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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城镇建设用地 |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6-08-03 |
| 发文字号: | 青政土函【2026】159号 | 生效日期: | 2026-08-03 |
****关于化隆县2024年度第九批次城镇村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6】159号
****政府:
你市《关于化隆县2024年度第九批次城镇村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东征政〔2026〕7号)已于2026年7月29****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化隆县扎巴镇滩滩村的0.0919公顷集体农用地、0.0092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共计0.101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政府,作为化隆县2024年度第九批次城镇村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督导化隆县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化隆县自然**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批准文件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三、你市要指导用地单位开展压覆矿产**查询、报批等工作。如涉及压覆战略性矿产**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不予供地。
四、****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