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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建设用地 |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6-08-06 |
| 发文字号: | 青政土函 【2026】171号 | 生效日期: | 2026-08-06 |
****关于国阳光储数融合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 【2026】171号
****政府:
你州《关于国阳光储数融合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工程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西政〔2026〕43号)已于2026年8月3****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州**市柯鲁柯镇茶汉沙村的0.9605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作为国阳光储数融合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市自然**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批准文件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三、你州要指导用地单位开展压覆矿产**查询、报批等工作。如涉及压覆战略性矿产**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不予供地。
四、具****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