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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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答疑公告

“**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包含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或房屋建筑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①:我单位提供的业绩因不属于政策文件《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规定中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所以未委托监理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监理工作。竣工验收报告中无监理单位盖章,但有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项业绩是否认可请予以明确回复。

请问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包含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或房屋建筑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业绩。此项内容有建设单位出具证明的是否认可请予以明确回复。

答:

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予以认可;

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房屋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房屋建筑改造提升工程四种类型,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以上类型中任意一种即可,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提供建设单位出具证明的不予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路与**路**中国视界A3栋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51-****53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负责人:徐新智

电 话:0551-****0393

****

2026年8月10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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