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对****高性能线缆轴体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 真:****8601
通讯地址:天****开发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高性能线缆轴体加工制造项目 | **** | ****开发区子达道16号 | 京源安环(天****公司 | 高性能线缆轴体加工制造项目,选址于****开发区子达道16号,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租赁**巴塞罗****公司闲置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焊丝轴3000吨、汽车/电动车/自行车用塑料零配件2000吨。 | 1.运营期注塑机机头捕集废气和房中房换风废气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注塑冷却废水应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达标排入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合理平面布置,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包装袋、废机头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回收部门;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定期**管委处理,杜绝二次污染。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