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10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2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132
传 真:0994-****370
通讯地址:****市健康西路505****环境局
邮 编:83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建设年产 6000立方米铝塑复合板生产线项目 | ******市产业****创业园三期 | **** | **汇翔达****公司 | 本项目租赁**市美****公司已建厂房,办公生活区,新增2条铝塑复合板生产线,布设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区。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熔融挤出、精压复合废气经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搅拌、修边、破碎回收废气经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界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园区管网,由阜****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噪声,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风机安装消声器,设备须合理布置并加强维护保养。营运期需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废高分子膜、废保护膜、除尘灰、废铝皮、废滤袋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铝塑复合板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统一收集、分拣后破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环卫处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及管理台账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处理,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经收集暂存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