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景区2026年外部景交车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第五条,现修改为:中标单位承诺中标后2个月内提供不少于3****公司名下同型号新能源车辆、另承诺履约满1年后再提供不少于2****公司名下同型号新能源车辆,所有新能源车辆出厂日期为2026年1月之后,均用于服务本项目,座位数≥34座,电机功率≥160千瓦,续航里程≥350公里。承诺书须放至资格证明文件中。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信证明文件-服务承诺书,现予以修改,见附件。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8月10日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西涧中路4306号
联系方式:180****746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550-****519、189****5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丽、王芳
电话:180****7462 、0550-****519、189****5067
附件:
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成为中标人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若发现有偏离且不能按招标人要求调整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招标,我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及工期责任。
我方承诺中标后2个月内提供不少于3****公司名下同型号新能源车辆、另承诺履约满1年后再提供不少于2****公司名下同型号新能源车辆,所有新能源车辆出厂日期为2026年1月之后,均用于服务本项目,座位数≥34座,电机功率≥160千瓦,续航里程≥350公里。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投标单位名称: (签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