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涂装处理15000件越野车用轮毂项目

审批
山东-泰安-新泰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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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3379542张**
王西伟**省**市**市
经济开发区国贸路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涂装处理15000件越野车用轮毂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省**市**市 经济开发区国贸路1号
经度:117.711300 纬度: 35.868570****环境局**分局
2025-11-25
泰新环境报告表〔2025〕114号****
2026-01-0730
0.5****
913********3379542****
913********3379542****公司
****0703MACFMBAG792026-04-30
2026-04-282026-04-29
2026-07-122026-08-07
张贴公示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项目扩建项目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涂装自产越野车用轮毂15000件年涂装自产越野车用轮毂15000件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涂装处理工艺主要包括涂装预处理线工艺流程、喷粉线工艺流程、喷漆线工艺流程三部分,均依托现有。其中:涂装预处理线工艺流程包括水洗、热水洗、预脱脂、脱脂、水洗、表调、水洗、无铬钝化、纯水洗、纯水直喷、吹水、烘干、风冷等;喷粉线工艺流程包括喷底粉、固化、风冷、在线打磨等;喷漆线工艺流程包 括底漆喷涂及流平、面漆喷涂及流平、固化、风冷、产品检验、包装等。项目涂装处理工艺主要包括涂装预处理线工艺流程、喷粉线工艺流程、喷漆线工艺流程三部分,均依托现有。其中:涂装预处理线工艺流程包括水洗、热水洗、预脱脂、脱脂、水洗、表调、水洗、无铬钝化、纯水洗、纯水直喷、吹水、烘干、风冷等;喷粉线工艺流程包括喷底粉、固化、风冷、在线打磨等;喷漆线工艺流程包 括底漆喷涂及流平、面漆喷涂及流平、固化、风冷、产品检验、包装等。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做好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喷粉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旋风除尘+滤筒除尘+粉末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手工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喷漆废气、喷粉固化废气、喷漆烘干废气经“水帘净化装置+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浓缩吸附+RTO”装置处理,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经现有集气管道收集、现有“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浓缩吸附+RTO”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VOCs、二甲苯有组织排放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监控点NMHC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做好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新增涂装前处理废水(包括水洗废水、预脱脂废水、脱脂废水、脱脂后水洗废水、表调废水、表调后水洗废水、钝化后水洗废水等)、纯水制备废水、水帘喷漆****处理站采取“混凝+隔油+气浮+生化+过滤”工艺处****处理厂处理,确保外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处理厂纳管标准。油漆暂存库、水帘喷漆室、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以及雨污管网等要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3、合理布置噪声源设备,加强对设备噪声的有效管理,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塑粉回收系统、手工打磨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漆渣、废钝化液、废脱脂剂桶、废表调剂桶、废钝化剂桶、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为危险废物,规范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时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在收集、暂存过程中应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转移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1、项目喷粉废气经现有集气管道收集、现有“旋风除尘+滤筒除尘+粉末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手工打磨粉尘经现有集气罩收集、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喷漆废气(含流平、调漆)经现有“水帘净化装置+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浓缩吸附+RTO”装置处理,喷粉固化废气、喷漆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浓缩吸附+RTO”装置处理,一并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经验收监测,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VOCs、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经验收监测,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 VOCs、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监控点NMHC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项目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新增涂装前处理废水(包括水洗废水、预脱脂废水、脱脂废水、脱脂后水洗废水、表调废水、表调后水洗废水、钝化后水洗废水等)、纯水制备废水、水帘喷漆****处理站采取“混凝+隔油+气浮+生化+过滤”工艺处****处理厂处理,经验收监测,污水处理站出水外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处理厂纳管标准。油漆暂存库、水帘喷漆室、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以及雨污管网等区域已采取严格防渗漏治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3、项目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对设备噪声的有效管理,经验收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项目塑粉回收系统、手工打磨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漆渣、废钝化液、废脱脂剂桶、废表调剂桶、废钝化剂桶、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为危险废物,规范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时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收集、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及处理。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在厂区“三废”及噪声排放点,设置明显标志,标志的设置应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中有关规定。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2、项目建成后,本项目颗粒物、VOCs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0.173t/a、0.581t/a以内;全厂颗粒物、SO2、NOx、VOCs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5.629t/a、1.53t/a、8.31t/a、2.512t/a以内。 3、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建设单位已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及处理,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项目所在厂区“三废”及噪声排放点已规范设置明显标志,定期开展例行监测。 2、经核算,项目建成后满负荷工况下颗粒物、VOCs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116t/a、0.307t/a,能够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及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不新增SO2、NOx排放,项目建成后全厂颗粒物、VOCs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5.572t/a、2.238t/a,能够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及环评批复要求。 3、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已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正在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4.678 0.308 0 0 0 4.986 0.308
2.339 0.154 0 0 0 2.493 0.154
0.234 0.015 0 0 0 0.249 0.01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39 0 1.53 0 0 0.39 0 /
1.198 0 8.31 0 0 1.198 0 /
5.456 0.116 5.629 0 0 5.572 0.116 /
1.931 0.307 2.512 0 0 2.238 0.30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 水质要求 ****处理站,预处理工艺为““混凝+隔油+气浮+生化+过滤”,经园区污水****处理厂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pH值在7.2~7.3之间,化学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3mg/L,悬浮物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9mg/L,氟化物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2mg/L,氨氮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0mg/L,生化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1.4mg/L,石油类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63mg/L,磷酸盐日均最大排放浓度为1.35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未检出,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pH值 6~9(无量纲);CODCr 450mg/L;SS 240mg/L;BOD5 200mg/L;氨氮 25mg/L;石油类 20mg/L;氟化物 2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0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旋风除尘+滤筒除尘+粉末回收系统”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 依托现有“旋风除尘+滤筒除尘+粉末回收系统”,喷粉废气经现有集气管道收集、现有“旋风除尘+滤筒除尘+粉末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 2#喷粉废气排气筒(DA019)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mg/m3,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10mg/m3)要求。
2 布袋除尘器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 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手工打磨粉尘经现有集气罩收集、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离线打磨废气排气筒(DA005)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mg/m3,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10mg/m3)要求。
3 “水帘净化装置+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浓缩吸附+RTO”装置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10mg/m3),VOCs、苯、甲苯、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行业限值(VOCs: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2.0kg/h;苯:排放浓度0.5mg/m3,排放速率0.2kg/h;甲苯: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0.5kg/h;二甲苯:排放浓度15mg/m3,排放速率0.8kg/h)。 依托现有“水帘净化装置+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浓缩吸附+RTO”装置,喷漆废气(含流平、调漆)经现有“水帘净化装置+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浓缩吸附+RTO”装置处理,喷粉固化废气、喷漆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浓缩吸附+RTO”装置处理,一并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喷涂废气排气筒(DA004)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mg/m3,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10mg/m3)要求。 喷涂废气排气筒(DA004)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0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3kg/h;苯均未检出;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6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91kg/h;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94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51kg/h;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行业限值(VOCs: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2.0kg/h;苯:排放浓度0.5mg/m3,排放速率0.2kg/h;甲苯: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0.5kg/h;二甲苯:排放浓度15mg/m3,排放速率0.8kg/h)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依托现有降噪措施,包括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消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油漆暂存库、水帘喷漆室、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以及雨污管网等要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油漆暂存库、水帘喷漆室、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以及雨污管网等区域已采取严格防渗漏治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验收监测期间,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地下水水质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塑粉回收系统、手工打磨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漆渣、废钝化液、废脱脂剂桶、废表调剂桶、废钝化剂桶、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为危险废物,规范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时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在收集、暂存过程中应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转移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塑粉回收系统、手工打磨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漆渣、废钝化液、废脱脂剂桶、废表调剂桶、废钝化剂桶、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为危险废物,规范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时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收集、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及处理。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建设单位已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及处理,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利用现有车间及涂装预处理线、喷粉线、喷漆线,依托现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措施,依托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利用现有车间及涂装预处理线、喷粉线、喷漆线,依托现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措施,依托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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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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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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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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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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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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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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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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