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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283035K | 建设单位法人:张波 |
| 王晓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区 |
| **回族自治区**市**区**西路258号 |
| 110kV灵北线#20-#23、#55-#56、#68-#77杆塔改造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区 |
| 经度:106.228540,106.226480;106.206340,106.201470 纬度: 38.048250,38.047420;38.033010,38.0158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29 |
| 吴环审〔2025〕1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3 |
| 13.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283035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76GTL99X | 验收监测单位:**海阔****公司 |
| ****0100MA7FAGP940 | 竣工时间:2026-04-25 |
| 2026-05-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21 |
| 2026-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list/3.html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线路改造工程,改造线路长1×2.629km,**单回路铁塔9基,拆除原线路水泥杆11基: ⑴110kV灵北线#56段:在原有路径上对其进行抬高改造,改造线路长1×0.199km,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杆塔1基,导、地线利旧。拆除原线路水泥杆1基(塔号:原#56)。 ⑵110kV灵北线#68-#77段:在原有路径上对其进行抬高改造,改造线路长1×2.430km,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杆塔8基,并更换导、地线。拆除原线路水泥杆10基(塔号:原#68-原#77)。 ⑶安装杆号牌9套,警示牌9套,相序牌共9套,更换杆号牌51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线路改造工程,改造线路长1×2.629km,**单回路铁塔9基,拆除原线路水泥杆11基: ⑴110kV灵北线#56段:在原有路径上对其进行抬高改造,改造线路长1×0.199km,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杆塔1基,导、地线利旧。拆除原线路水泥杆1基(塔号:原#56)。 ⑵110kV灵北线#68-#77段:在原有路径上对其进行抬高改造,改造线路长1×2.430km,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杆塔8基,并更换导、地线。拆除原线路水泥杆10基(塔号:原#68-原#77)。 ⑶安装杆号牌9套,警示牌9套,相序牌共9套,更换杆号牌51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前期 生态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Ⅰ.避让措施: ⑴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路径,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 ⑵改造线路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在原路径进行改造,减少新开辟走廊,优化线路走廊间距,降低环境影响。 污染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的导线材质为钢芯铝绞线,导电率高,可以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的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悬垂线夹选用新一代节能金具;交叉跨越距离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二)施工期 1.生态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Ⅱ.减缓措施 ⑴输电线路在施工过程中限制施工人员施工作业范围、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工序,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⑵架空线路应设置施工围栏,划定临时占地红线,防止扩大扰动面积,控制施工人员及施工车辆在施工围栏内的活动,避免出现施工人员随意践踏土地的现象,施工车辆随意扩大施工作业范围的现象。 ⑶施工材料等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车辆行驶路线,施工便道应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临时施工便道宽度严格控制在3.5m范围内,以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⑷本项目输电线路占地类型为水浇地、其他林地,植被类型为人工种植的玉米、杨树、柳树等,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植被恢复。 ⑸输电线路在水浇地施工时,施工作业应采取表土剥离、单独堆存并进行遮盖保存。 ⑹本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⑺在各项基础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施工,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后期用于植被恢复。土方施工避开雨天,遇有大风天气时暂停土石方的施工,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遮盖、拦挡等临时性防护措施,以免造成更大面积的植被破坏和土壤表层的破坏。 Ⅲ.恢复措施 ⑴表土回填:施工占地开挖的土方按照土层顺序进行回填,剥离的表土,按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堆放至临时占地区域,便于后期植被恢复使用。 ⑵土地整治:施工结束后,对项目扰动区域实施土地整治措施,整治方式为机械整治,整地深度为0.3m。 ⑶植被恢复:土地整治后,根据原地貌类型对占用水浇地的区域进行复耕,如土地翻耕,种植玉米等。对占用林地的区域,由建设单位缴纳林地补偿费,林业部门统一进行补植。 Ⅳ.补偿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土地类型为水浇地区域时,应对塔基永久占用的水浇地进行生态补偿。根据《**回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输电线路工程杆、塔基用地可以不办理用地预审和土地征收(用)手续,应当给予合理补偿”,项目塔基占地无需办理征地手续,因此本次生态补偿采用以赔代征经济补偿的方式。 Ⅴ.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应做好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加强管理监督。 环评批复要求:施工前,应在施工边界设置施工围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格按绿色施工方案施工,临时堆土采取拦挡、苫盖措施,减少临时用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治理和恢复。 污染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⑴施工扬尘 ①输电线路施工应设置施工围栏,在敏感目标处施工应设置围挡。 ②施工现场的临时堆土及其它建筑垃圾,若在施工场地内堆置超过48h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③在回填、易产生扬尘工序等施工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场地等进行洒水等降尘措施;施工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必须做除泥除尘处理,严禁车轮带泥的车辆上路行驶,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④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做好作业面覆盖工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便道进行洒水等降尘措施。 ⑤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⑥在水泥塔基拆除、新塔基基础开挖过程中,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土方开挖量,施工结束后,应尽快进行土方的回填,缩短裸露时间,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⑦开挖的土方采取遮盖措施,并及时回填开挖土方,多余的土方进行清运,全部用于线路塔基临时占地平整恢复使用,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⑵废污水 ①本项目输电线路均使用商品混凝土,无施工废水产生。 ②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材料堆放场所租用附近的厂房,施工人员租住附近的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租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⑶噪声 ①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 ②在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设置施工围挡,临时占地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布设,限制鸣喇叭,减速慢行,尽量减少车辆运输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③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定期维护和保养,使其一直保持良好的状态,减轻因设备运行状态不佳而造成的噪声污染。 ④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并禁止夜间施工。 ⑷固体废物 ①施工过程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分类集中收集,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场地清理。 ②施工期塔基开挖产生的土方用于周围临时占地恢复使用,无弃土产生。 ③拆除的金属件、导线、钢材等可回收建材由建设单位及时回收处置。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拆除的塔基基础、废包装等),运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依托租住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处置。 环评批复要求: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 生态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①线路巡检人员,沿固定巡检道路行驶,减少了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②定期对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并及时进行布置。 污染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⑴电磁环境 ①输电线路设计严格执行环评及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提出的要求,采用合理的导线截面及结构,提高导线、金具加工工艺及控制导线对地距离,减少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 ②按照****公司规定,对项目进行巡视、维护和检修,确保运营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③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以及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④在满足项目对导线容量要求的前提下,提升和改善导线的绝缘性和安全性,减轻对电磁环境的影响。 ⑤加强对项目周围民众科普宣传工作,提高民众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⑥项目110kV输电线路运营期导线、地线采用合理的导线截面及结构,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及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确保110kV输电线路及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4kV/m(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kV/m(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控制限值),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⑵噪声 ①输电线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并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降低输电线路噪声的影响。 ②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以及对运营期噪声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噪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③项目110kV输电线路运营期导线、地线采用合理的导线截面及结构,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可听噪声水平,输电线路及敏感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⑶废水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不产生废水。 ⑷固体废物 运行期间只定期进行巡视和检修。巡检人员所产生的垃圾很少,且严格要求其随身带走,不在当地遗留。 环境管理措施: ****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环境管理人员以不少于1人为宜,环境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岗位责任制中明确所负的环保责任。监督国家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制订和贯彻环保管理制度,监控本项目主要污染源,对各部门、操作岗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 ①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 ②建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环境监测。 ③不定期地巡查线路各段,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保证保护生态环境与项目运行相协调。 ④检查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⑤****环境保护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并组织整改发现的问题。 ⑥根据相关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与施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制定企业环境保护计划,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落实环保措施,保护项目区域生态环境。运营期按照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其他: 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或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一)前期 生态影响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Ⅰ.避让措施: ⑴本次改造线路在原路径改造,改造路径较短且选取适宜的塔杆;合理规划施工临时场地,施工便道大部分利用现有道路,牵张场布置在植被稀少且远离敏感目标的区域;项目不设施工营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路径,均布置在植被稀少区域,减少了扰动地表的面积和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程度。 ⑵本项目线路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在原路径改造,改造路径较短,不涉及开辟新的线路走廊,改造后,总体塔基数有所减少,减少了占地、植被破坏及土石方的产生,降低了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污染影响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次改造段线路利旧及**导线材质均为钢芯铝绞线,导电率高,有效降低了工频电磁场强度;同时选用节能金具,减少了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输电线路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2.0m,线路经过环境敏感目标处提高导线高度,导线对地高度为15.9m,满足环评提出的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及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2.0m的要求,同时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的对地最低允许高度。 (二)施工期 1.生态影响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Ⅱ.减缓措施 ⑴经调查,本次输电线路改造在施工区域设置了围栏,在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设置围挡,施工单位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及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人员、车辆在规定的施工作业带范围内活动、行驶,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减少了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⑵经调查,本次改造在施工区域设置施工围栏,在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设置围挡,划定临时占地红线,控制施工人员及施工车辆在施工围栏、围挡内的活动,未出现施工人员随意践踏土地的现象,施工车辆随意扩大施工作业范围的现象。 ⑶经调查,施工材料等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车辆行驶路线,施工便道主要利用现有道路,并严格控制**临时施工道路宽度在3.5m范围内,减少了对土地扰动及地表植被的破坏。 ⑷本项目输电线路占地类型为水浇地、其他林地,植被类型为人工种植的玉米、杨树、柳树等,施工结束后,根据原地貌类型对占用水浇地的区域进行复耕,土地翻耕后种植玉米。对占用林地的区域统一进行林木补植。 ⑸输电线路在水浇地施工时,施工作业剥离的表土单独堆放,妥善保存并苫盖,回填时按照原土层进行回填,用于施工结束后土地复耕;在其他林地施工时,施工作业剥离的表土单独堆放,妥善保存并苫盖,回填时按照原土层进行回填,用于施工结束后林木补植。 ⑹本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知识宣传,提高了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期间未出现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 ⑺施工单位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按设计的塔基基础占地面积、基础型式等要求进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后期用于土地复耕及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土方施工未在雨天和大风天气进行;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妥善保存并苫盖,未造成更大面积的植被破坏和土壤表层的破坏。 Ⅲ.恢复措施 ⑴表土回填:施工占地开挖的土方按照土层顺序进行回填,剥离的表土,按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堆放至临时占地区域,用于后期植被恢复使用。 ⑵土地整治:施工结束后,对项目扰动区域实施土地整治措施,整治方式为机械整治,整地深度为0.3m。 ⑶植被恢复:根据原地貌类型对占用水浇地的区域进行复耕。对占用林地的区域统一进行林木补植。 Ⅳ.补偿措施 经调查,建设单位对本项目输电线路改造塔基永久占用的水浇地进行生态补偿,本次生态补偿采用以赔代征的经济补偿方式。 Ⅴ.管理措施 本项目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知识宣传,提高了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同时施工单位合理组织了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人员、车辆在规定的施工作业带范围内活动、行驶,同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施工前,施工单位在施工边界设置了施工围栏,在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设置围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格按绿色施工方案施工,临时堆土采取拦挡、苫盖措施,减少了临时用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土地平整、生态治理和恢复。 污染影响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⑴施工扬尘 ①输电线路施工时设置施工围栏,同时在敏感目标处施工时设置了围挡。 ②其他建****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未在施工场地内堆置超过48h,减少了堆存时间,未引起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③在回填、易产生扬尘工序等施工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场地等配备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施工车辆驶出施工场地**行除泥除尘处理,车辆车轮未带泥上路行驶。 ④项目施工期间未在大风天气实施土方开挖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土方开挖量,对土方进行防尘网苫盖,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方的回填,缩短其裸露时间,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措施。 ⑤施工期未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⑥施工单位在旧塔基拆除、新塔基基础开挖过程中,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土方开挖量,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土方的回填,缩短裸露时间,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⑦开挖的土方采取防尘网苫盖措施,并及时回填开挖土方,多余的土方进行清运,全部用于线路塔基临时占地平整恢复使用,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⑵施工废水 ①本项目基础施工采用台阶基础,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期间无搅拌废水产生。 ②项目未设施工营地,施工材料堆放场所租用附近的厂房,施工人员租住附近的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租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⑶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排放限值要求。 ②在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设施工围挡,临时占地布设在远离环境敏感目标的位置,同时对运输车辆限制鸣喇叭,减速慢行,减少了车辆运输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③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施工期间未出现因设备维护不良造成的噪声较大现象。 ④经调查,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未在夜间22:00-06:00施工,无施工扰民情况,无居民投诉。 ⑷固体废物 ①施工过程对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分类集中收集,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及时进行清理。 ②施工期塔基开挖产生的土方全部用于施工区域土地平整及植被恢复,无弃土产生。 ③线路拆除段产生的金属件、导线、钢材等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再利用,不能利用的废水泥块、废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由****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期塔基采用台阶基础,不需要设置泥浆沉淀池,无干化泥浆产生。 ④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依托租住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处置,未随意丢弃和堆放。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通过对照本项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了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 生态影响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①运行期线路巡检人员按固定线路巡检,结合无人机等辅助设备,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扰动。 ②建设单位将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的检查纳入日常管理,同时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 污染影响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⑴电磁环境 ①输电线路设计严格执行环评及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提出的要求,采用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输电线路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2.0m,线路经过环境敏感目标处提高导线高度,导线对地高度为15.9m,满足环评提出的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及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2.0m的要求,同时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的对地最低允许高度,减少了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 ②按照****公司规定,对项目进行巡视、维护和检修,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灵北线运营期监测断面工频电场强度在1.138~376.42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829~0.0973μT之间,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电磁敏感目******社、**村163号民房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分别为241.36、34.12V/m,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为0.0876、0.1477μT,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③建设单位将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及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定期监测统一纳入环境管理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④在满足项目对导线容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提升和改善导线的绝缘性和安全性,减轻了对电磁环境的影响。 ⑤运行期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周围民众科普宣传工作,提高民众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⑥项目110kV输电线路运营期改造段线路利旧及**导线材质均为钢芯铝绞线,导电率高,有效降低了工频电磁场强度;输电线路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2.0m,线路经过环境敏感目标处提高导线高度,导线对地高度为15.9m,满足环评提出的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及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2.0m的要求,同时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的对地最低允许高度。建设单位将本次改造工程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计划中。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架空输电线路监测断面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监测结果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电磁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⑵噪声 ①本次改造段线路利旧及**导线材质均为钢芯铝绞线,导电率高,有效降低噪声;线路改造段输电线路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2.0m,线路经过环境敏感目标处提高导线高度,导线对地高度为15.9m,满足环评提出的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及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2.0m的要求,同时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的对地最低允许高度,降低了输电线路噪声的影响。 ②建设单位将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及运营期噪声的监测统一纳入环境管理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噪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③项目110kV输电线路运营期导线、地线采用了合理的导线截面及结构,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降低线路噪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灵北线架空输电线路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昼间为40dB(A)、夜间为37dB(A),监测结果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⑶废水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不产生废水。 ⑷固体废物 运行期间线路巡检人员按固定线路巡检,架空线路巡检人员所产生的垃圾随身带走,不在当地遗留。 环境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运****管理部门,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设置环保部门并配备相应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监督国家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制订和贯彻环保管理制度,监控本项目主要污染源,对各部门、操作岗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 ①制定了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监测计划,同时将其纳入纳入运营期环保管理计划。 ②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工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的监测,同时建立了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监测计划。 ③建设单位建立定期及不定期线路巡查计划,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保证保护生态环境与项目运行相协调。 ④检查了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在施工期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间建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环境现状监测制度,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⑤****环境保护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并组织整改发现的问题。 ⑥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了设计和施工。****管理部门,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在施工期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间进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环境现状监测,同时将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环境现状监测纳入运营期环保管理,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正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了验收报告,将按规定进行相关信息的公开。 其他: 对照环办辐射〔2016〕8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不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至开工建设未超过5年,不涉及重新审核。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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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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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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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Ⅱ.减缓措施 ⑴输电线路在施工过程中限制施工人员施工作业范围、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工序,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⑵架空线路应设置施工围栏,划定临时占地红线,防止扩大扰动面积,控制施工人员及施工车辆在施工围栏内的活动,避免出现施工人员随意践踏土地的现象,施工车辆随意扩大施工作业范围的现象。 ⑶施工材料等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车辆行驶路线,施工便道应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临时施工便道宽度严格控制在3.5m范围内,以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⑷本项目输电线路占地类型为水浇地、其他林地,植被类型为人工种植的玉米、杨树、柳树等,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植被恢复。 ⑸输电线路在水浇地施工时,施工作业应采取表土剥离、单独堆存并进行遮盖保存。 ⑹本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⑺在各项基础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施工,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后期用于植被恢复。土方施工避开雨天,遇有大风天气时暂停土石方的施工,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遮盖、拦挡等临时性防护措施,以免造成更大面积的植被破坏和土壤表层的破坏。 Ⅲ.恢复措施 ⑴表土回填:施工占地开挖的土方按照土层顺序进行回填,剥离的表土,按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堆放至临时占地区域,便于后期植被恢复使用。 ⑵土地整治:施工结束后,对项目扰动区域实施土地整治措施,整治方式为机械整治,整地深度为0.3m。 ⑶植被恢复:土地整治后,根据原地貌类型对占用水浇地的区域进行复耕,如土地翻耕,种植玉米等。对占用林地的区域,由建设单位缴纳林地补偿费,林业部门统一进行补植。 Ⅳ.补偿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土地类型为水浇地区域时,应对塔基永久占用的水浇地进行生态补偿。根据《**回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输电线路工程杆、塔基用地可以不办理用地预审和土地征收(用)手续,应当给予合理补偿”,项目塔基占地无需办理征地手续,因此本次生态补偿采用以赔代征经济补偿的方式。 Ⅴ.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应做好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加强管理监督。 环评批复要求:施工前,应在施工边界设置施工围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格按绿色施工方案施工,临时堆土采取拦挡、苫盖措施,减少临时用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治理和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Ⅱ.减缓措施 ⑴经调查,本次输电线路改造在施工区域设置了围栏,在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设置围挡,施工单位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及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人员、车辆在规定的施工作业带范围内活动、行驶,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减少了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⑵经调查,本次改造在施工区域设置施工围栏,在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设置围挡,划定临时占地红线,控制施工人员及施工车辆在施工围栏、围挡内的活动,未出现施工人员随意践踏土地的现象,施工车辆随意扩大施工作业范围的现象。 ⑶经调查,施工材料等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车辆行驶路线,施工便道主要利用现有道路,并严格控制**临时施工道路宽度在3.5m范围内,减少了对土地扰动及地表植被的破坏。 ⑷本项目输电线路占地类型为水浇地、其他林地,植被类型为人工种植的玉米、杨树、柳树等,施工结束后,根据原地貌类型对占用水浇地的区域进行复耕,土地翻耕后种植玉米。对占用林地的区域统一进行林木补植。 ⑸输电线路在水浇地施工时,施工作业剥离的表土单独堆放,妥善保存并苫盖,回填时按照原土层进行回填,用于施工结束后土地复耕;在其他林地施工时,施工作业剥离的表土单独堆放,妥善保存并苫盖,回填时按照原土层进行回填,用于施工结束后林木补植。 ⑹本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知识宣传,提高了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期间未出现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 ⑺施工单位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按设计的塔基基础占地面积、基础型式等要求进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后期用于土地复耕及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土方施工未在雨天和大风天气进行;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妥善保存并苫盖,未造成更大面积的植被破坏和土壤表层的破坏。 Ⅲ.恢复措施 ⑴表土回填:施工占地开挖的土方按照土层顺序进行回填,剥离的表土,按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堆放至临时占地区域,用于后期植被恢复使用。 ⑵土地整治:施工结束后,对项目扰动区域实施土地整治措施,整治方式为机械整治,整地深度为0.3m。 ⑶植被恢复:根据原地貌类型对占用水浇地的区域进行复耕。对占用林地的区域统一进行林木补植。 Ⅳ.补偿措施 经调查,建设单位对本项目输电线路改造塔基永久占用的水浇地进行生态补偿,本次生态补偿采用以赔代征的经济补偿方式。 Ⅴ.管理措施 本项目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知识宣传,提高了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同时施工单位合理组织了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人员、车辆在规定的施工作业带范围内活动、行驶,同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施工前,施工单位在施工边界设置了施工围栏,在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设置围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格按绿色施工方案施工,临时堆土采取拦挡、苫盖措施,减少了临时用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土地平整、生态治理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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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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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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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