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6年—2029年顶汊省****处理厂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质疑事项一:1、采购文件第26页“一、采购需求前附表,付款方式:“日处理量在2万立方米(含2万立方米)及以下的,成本+酬金0.7%;日处理量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以实际水量*中标单价。注:成本包括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电度电费、水费)、工资及福利费、外购原材料费(药剂费)、污泥运输费(运距≤40km)、修理费、厂区保洁维护、办公、检测等。”需要答疑的问题:(1)成本+酬金0.7%,酬金的计算基数是成本吗酬金比例为0.7%是否有误(2)若日处理量在2万立方米(含2万立方米)及以下的,运营费是成本+酬金0.7%,此种情况下成本如何核算成本是否需要报价(3)日处理量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以实际水量*中标单价。而本项目现有一期设计规模为日处理量2万立方米,若项目实际水量一直处于2万立方米或低于2万立方米运行,则始终无法按照中标单价结算,关于运营费的计算方式是否有误2、采购文件第27页,“三、服务需求,运营限价:污水处理单位总投标单价不得大于4.79元/立方米,****处理厂运行管理费、人工费、运行过程中所需的水、电及药剂费、污泥处理费(处理至污泥含水率≤80%,不含污泥最终处置费)、污泥运输费(运距≤40KM,超过40KM的部分由建设单位承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更换费,绿化管养费、厂区安保等费用。不含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如有则由发包人承担。”需要答疑的问题:设施设备的更换费,是否指的是日常维修时,小的零部件更换,而不是整个设备的重置更新标书代写
答复:问题一:(1)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修改为“安装进、出水流量计,以处理后水质达标的出水量作为处理水量,每月****分局、住建局、财政局三家进行抄表,按照实际处理水量计算,按月由**县****公司进行支付运营期费用。
日处理量在2万立方米(含2万立方米)及以下的,成本+酬金7%;
日处理量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以实际水量*中标单价。
注:成本包括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电度电费、水费)、工资及福利费、外购原材料费(药剂费)、污泥运输费(运距≤40km)、修理费、厂区保洁维护、办公、检测等。”酬金的计算基数是成本。(2)若日处理量在2万立方米(含2万立方米)及以下的,运营费是成本+酬金7%,成本不需要报价。(3)计算方式无误。
问题二:设施设备的更换费,是日常维修时,小的零部件更换,而不是整个设备的重置更新。
质疑事项二:一、招标文件35页评分标准“****公司****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或BOT、PPP、委托运营模式在特许经营期内)承****处理厂运营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须同时提供运维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注:1.若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取得的,以联合体中运营方提供的业绩为准。以上业绩包含投标人以PPP、BOT、委托运营模式****公司实施运营的业绩。2.提供的业绩出水标准中涉及氟化物不能证明的,须提供业主或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1、请问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中****处理厂和出水指标涉及氟化物出水标准,可否作为证明材料2、请****公司****公司****水厂运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二、我司为小微企业,****公司为大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请问我司是否不适用本项目中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三、招标文件P47,运营限价:****处理厂运行管理费、人工费、……污泥处理费(处理至含水率≤80%,不含污泥最终处置费),“不含污泥最终处置费”是否可理解为只包含污泥在厂内处置到80%含水率的费用,不包含外运至第三方的处置费用标书代写
答复:问题一1:提供的业绩出水标准中涉及氟化物不能证明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中****处理厂和出水指标涉及氟化物出水标准,可作为证明材料。
2:****公司****公司****水厂运营业绩,不予认可。
问题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问题三:污泥处理费(处理至含水率≤80%,不含污泥最终处置费),即包含污泥在厂内处置到80%含水率的费用,不包含外运至第三方的处置费用。
更正日期:2026年8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县****公司
地址:****中心联合体11楼、**县**镇来阳路151号
联系人:朱林
联系方式:139****8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永**路67****财政局四楼)
项目联系人:程铸月、李娜
联系方式:0550-****144、157****0525、183****8518
3.****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址:****中心9楼
联系方式:0550-****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