. 包装标识:
3.1箱内标识:为保证现场开箱、安装及保管人员能及时准确获得箱内设备及部件的正确信息,箱内的所有设备和零件应挂有标签。
3.1.1标签内容(设备编号、安装图纸代号、零件名称、规格、单位和数量)应与装箱单、安装图纸三者之间一一对应。对于标准件在图纸代号栏必须填写该标准件在图纸序号栏的代号或安装位置代号,不允许填写国标代号。
3.1.2 标签可打印或手写,但要装入防水塑料袋,可挂在或粘贴在设备或零件上。
3.1.3 参考标签格式(内容必须准确、完整,最终以买**式发放格式为准):
| ITEM TAG |
|||
| Sub-Contract No.: |
(填写合同号) |
||
| Package No.: |
(填写箱号) |
||
| TCDRI equipment No.: |
(填写设备工艺编号) |
No.: |
(填写箱单上序号) |
| Drawing No.: |
(填写部件所在安装图号) |
Part list No.: |
(填写部件在安装图设备表上的代号) |
| Equip. Description: |
(填写设备名称) |
Quantity: |
(填写数量) |
| Unit: |
(填写单位) |
||
3.2箱外标识
3.2.1根据包装的形式和内容,在包装的外表面上喷涂国际通用的重心、吊装、向上、易碎、防晒、防雨防潮、轻放、不许用叉车等符号,吊装点或吊环(刷黄色油漆)要有足够强度。对不能摞装或限制摞装重量的包装要标明可摞装的重量和层数。如果没有上述标识,铁路将拒绝装车。
3.2.2所有包装箱,必须在箱子的两侧和顶部彩色木板条明确标识,机械设备用红色.电气设备用蓝色.耐火砖用绿色。
3.2.5 任何散件都要在包裹或者捆上贴上可辨识的标签,标注合同号,主要编号,项目名称和编号以及它在装配图上相关的位置编号。所有的备件和工具都必须与所供设备分开包装,并且要按照以上所提及的方法做出详细标识。
3.2.6 所有备件要装在单独地箱子里,醒目的标出“SPARE PARTS FOR TWO YEARS”和“SPARE PARTS FOR COMMISSIONING”字样。
3.3唛头
3.3.1 密封钢箱直接喷涂在包装箱醒目位置或采用铆钉或焊接固定,禁止将唛头放置在铁笼箱上、下面(考虑到码垛过程中可能将唛头压埋住);包装箱的棱角.转角.吊装部位均需要角铁做防护处理,防止吊装中损坏木箱,具体参考下图:
下载钢框架箱和托盘箱唛头,安装形式参考下图:
3.3.2装箱清单
1.发货前买方提供给卖方所发设备的“总箱单清单”和“详细装箱清单”模板,卖方根据模板制作中英文字对照版本的装箱清单于设备发货前30天提供给买方,供买方联系订仓使用;待卖方所供设备最终包装完毕后,卖方需要将最终签字盖章版的装箱清单邮寄至买方所在部门;
2.若包装箱内货物有不锈钢材质的物件或部件,于装箱清单中不能体现“不锈钢”字样,需要以其他文字代替。
3.详细装箱单全部采用塑封处理,放置在包装箱里侧.外侧各二份,放置在包装箱内部的需考虑防雨.防潮处理;
4.总装箱单、详细装箱单是提交国外业主商务单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内外装运.报关的必备文件,也是设备承包.运输.安装等各有关单位进行设备交接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制作,保证质量,做到单单、单货、单证三相符,准确无误;
5.每个木箱里面要放装箱单一份,另外,将另一张装箱单用塑料袋多层包好,确保不会被水侵蚀。将封包妥的装箱单钉在木箱上左端板的右上角,并在用油墨刷写“PACKING LIST”(建议采用专用的外置箱单袋)。
6.拖架捆绑包和裸装件需将封包妥的2份装箱单分别装入2个密封管内,密封管一端封死,另一端用盖子严密堵塞,确保雨水不能渗入。将该2个密封管用铁丝分别固定在拖架包装件和裸装件的不同位置上。并且对于裸露包装的设备,卖方需要用金属标签或者在包装和单件物品上直接刷写上相应的包装储运标志。
钢框架和铁笼箱箱单放置型式参考图
密封箱箱单放置型式参考图
3.3.3 包装储运标识
标示颜色为黑色,直接喷涂在包装箱密封板表面,标示数量至少为2处,放置在包装箱侧对面醒目位置,确保放置在作业人员视线范围内,严禁使用铁丝直接捆扎在箱件上;若为重要提示标示,标示尺寸不能小于悬挂面面积的1/8;若箱件内部放置为精密.怕挤压设备,考虑到实际装运过程中禁止码垛或限制码垛重量或限制码垛体积,则禁止码垛或限制码垛标示牌的制作需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3.4装箱照片
每个箱件需要提供包装前、包装过程中.包装完成后三种照片,卖方应对以上每个过程分别进行拍照(照片应拍摄清晰,包装前的照片能显示包装货物完整的原貌和封箱后的照片能够显示包装箱清晰的唛头),并在合同产品报关前一周时间制成电子版形式与图纸资料一起邮寄给买方,以便于买方出口和进口报关使用。
卖方提供的照片部件须与包装箱内的发货的实物对应一致,若照片与实物无法对应一致,导致买方无法出口和进口或产生额外的费用,相关责任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包装箱照片,还需要包含供货设备的“设备铭牌”照片,中英对照版本。
3.5 卖方提供的相关单证
3.5.1卖方工厂发货前50天提交初步装箱单,格式待买方通知。
3.5.2 发货前30天提交最终装箱单,格式待买方通知。
3.5.3 卖方在交货前10天提交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条。(如果需要)
3.5.4 卖方应该于合同签定后60天内,提供超大件清单和吊装图。
3.5.5 卖方在交货后7天提交合同规定的文件资料,电子版形式交给买方。
四. 包装执行标准:
包装防水应符合GB/T7350-1999.A类Ⅲ级;
包装防锈符合GB/T4879-2016,B级;
包装防潮符合GB/T5048-2017,Ⅱ级;
对于随机配套的电机.电器和仪表的包装防霉还应符合GB/T4768-2008,Ⅰ级。
防护用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T12339-2008之规定。
某些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按相应标准执行。
五.包装责任和处罚:
卖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包装,需符合国际海运要求;卖方要在约定时间内,负责将设备运送至**港进仓,期间运费由卖方负责;若设备包装不符合规范,由卖方负责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质量原因而产生破损、丢失、锈蚀等问题,或包装不符合运输的要求,供货商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具体按照下列条款执行:
1.在国内还没有装车的,卖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如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时,买方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由卖方向买方承付赔偿金。
2.货物已经到达国外现场的,如因包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货物损失或丢失,应由卖方负责全部赔偿,并采取一切运输手段及时将货物运抵现场,以弥补或减少以至消除损失,运费自理。
3.货物已经到达国外现场的,如因包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货物损失或丢失,造成买方现场施工进度受阻或买方整体工程严重经济损失的,除及时按照第二条迅速解决外,还要给予总合同1%-5%的罚金。
4.货物包装的尺寸要准确。如果厂家货物和提供的箱单不符,导致货物无法装车,产生的滞车费用,整改包装的费用厂家承担。货物的包装尺寸以毫米(mm)为单位。
堆取料机(XD0251P)
减速机招标要求
(合同编号:NHI/SL2026-0291、生产编号:ZX****003)
(文件号:ZX****003-06JX)
本招标要求适用于 圆形堆取料机(XD0251P) 配套用减速机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招标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招标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招标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招标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投标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技术要求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 1 |
使用条件 |
||
| 1.1 |
海拔 |
||
| 1.2 |
是否室内 |
室内作业,高粉尘 |
|
| 1.3 |
温度 |
最热月平均气温33℃,最低月平均温度15℃ |
|
| 1.4 |
冷却水 |
||
| 1.5 |
工作制 |
重型工作制 |
|
| 1.6 |
输入/输出联轴器形式,重量(联轴器不在供货范围) |
||
| 1.7 |
年平均降水量: 地震加速度(g): 地震强度(度): |
月平均湿度:43%~89% |
|
| 2 |
减速机参数 |
(胶带机驱动,俯仰角度-16°~+14°) |
|
| 2.1 |
型式描述 |
卧式直交轴齿轮箱,输入轴和输出轴水**装,输出轴为带缩紧盘的空心轴,带强制润滑 |
|
| 2.2 |
型号 |
||
| 2.3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55kW/42.3kW |
|
| 2.4 |
输入转速 |
1480r/min |
|
| 2.5 |
输出转速 |
||
| 2.6 |
速比 |
20 |
|
| 2.7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2.0 |
|
| 2.8 |
温升要求 |
||
| 2.9 |
润滑方式 |
强制润滑 俯仰角度-16°~+14°(如厂家采用其它润滑方式必须特殊说明) |
|
| 2.9.1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 2.9.2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
| 2.9.3 |
润滑油/脂牌号及用量 |
投标方出厂前是否已经加满 |
|
| 2.10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含 |
|
| 2.11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高速轴的温度和振动,二级轴两端轴承的温度。 温度 Pt100 3个 振动 4-20mA 1个 测温传感器(天康.京仪股份.**春辉) 测振传感器(建大仁科.**联能.**安诺) |
|
| 2.12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
| 2.13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
| 2.14 |
是否磨齿 |
||
| 2.15 |
是否修形 |
||
| 2.16 |
轴承品牌 |
||
| 2.17 |
是否含底座 |
||
| 2.18 |
旋向 |
双向 |
|
| 2.19 |
执行标准 |
||
| 2.20 |
颜色要求 |
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
|
| 2.21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 2.22 |
重量 |
||
| 2.23 |
其它 |
润滑电机功率 (kW): 润滑电机电流 (A): 润滑电机电压 (V): 减速器输入轴可安装空间按样本标准轴头尺寸执行。 |
|
| 2.24 |
供货数量 |
1 |
|
| 3 |
减速机参数 |
(刮板驱动) |
|
| 3.1 |
型式描述 |
卧式直交轴齿轮箱,输入轴和输出轴水**装,输出轴为带缩紧盘的空心轴 |
|
| 3.2 |
型号 |
||
| 3.3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90kW/69kW |
|
| 3.4 |
输入转速 |
1480r/min |
|
| 3.5 |
输出转速 |
||
| 3.6 |
速比 |
112 |
|
| 3.7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2.0 |
|
| 3.8 |
温升要求 |
||
| 3.9 |
润滑方式 |
||
| 3.9.1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 3.9.2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
| 3.9.3 |
润滑油/脂牌号及用量 |
投标方出厂前是否已经加满 |
|
| 3.10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含 |
|
| 3.11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高速轴的温度和振动,二级轴两端轴承的温度。 温度 Pt100 3个 振动 4-20mA 1个 测温传感器(天康.京仪股份.**春辉) 测振传感器(建大仁科.**联能.**安诺) |
|
| 3.12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
| 3.13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
| 3.14 |
是否磨齿 |
||
| 3.15 |
是否修形 |
||
| 3.16 |
轴承品牌 |
||
| 3.17 |
是否含底座 |
||
| 3.18 |
旋向 |
双向 |
|
| 3.19 |
执行标准 |
||
| 3.20 |
颜色要求 |
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
|
| 3.21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 3.22 |
重量 |
||
| 3.23 |
其它 |
润滑电机功率 (kW): 润滑电机电流 (A): 润滑电机电压 (V): |
|
| 3.24 |
供货数量 |
1 |
|
| 4 |
减速机参数 |
(端梁驱动) |
|
| 4.1 |
型式描述 |
卧式直交轴齿轮箱,输入轴和输出轴水**装,输出轴为带缩紧盘的空心轴 |
|
| 4.2 |
型号 |
||
| 4.3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3kW/2.3kW |
|
| 4.4 |
输入转速 |
750r/min |
|
| 4.5 |
输出转速 |
||
| 4.6 |
速比 |
250 |
|
| 4.7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2.0 |
|
| 4.8 |
温升要求 |
||
| 4.9 |
润滑方式 |
||
| 4.9.1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 4.9.2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
| 4.9.3 |
润滑油/脂牌号及用量 |
投标方出厂前是否已经加满 |
|
| 4.10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含 |
|
| 4.11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无 |
|
| 4.12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无 |
|
| 4.13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
| 4.14 |
是否磨齿 |
||
| 4.15 |
是否修形 |
||
| 4.16 |
轴承品牌 |
||
| 4.17 |
是否含底座 |
||
| 4.18 |
旋向 |
双向 |
|
| 4.19 |
执行标准 |
||
| 4.20 |
颜色要求 |
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
|
| 4.21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 4.22 |
重量 |
||
| 4.23 |
其它 |
||
| 4.24 |
供货数量 |
2 |
|
| 5 |
减速机参数 |
(端梁驱动) |
|
| 5.1 |
型式描述 |
带YE3及以**效节能型变频电机,卧式底脚安装,带强冷风扇,防护等级IP54 |
|
| 5.2 |
型号 |
||
| 5.3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0.55kW/0.42kW |
|
| 5.4 |
输入转速 |
||
| 5.5 |
输出转速 |
12r/min |
|
| 5.6 |
速比 |
约121 |
|
| 5.7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2.0 |
|
| 5.8 |
温升要求 |
||
| 5.9 |
润滑方式 |
||
| 5.9.1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 5.9.2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
| 5.9.3 |
润滑油/脂牌号及用量 |
投标方出厂前是否已经加满 |
|
| 5.10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含 |
|
| 5.11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无 |
|
| 5.12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无 |
|
| 5.13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
| 5.14 |
是否磨齿 |
||
| 5.15 |
是否修形 |
||
| 5.16 |
轴承品牌 |
||
| 5.17 |
是否含底座 |
||
| 5.18 |
旋向 |
双向 |
|
| 5.19 |
执行标准 |
||
| 5.20 |
颜色要求 |
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
|
| 5.21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 5.22 |
重量 |
||
| 5.23 |
其它 |
变频减速电机功率(kW): 变频减速电机电流 (A): 变频减速电机电压 (V): 强冷风扇功率 (kW): 强冷风扇电流 (A): 强冷风扇电压 (V): |
|
| 5.24 |
供货数量 |
减速器带电机总成:数量2 备件: 减速器带电机总成:数量1台 变频电机:数量1台 |
备件单独包装 |
| 6 |
减速机参数 |
(回转驱动) |
|
| 6.1 |
型式描述 |
立式安装,YE3及以**效节能型变频、内制动电机,带内花键、风扇、强制润滑 |
|
| 6.2 |
型号 |
||
| 6.3 |
输入电机功率/轴功率 |
4kW/3kW |
|
| 6.4 |
输入转速 |
1480r/min |
|
| 6.5 |
输出转速 |
1.2 |
|
| 6.6 |
速比 |
约1225 |
|
| 6.7 |
对电机功率服务系数 |
>1.4 |
|
| 6.8 |
温升要求 |
||
| 6.9 |
润滑方式 |
强制润滑 |
|
| 6.9.1 |
润滑电机参数(电压、功率、数量、是否有备用) |
||
| 6.9.2 |
加热器(电压、功率、数量) |
||
| 6.9.3 |
润滑油/脂牌号及用量 |
投标方出厂前是否已经加满 |
|
| 6.10 |
是否含键,键执行标准 |
带内花键 |
|
| 6.11 |
是否有测温(位置、数量) |
电机有载端测温,PT100,数量1个 减速器高速轴测温,PT100,数量1个 测温传感器(天康.京仪股份.**春辉) |
|
| 6.12 |
是否有测振(位置、数量) |
无 |
|
| 6.13 |
齿轮/齿轮轴材质、精度 |
||
| 6.14 |
是否磨齿 |
||
| 6.15 |
是否修形 |
||
| 6.16 |
轴承品牌 |
||
| 6.17 |
是否含底座 |
||
| 6.18 |
旋向 |
双向 |
|
| 6.19 |
执行标准 |
||
| 6.20 |
颜色要求 |
颜色按照投标方标准执行 |
|
| 6.21 |
噪音 |
在机旁1m的位置≤85dB(A) |
|
| 6.22 |
重量 |
||
| 6.23 |
其它 |
变频减速电机电压 (V): 变频减速电机电流 (A): 强冷风扇电压 (V): 强冷风扇电流 (A): 润滑电机功率 (kW): 润滑电机电流 (A): 润滑电机电压 (V): 制动器电压 (V): 制动器电流 (V): 制动器功率 (kW): |
|
| 6.24 |
供货数量 |
减速器带电机总成:数量1 备件: 减速器带电机总成:数量1 电机抱闸电容:数量1个 |
备件单独包装 |
投标方技术交底(没有要求请填写“无”):
所有减速机设计寿命不小于5年
三、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3.1预中标后,乙方3日内必须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正式资料:
3.1.1满足基础和接口设计的减速机外形图纸。
3.1.2减速器详细技术参数表和重量。
3.1.3若减速机配备油站,需要提供润滑油站外形图、原理图、电控图。
注:所提供的外形图应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3.2随机文件:按乙方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中英文),但至少包括:
纸质版6份:产品质量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说明书。
纸质版2份:装箱单。
以上资料提供电子版一份
3.3合同签订完成后20天内供货厂家需提供准确的供货清单及对应的包装信息,包装信息包括准确的装箱单、包装外形尺寸(长×宽×高)、包装形式(木箱/铁箱/木托/铁托/卷轴)、数量、净重、毛重等。以上信息需要厂家认真核定后出具盖章版文件。如厂家不能按期提供本条款中材料文件需在限定时间前一周以邮件形式告知我方并说明缘由。如无故逾期或传输信息有误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货厂家自行解决及承担所有损失。
3.4投标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招标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四、包装、涂装
4.1涂漆
设备涂漆必须保证能够耐受现场条件下长期堆放安装及使用,并自交货之日起24个月内涂层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表面不粉化、不严重变色。否则投标方自费赴现场处理。
要求按规范喷涂,在雨天、雪天、风沙天、潮湿天气不容许喷涂(涂漆地点温度为5-38℃之间,湿度小于85%),在第一道油漆未干(达到规范要求)的不容许进行第**喷涂。漆膜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底漆的涂层不允许有针孔、气泡、裂纹、脱落、流挂、漏涂等缺陷,面漆要求均匀、光亮、完整。具有良好的防盐雾腐蚀能力。
本设备需适应海运海洋盐雾、舱内凝露及热带高湿腐蚀环境;全部采用防盐雾专用环氧树脂底漆、面漆,严禁使用普通非防盐雾型油漆。底漆涂刷两道.面漆涂刷两道,每层油漆干膜厚度30~35μm,两底两面整体干膜厚度不小于120-140μm。
涂漆颜色:面漆颜色按厂家标准。
执行标准:JC/T 402-2006《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条件》
GB/T 8923《涂装前钢表面防锈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 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37400.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涂装》
GB/T 28699-2012《钢结构防护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CECS 343-2013《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技术条件》
备注:涂漆部位的表面锈蚀喷砂处理按照国标执行,表面锈蚀处理需达到Sa2.5级。
4.2国内产品包装
4.2.1 产品的包装应满足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或GB/ T7284-2016(框架木箱)标准的规定。
4.2.2 框架木箱按流通环境条件分为两级:
一 级:主要用于流通环境复杂,转载次数多,流通过程中可能遭受到较大的外力危害时;
二级:主要用于流通环境较好,转载次数少,流通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外力不大的情况时。
4.2.3. 产品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丢失、质量下降等其它产品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给予妥善解决。
4.2.4 乙方在包装箱或裸装件上必须醒目地标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重量(净重/毛重)、外形尺寸(长×宽×高)、起吊标识、重心位置和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安全标识(如向上、防水等标识)等。
4.2.5 产品包装必须有防锈蚀、防潮、防霉等措施,大型裸装件和易变形产品应按规定装箱或装车并有相应的防变形垫板、支撑及拉筋。
4.2.6 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4.3 所有备件、回转驱动减速机采用出口包装(见附件1)
五、质量检验要求
5.1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招标方监造人员不能按投标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招标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5.2投标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招标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招标方检验人员现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招标方认证,投标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5.3招标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投标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招标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投标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投标方有义务全面配合招标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5.4招标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投标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5.5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5.6投标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5.7产品最终出厂时,除随机、随箱合格证外,投标方应另提供招标方一份合同内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六、技术服务
6.1投标方对招标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1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工厂试验内容。
6.1.2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6.1.3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6.1.4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6.1.5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6.2投标方的培训需保证招标方人员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运行、操作、检验、修理和维护等技术。
6.3投标方终身为用户提供优惠的备品备件。
6.4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接到用户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48小时内赶到现场。在质保期内一旦设备出现问题,投标方接到通知后应8小时内给予答复。如需派人处理,国内项目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海外项目应给予专人专项视频指导,如依然不能解决问题,应在7天内到达现场(具体安排以商务合同为准),处理问题直到招标方满意为止。
七、质量保证
7.1投标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招标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7.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7.3如因投标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投标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7.4轴承寿命大于50000h。
7.5产品铭牌的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 13306-2011《标牌》的有关规定;投标方应在设备铭牌上标出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设备有方向性要求的必须有明确的标识,以便正确安装。采用中英文对照版本。
八、品牌要求
电机选用:**电机.**电机.**大中.皖南电机.**电机.**江淮电机.**长利,YE3及以**效节能型电机
编制:刘冬梅
审核:卢士先
时间:2026.8.3
附件1
一. 出口包装的基本要求
设备.备件和材料按国际出口包装标准分别包装,且最长的一维应为该包装的长度。产品包装应保证包装件安全、稳定、允许摞装,符合海运、汽车运输及多次倒运和装卸的要求,包装不破损,内装货物不灭失、不损伤、不生锈、不变质,直到现场安装使用。
二. 包装采用的方式
木箱 铁笼箱 电缆卷盘 捆扎 底托 裸装 桶装;单个包装箱尺寸不宜小于1m;必要时可采用合理合箱,或将小件装入相关大箱等方法减少小件部件;货物与包装箱底座之间采用螺栓.铁丝进行整体固定牢固,防止运输及倒运过程中,部件在包装箱内晃动。
2.1. 木箱:
对于不能承受撞击、有防雨防潮要求、较贵重和精密、不能摞装、体积不大的设备或设备元件和工具等,要采用木箱包装。例如设备本体及传动部分(电机、减速机)、液压设备、所有的电器设备及元件、阀门及管件、焊条等。
2.1.1 在木箱中的设备要求固定,避免在运输过程中串动。同时要保证设备对木箱底部的压力均匀分布。
2.1.2 加工精度较高的设备表面不应与木箱直接接触,并要采取防锈措施。若无法避免则要在木箱与设备加工面之间垫上浸油牛皮纸。
2.1.3 为确保小的易损件在运输过程中不互相磕碰损坏,这就要求在这些易损件之间塞入泡沫材料。但不要使用木头刨花、稻草、废纸等。
2.1.4 木箱内壁要有防雨布以防进水。防雨布可以采用以下材料:油毡纸和塑料布(塑料布的厚度不能小于0.07毫米)。考虑到油毡纸受幅度限制,在做木箱上盖防水时水会从搭接处流入箱内,所以木箱内设备上要整体覆盖塑料布起到双重防护。
2.1.5 为防水和潮气,电器设备和元件要采用塑料布包裹,内置干燥剂。
2.1.6在木箱底部滑木的吊装点处包覆3mm厚的角钢护棱,木箱的各棱角处包覆2mm厚的角钢护棱。
2.1.7木箱要采用干燥、锯加工的平直的一手木料,而且仅大号木箱允许用拼接木板,小木箱的木板必需是通长的。木板的宽度和厚度尺寸见下表,若采用整张胶合板代替木板做箱板,则胶合板的厚度同样不得小于12毫米,不得使用胶合板做枕木、滑木。
2.1.8 木箱一般采用框架结构。内部框架所采用的木方截面积尺寸必须根据所包装物品的重量严格按 GB/T7284-2016规定进行计算和选材。
2.1.9木箱箱板、箱档、护棱护角、钉子的尺寸依据包装的净重,见下表(以下表格适用于木板封闭箱和木板笼箱)。木板的宽度仅供参考,但不能窄于下表要求的宽度。
| 净重Kg |
箱板mm |
箱档mm |
辅助滑木mm |
钉**度mm |
护棱护角mm |
| 100-250 |
12X125 |
12X125 |
50X100 |
80 |
铁板厚度不低于2毫米 |
| 250-400 |
12X125 |
12X125 |
50X100 |
80 |
|
| 400-750 |
12X125 |
12X125 |
50X120 |
90 |
|
| 750-1500 |
20X125 |
20X125 |
50X120 |
90 |
|
| 1500-2500 |
20X125 |
20X150 |
75X130 |
110 |
|
| 2500-3500 |
30X150 |
30X150 |
75X130 |
110 |
|
| 3500-6000 |
30X150 |
30X150 |
75X130 |
110 |
2.1.10 钉子钉到箱子里的露出部分要砸弯。
2.1.11 木箱要做熏蒸处理,喷涂熏蒸标记,提供熏蒸消毒证书,以满足出口要求。
熏蒸标记图例:
下载2.1.12 包装箱尺寸宽、高均不超过2.2m时采用木箱包装,如任何一项超过需要用钢框架加木箱包装,包装图样:
增加强度包装箱 ,用于托辊等 驱动的减速机,电机,电控柜等
四角加固防护,内部有方木框架 大于两吨的木箱底部吊点必须加护铁
2.2. 裸装:不怕磕碰的大的钢结构件及笨重设备且没有防雨防潮要求的可以裸装,但下面要求有木方或钢框架做的底托衬垫而不能直接落地。两件单独的钢结构或设备之间要用螺栓把合或加钢支撑焊接固定,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30毫米,把合处为防止油漆划伤要衬上木方。
2.2.1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减少箱件数量:
A 用螺栓或加强支撑将多个结构件把合在一起。
B 用焊接方式把多个结构件焊接到一起。
C 将小结构件套装到大的结构件里。注:如果做不到,应采用框式结构(铁笼)。
2.2.2 对容易变形的钢结构件要采用加强支撑,如预热器、大风管内的支撑。
2.2.3 裸装件要通过焊吊环或在底托上钻孔的方式设置吊装点,且强度要足够。
2.2.4 外露的轴端部及有精度要求的法兰盘要用木板围护,且在木板和设备之间衬有浸油牛皮纸。
2.2.5 在现场组装到一起的设备部件,在装箱时应尽量将这些部件装到箱号相近的箱子里。在两个对接面之间要用箭头准确标识对接位置符号。
2.2.6 堆取料机设备包装方案示例:
料耙.臂架等结构件采购托盘箱或者铁框架箱包装,****加工部位需做保护,设备边沿角落.突出部位均做好防撞处理。
皮带机、减速机、控制箱、标准件、备件等附件采用木箱或者密闭铁箱包装,包装箱的强度能够满足多层层码垛和多次倒运(严禁采用胶合板,若因为采用胶合板造成的包装箱强度不能满足货运要求,一切责任由供货厂家承担),所有实木材料出厂前均应做熏蒸处理,且熏蒸证明(签字、盖章版)需要于发货前扫描后,****公司,参考见下图:
包装箱的棱角、转角、吊装部位,均需要采用角铁保护,防止吊装过程中损坏木箱。
涉及到的电机、轴承、传感器及精密部件等电气设备包装箱内部部件需采用透明塑料薄膜包裹,密封防雨,具体参考下图:
2.4封闭铁箱:
除必需要求用木箱包装外,其他设备均可以采用封闭铁箱包装,尤其是容易被盗的零部件。典型的如电收尘内部件,单重不大但数量巨大,又不怕来自箱内设备的挤压,如连接件、挂件、加工件、标准件、滤袋、袋笼、回转窑和水泥磨、立磨的零散件,标准件等。
2.4.1 包装材料采用槽钢或角铁作框架,薄铁板(2mm)封闭。
2.4.2 内部加固:摆放要整齐,尽量加固,以防部件间相互窜动。
2.4.3 内部防水:做好箱内部件涂油防锈和防水处理。
2.4.4上盖与箱体要焊接牢固,防止被撬。
2.4.5 封闭铁箱包装图样:
封闭铁箱的形式
2.5 捆扎:细长杆件如铁管、型钢等可以捆扎,但捆扎用材料强度要足够,且底部要钢托或木托。
2.6 桶装:磨机钢球、润滑油、浇注料(粉料)、油漆等可以采用桶装。
包装图样:
三. 包装标识:
3.1箱内标识:为保证现场开箱、安装及保管人员能及时准确获得箱内设备及部件的正确信息,箱内的所有设备和零件应挂有标签。
3.1.1标签内容(设备编号、安装图纸代号、零件名称、规格、单位和数量)应与装箱单、安装图纸三者之间一一对应。对于标准件在图纸代号栏必须填写该标准件在图纸序号栏的代号或安装位置代号,不允许填写国标代号。
3.1.2 标签可打印或手写,但要装入防水塑料袋,可挂在或粘贴在设备或零件上。
3.1.3 参考标签格式(内容必须准确、完整,最终以买**式发放格式为准):
| ITEM TAG |
|||
| Sub-Contract No.: |
(填写合同号) |
||
| Package No.: |
(填写箱号) |
||
| TCDRI equipment No.: |
(填写设备工艺编号) |
No.: |
(填写箱单上序号) |
| Drawing No.: |
(填写部件所在安装图号) |
Part list No.: |
(填写部件在安装图设备表上的代号) |
| Equip. Description: |
(填写设备名称) |
Quantity: |
(填写数量) |
| Unit: |
(填写单位) |
||
3.2箱外标识
3.2.1根据包装的形式和内容,在包装的外表面上喷涂国际通用的重心、吊装、向上、易碎、防晒、防雨防潮、轻放、不许用叉车等符号,吊装点或吊环(刷黄色油漆)要有足够强度。对不能摞装或限制摞装重量的包装要标明可摞装的重量和层数。如果没有上述标识,铁路将拒绝装车。
3.2.2所有包装箱,必须在箱子的两侧和顶部彩色木板条明确标识,机械设备用红色.电气设备用蓝色.耐火砖用绿色。
3.2.5 任何散件都要在包裹或者捆上贴上可辨识的标签,标注合同号,主要编号,项目名称和编号以及它在装配图上相关的位置编号。所有的备件和工具都必须与所供设备分开包装,并且要按照以上所提及的方法做出详细标识。
3.2.6 所有备件要装在单独地箱子里,醒目的标出“SPARE PARTS FOR TWO YEARS”和“SPARE PARTS FOR COMMISSIONING”字样。
3.3唛头
3.3.1 密封钢箱直接喷涂在包装箱醒目位置或采用铆钉或焊接固定,禁止将唛头放置在铁笼箱上、下面(考虑到码垛过程中可能将唛头压埋住);包装箱的棱角.转角.吊装部位均需要角铁做防护处理,防止吊装中损坏木箱,具体参考下图:
下载钢框架箱和托盘箱唛头,安装形式参考下图:
3.3.2装箱清单
1.发货前买方提供给卖方所发设备的“总箱单清单”和“详细装箱清单”模板,卖方根据模板制作中英文字对照版本的装箱清单于设备发货前30天提供给买方,供买方联系订仓使用;待卖方所供设备最终包装完毕后,卖方需要将最终签字盖章版的装箱清单邮寄至买方所在部门;
2.若包装箱内货物有不锈钢材质的物件或部件,于装箱清单中不能体现“不锈钢”字样,需要以其他文字代替。
3.详细装箱单全部采用塑封处理,放置在包装箱里侧.外侧各二份,放置在包装箱内部的需考虑防雨.防潮处理;
4.总装箱单、详细装箱单是提交国外业主商务单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内外装运.报关的必备文件,也是设备承包.运输.安装等各有关单位进行设备交接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制作,保证质量,做到单单、单货、单证三相符,准确无误;
5.每个木箱里面要放装箱单一份,另外,将另一张装箱单用塑料袋多层包好,确保不会被水侵蚀。将封包妥的装箱单钉在木箱上左端板的右上角,并在用油墨刷写“PACKING LIST”(建议采用专用的外置箱单袋)。
6.拖架捆绑包和裸装件需将封包妥的2份装箱单分别装入2个密封管内,密封管一端封死,另一端用盖子严密堵塞,确保雨水不能渗入。将该2个密封管用铁丝分别固定在拖架包装件和裸装件的不同位置上。并且对于裸露包装的设备,卖方需要用金属标签或者在包装和单件物品上直接刷写上相应的包装储运标志。
钢框架和铁笼箱箱单放置型式参考图
密封箱箱单放置型式参考图
3.3.3 包装储运标识
标示颜色为黑色,直接喷涂在包装箱密封板表面,标示数量至少为2处,放置在包装箱侧对面醒目位置,确保放置在作业人员视线范围内,严禁使用铁丝直接捆扎在箱件上;若为重要提示标示,标示尺寸不能小于悬挂面面积的1/8;若箱件内部放置为精密.怕挤压设备,考虑到实际装运过程中禁止码垛或限制码垛重量或限制码垛体积,则禁止码垛或限制码垛标示牌的制作需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3.4装箱照片
每个箱件需要提供包装前、包装过程中.包装完成后三种照片,卖方应对以上每个过程分别进行拍照(照片应拍摄清晰,包装前的照片能显示包装货物完整的原貌和封箱后的照片能够显示包装箱清晰的唛头),并在合同产品报关前一周时间制成电子版形式与图纸资料一起邮寄给买方,以便于买方出口和进口报关使用。
卖方提供的照片部件须与包装箱内的发货的实物对应一致,若照片与实物无法对应一致,导致买方无法出口和进口或产生额外的费用,相关责任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包装箱照片,还需要包含供货设备的“设备铭牌”照片,中英对照版本。
3.5 卖方提供的相关单证
3.5.1卖方工厂发货前50天提交初步装箱单,格式待买方通知。
3.5.2 发货前30天提交最终装箱单,格式待买方通知。
3.5.3 卖方在交货前10天提交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条。(如果需要)
3.5.4 卖方应该于合同签定后60天内,提供超大件清单和吊装图。
3.5.5 卖方在交货后7天提交合同规定的文件资料,电子版形式交给买方。
四. 包装执行标准:
包装防水应符合GB/T7350-1999.A类Ⅲ级;
包装防锈符合GB/T4879-2016,B级;
包装防潮符合GB/T5048-2017,Ⅱ级;
对于随机配套的电机.电器和仪表的包装防霉还应符合GB/T4768-2008,Ⅰ级。
防护用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T12339-2008之规定。
某些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按相应标准执行。
五.包装责任和处罚:
卖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包装,需符合国际海运要求;卖方要在约定时间内,负责将设备运送至**港进仓,期间运费由卖方负责;若设备包装不符合规范,由卖方负责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质量原因而产生破损、丢失、锈蚀等问题,或包装不符合运输的要求,供货商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具体按照下列条款执行:
1.在国内还没有装车的,卖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如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时,买方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由卖方向买方承付赔偿金。
2.货物已经到达国外现场的,如因包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货物损失或丢失,应由卖方负责全部赔偿,并采取一切运输手段及时将货物运抵现场,以弥补或减少以至消除损失,运费自理。
3.货物已经到达国外现场的,如因包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货物损失或丢失,造成买方现场施工进度受阻或买方整体工程严重经济损失的,除及时按照第二条迅速解决外,还要给予总合同1%-5%的罚金。
4.货物包装的尺寸要准确。如果厂家货物和提供的箱单不符,导致货物无法装车,产生的滞车费用,整改包装的费用厂家承担。货物的包装尺寸以毫米(mm)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