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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88297J | 建设单位法人:斯方芳 |
| 斯方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长** |
| ****工业园区 |
| 年产高档纺织面料6000万米、家纺四件套100万件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51-C1751-化纤织造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长** ****园区 |
| 经度:119.864240 纬度: 30.92923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16 |
| 湖长环建〔2025〕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88297J002R |
| 2026-02-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2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88297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788297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2MADQ9FKA3X | 竣工时间:2025-12-26 |
| 2026-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30 |
| 2026-04-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40502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企业整体项目为年产高档纺织面料6000万米、家纺四件套100万件建设项目,实际本项目为一期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0000万元),利用存量用地40亩,**厂房约4万平方米,集聚喷水织机373台、加弹机5台,并配套辅助设备。待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高档纺织面料3000万米、加弹化纤丝9450t/a(自用)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一期项目实际投资3200万元,利用存量用地40亩,已**厂房约6300m2,其他厂房仍在建设中。目前实际集聚喷水织机373台、加弹机5台(原有2台),并配套辅助设备。待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高档纺织面料3000万米、加弹化纤丝6750t/a(自用)的生产的能力。 |
| 1、主要生产规模变动情况:审批规模为年产高档纺织面料6000万米、家纺四件套100万件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年产高档纺织面料3000万米、加弹化纤丝9450t/a(自用)),实际生产规模可达年产高档纺织面料3000万米、加弹化纤丝6750t/a(自用)的生产能力。 2、主要生产设备变动情况:本项目加弹机原审批全厂合计7台,实际建设数量为5台(原有2台),余2台暂未实施。待后期全部投产后再进行整体验收。 3、主要原辅材料变动情况:原辅料使用为此次先行验收规模对应的原辅料使用,由于2台加弹机暂未实施,故设备维护使用的加弹油实际消耗量少于环评审批量,详见验收监测报告表2-2企业改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4、其他:本项目原审批利用存量用地40亩,**厂房约4万m2,实际已**厂房约6300m2,其他厂房仍在建设中;另外原审批建设有一小型食堂,实际暂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化纤丝——加弹——整经——喷水织机织造——高档纺织面料 | 实际建设情况:化纤丝——加弹——整经——喷水织机织造——高档纺织面料 |
| 本项目加弹机原审批全厂合计7台,实际建设数量为5台(原有2台),余2台暂未实施,不影响整体工艺流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加弹废气有效****设备处理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相应限值要求,沿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通过单独管网纳管由******公司中水回用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当地喷水织机企业;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固废、废丝废布及次品、废综丝及滤网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破损废加弹油桶、破损废机油桶、收集的废油、喷淋废液、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加弹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工业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沿25m的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检测报告可知,加弹废气配套废气处理出口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油雾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无量纲)均可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值均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量纲)符合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表5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相关要求。根据检测报告可知,生活污水排放口各污染因子均能达到相应标准;生产废水排放口各污染因子均能达到******公司中水回用站进水水质要求。企业危废暂存仓设置在厂区南侧辅房,面积约15m2,现已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目前一般包装固废、废丝废布及次品、废综丝及滤网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破损废加弹油桶、破损废机油桶、收集的废油、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固废委托****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企业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根据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东、西、北三侧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区限值。厂界南侧毗邻其他企业,不具备检测条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21 | 0.255 | 0 | 0 | 0.121 | 0.121 | |
| 0 | 0.048 | 0.102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002 | 0.005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605 | 1.088 | 0 | 0 | 0.605 | 0.605 | / |
| 1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 化粪池 | 根据检测报告可知,生活污水排放口各污染因子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
| 1 | 水喷淋+干式过滤+工业油烟净化器装置 | 项目加弹废气有效****设备处理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相应限值要求,沿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水喷淋+干式过滤+工业油烟净化器装置 | 项目加弹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工业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沿25m的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检测报告可知,加弹废气配套废气处理出口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油雾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无量纲)均可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值均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量纲)符合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表5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相关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了合理的布局,建设新厂房,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时关闭门窗等措施。 | 厂界噪声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区限值。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了合理的布局,已建设部分新厂房,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时关闭门窗等措施。 | 企业厂界东、西、北三侧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区限值。厂界南侧毗邻其他企业,不具备检测条件。 |
|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固废、废丝废布及次品、废综丝及滤网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破损废加弹油桶、破损废机油桶、收集的废油、喷淋废液、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企业危废暂存仓设置在厂区南侧辅房,面积约15m2,现已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目前一般包装固废、废丝废布及次品、废综丝及滤网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破损废加弹油桶、破损废机油桶、收集的废油、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固废委托****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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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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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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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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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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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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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