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回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在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的基础上,****教育督导室对永**、中**、**市、**区、**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开展了省级督导评估,经专家审核及实地核查,永**、中**、**市、**区、**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政府同意,拟推荐永**、中**、**市、**区、**县申报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8月15日,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单位情况。
****委员会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10-****2048。
****监督举报电话:0951-****145 、****047。
****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