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梧州烟气治理新材料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
广西-梧州-藤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改革局关于**烟气治理新材料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藤发改环资〔2026〕2号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0日
****改革局关于**烟气治理新材料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6-08-10 10:13

****:

你公司报来《关于审查**烟气治理新材料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桂发改环资规〔2024〕455号)等规定,经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并组织专家论证,现提出节能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上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址:塘步镇临港经济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WZ-01-03-25-1#地块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占地面积约69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本项目产品是烟气治理钙基新材料,可广泛用于焦化、钢铁、工业硅垃圾发电等行业;本项目利用原料有碳酸钙及氧化钙,建设一条钙基新材料生产线,年产12万吨钙基新材料,主要设备有破碎机、预混器、消化器、空气压缩机、热风炉、风机等。

三、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3537.29吨标准煤(当量值)/4465.05吨标准煤(等价值),计入**“十五五”能源消费总量。项目主要能源消耗品种为电力、天然气、耗能工质为新鲜水,其中电力年消耗量551.91万千瓦时,天然气年消耗量254.63万立方米,新鲜水年消耗量70691.50立方米。项目钙基新材料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29.48千克标准煤/吨,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超过1.6561吨标准煤/万元。项目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投产后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达到50%以上。

四、项目达产后,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超过7123.80吨,计入**“十五五”碳排放总量。项目钙基新材料单位产品碳排放不超过59.37千克二氧化碳/吨,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不超过2.6423吨二氧化碳/万元。项目实施对**市完成“十五五”碳排放空间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为影响较小;对**市完成“十五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的影响程度为影响较小。

五、项目建设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各项要求。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节能验收并报备我局。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后期运营管理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检查,将项目能效水平、碳排放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纳入节能验收核心重要内容。项目投产后,若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未达到本审查意见核定要求,将对我县节能降碳约束性目标完成造成不利影响,须限期开展节能整改,整改未达标不得投入正式运营,并按有关规定落实能耗管控及相应惩戒措施。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碳排放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碳排放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改革局

2026年7月3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