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现将《****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中心(第25批)认定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满足《****信息化厅****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省通知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二、程序流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纸质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省数字工信平台”(https://gdii.****.cn/szgx/ywtb-gzc/cms/index)在线提交申报资料。
(二)企业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系统于8月10日上午10时开放申报,申报单位须在9月20日24时完成提交至各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提交:待各区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最终版申报材料,打印一份并盖章,于9月29日前提交至所属辖区工信主管部门。
(三)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1.各区初审: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于9月24日17时前在平台完成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推荐上报:各区汇总初审通过企业相关信息,从系统导出推荐企业汇总表,并在9月30日前按要求将推荐上报文、推荐企业汇总表(盖章版)和申报材料(一****信息化局。超过规定时限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三、其他要求
(一)强化企业申报主体责任。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和省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系统申报材料应保持一致),对提供材料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并把好材料初审关。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按管理办法和省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
(三)开展申请变更
1.请****技术中心,如有所在企业更名、主营业务变更等情况,按照通知的要求将纸质变更资料(一份)于9月29日前交至所属辖区工信主管部门。
2.请各区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表和企业纸质变更资料(一份)于9月30日前一并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中心(第25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2.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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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
(申报咨询联系人及电话:****中心****公司:许继森137****5902、丘凯倩139****2343,2026****中心认定QQ群:****290289;申报网站技术支持:020-****3823;****信息化局联系电话:****144;区工信部门联系电话:**区****306,**区****997,**区****069, 高新区****243,经开区****87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