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6第1382场)
受****委托,****(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本公告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黄粒米/% |
谷外糙米/% |
互混率/% |
色泽、气味 |
脂肪酸值 g/mgKOH |
|
**** |
****车站库点 |
0P3 |
** |
2023 |
稻谷 |
三级 |
850 |
77.2 |
49.3 |
0.4 |
12.0 |
0.1 |
0.9 |
未检出 |
正常 |
24.8 |
| 0P4 |
** |
2023 |
稻谷 |
三级 |
850 |
77.7 |
49.1 |
0.4 |
11.5 |
0.2 |
1.4 |
未检出 |
正常 |
23.5 |
| 麻柳任家庙库点 |
1P34 |
** |
2023 |
稻谷 |
三级 |
1650 |
78.2 |
58.5 |
0.4 |
11.9 |
0.1 |
0.9 |
未检出 |
正常 |
23.1 |
| 1P35 |
** |
2023 |
稻谷 |
三级 |
1650 |
77.1 |
47.3 |
0.2 |
11.4 |
0.8 |
1.2 |
未检出 |
正常 |
23.8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黄粒米/%≤ |
谷外糙米/%≤ |
互混率/%≤ |
色泽、气味≤ |
脂肪酸值 g/mgKOH/≤ |
入库能力(吨/天) |
起报价 (元/吨) |
|
**** |
****车站库点 |
0P3 |
国内 |
2026 |
稻谷 |
三级及以上 |
800 |
≥75.0% |
≥44.0% |
≤1.0% |
≤13.5% |
≤1.0% |
≤2.0% |
≤5.0% |
正常 |
≤20 |
150 |
2700 |
| 0P4 |
国内 |
2026 |
稻谷 |
三级及以上 |
800 |
≥75.0% |
≥44.0% |
≤1.0% |
≤13.5% |
≤1.0% |
≤2.0% |
≤5.0% |
正常 |
≤20 |
| 麻柳任家庙库点 |
1P34 |
国内 |
2026 |
稻谷 |
三级及以上 |
1700 |
≥75.0% |
≥44.0% |
≤1.0% |
≤13.5% |
≤1.0% |
≤2.0% |
≤5.0% |
正常 |
≤20 |
| 1P35 |
国内 |
2026 |
稻谷 |
三级及以上 |
1700 |
≥75.0% |
≥44.0% |
≤1.0% |
≤13.5% |
≤1.0% |
≤2.0% |
≤5.0% |
正常 |
≤20 |
具体指标详见《交易清单》及下方“采购详情”,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 散装 。
2.出库费:30元/吨,由竞得方直接转账支付给销售方指定账户。
3.出库条件:买方仓门自提,****中心出具的《出库通知单》和买方提交的有效提货委托书(派车单)散装出库,买方承运车辆应符合《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要求,且需服从卖方相关安排,****车站库点出**辆四桥车可通行,车辆长度≤12米。
4.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标准执行。
5.其他要求: ①买方仓门自提,计量以卖方地磅计量结果为基准,竞得方可现场监秤;②出库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若合同出现损耗,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大于标的数量,超出部分买方需按合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在出库时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③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仓内稻谷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合同成交后,若买方发生违约行为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买方承担。④竞得方必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策责任由竞得方自行承担。⑤本次成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损耗或溢余情况时结算遵照《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执行。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2026年产稻谷,产地:国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350-2009稻谷》三级及以上质量标准,供货方对原粮产地和生产年份的真实性负责,供货方需提供2026年产新粮证明并盖章和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其中:杂质≤1.0%,杂质超1.0%(不含)拒收;出糙率≥75.0%;整精米≥44.0%;水分含量≤13.5%(水分>13.5%且≤14.0%的,每超0.1%扣量0.13%,水分>14.0%拒收);黄粒米含量≤1.0%;谷外糙米≤2.0%;互混率≤5.0%(黄粒米、谷外糙米、互混率超标准拒收),色泽气味正常;储存指标符合稻谷GB/T20569—2006储存品质判定标准,其中:脂肪酸值≤20(KOH)mg/100g;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指标和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指标,其他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其中:镉≤0.18mg/㎏,黄曲霉毒素B1≤8μg/㎏;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食品安**家标准GB2763-2026规定。以上任何一项质量、品质、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拒收虫粮、陈粮及新陈互混的稻谷。自合同成交之日起,卖方需按成交标的提供2026年产新稻谷,对检测不合格的稻谷,买方将做退货处理,因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由卖方全部承担,同时必须在20天内补足质量合格的等量实物。
2.包装要求: 散装粮或包装粮,包装粮按0.15kg/袋扣量,随粮不计价,不返还 。
3.入库费:无入库费,采购价为到达采购指定仓前价格,到库前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到库后进仓费用由购买方承担,入库数量以买方地磅计量为基准,卖方可派人监磅。
4.入库条件:卖方负责送货到买方(****麻柳任家庙、****车站库点)指定仓前,经初检合格后入仓。承载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运输安全标准,****车站库点出**辆四桥车可通行,车辆长度≤12米。
5.其他要求: 成交合同入库结算数量以买方承储库地磅为基准,并按指定仓房实际储存情况执行。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但最终质量认定由采购方主管部门指定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20%货款经主管部门指定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支付,凭卖方提供的有效发票结算。若检验不合格,做退货处理,卖方最迟于20日内补发足额的合格稻谷给买方,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因退货和违约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架空期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轮换架空期最长不超过4个月(以首车出库当月开始计算)。
联系人:任长江,联系电话:151****0111
刘保渊,联系电话:189****9603(仓储)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6年10月3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6年11月10日。
****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6年12月3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入库。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8月12日14:30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市场交易须拨打028-****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229********028109
开户行:农行**市总府支行
(2****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203********100****87591
开户行:****银行****分行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市上东大街段246****酒店6****交易中心。
九、****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他约定事项:买卖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虚假购销、违规轮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发生危害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违约金及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的《****粮油竞价销售/采购交易细则》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信息部:(028)****9641(注册报名)
交易部:(028)****9689(挂网)****3089(交割)****9642(结算)
财会部:(028) ****8896 财务QQ群: ****22361
OP3号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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