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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446080 | 建设单位法人:徐翔宇 |
| 王洪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新区 |
| **省**市高新区**路2766号 |
| 车辆涂装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30-C3630-改装汽车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 **路2766号 |
| 经度:117.107170 纬度: 36.111090 | ****机关:****开发区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24 |
| 泰环审报告表〔2025〕K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 |
| 12.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44608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902MA3C0HF3X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900MA3DTEHY7X | 竣工时间:2026-04-13 |
| 2026-04-14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13 |
| 2026-07-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12it87U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喷涂粉粒物料车650辆、带电作业车400辆 | 实际建设情况:年喷涂粉粒物料车650辆、带电作业车400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工序、喷枪清洗工序 |
| 喷枪清洗工序环评中未分析,实际生产过程中有喷枪清洗,此工序为生产必备环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应达标排放。本项目环评报告表要求如下: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及危废暂存、漆料暂存废气。项目调漆、喷漆、补漆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烘干工序在密闭烘干室内进行。 ①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一套“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9m高的排气筒P2排放; ②补漆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一套“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9m高的排气筒P2排放; ③危废暂存间废气、漆料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7m高的排气筒P3排放; ④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车间密闭等措施进行处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无废水外排。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空压机、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漆渣、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废过滤棉、废过滤袋、废活性炭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后,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事故水池一座,容积130m3,消防水池一座,容积为570.5m3; 喷漆房、油漆暂存库、危废暂存间地面已按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导流沟、集液井。 | 实际建设情况:①环评报告表废气要求:排气筒P2,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废气负压收集+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9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P3,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7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VOCs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限值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验收期间情况:根据验收期间******公司出具的编号为RPHJ****04387的检测报告数据,VOCs、颗粒物排放浓度浓度满足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②环评报告表废水要求: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废水,生产过程调漆工序用水全部损耗,无生产废水产生。验收期间情况:本项目生产过程调漆过程用水,生产过程全部损耗;喷枪清洗产生的废水经低温蒸发设施处理后固体作为含漆料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冷凝水循环使用清洗喷枪。无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③环评报告表噪声要求:项目北、南、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西厂界执行4类标准(西邻**路)。验收期间情况:根据验收期间******公司出具的编号为RPHJ****04387的检测报告数据,噪声达标排放。 ④环评报告表固废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涂装工序产生的漆渣、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废过滤袋、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同时其收集、运输、包装等应符合《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标准要求。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设计,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并设立危险标志,危险废物的转移应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有关规定。验收期间情况:项目涂装工序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漆渣、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废过滤袋、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 ⑤环评报告表风险措施要求:建立事故水池一座,容积130m3,消防水池一座,容积为570.5m3;喷漆房、油漆暂存库、危废暂存间地面已按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导流沟、集液井。实际建设情况为企业事故水池、喷漆房、油漆暂存库、危废暂存间均依托原有,企业对厂区绿化之外的其他区域、道路进行了一般硬化,对喷漆房、烘干室、油漆暂存库、危废暂存间及事故水池采用30cm厚3:7灰土夯实,C20砼垫层100厚,C25防渗混凝土浇筑。 |
| 喷枪清洗废水含有少量漆料,经低温蒸发设施处理时会产生少量废气,此设施设置在喷漆房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环评中未分析喷枪清洗废水。清洗喷枪废水经低温蒸发设施处理后,固体物质作为水性漆渣暂存于危废间,冷凝水回用作为清洗喷枪用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要按报告表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3.要积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降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 4.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责任,要落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环保设施和项目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5.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须控制在总量确认书总量指标之内。 6.应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责任,在实际排污行为产生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7.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要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依托现有防渗措施,各类固废在产生、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已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固废散失。 2.****已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已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为370961-2025-055-L ;企业于2026年1月30日组织全员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2026年2月25日,针对危险废物泄漏进行了专项实战演练(模拟废漆渣转运洒落过程)。企业积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降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 3.****积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施工、绿色运营。 4.****已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责任。落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环保设施和项目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 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 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5.已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验收检测结果,VOCs 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6.****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责任,在本项目实际投产前已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手续,将车辆涂装生产项目纳入。 7.****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环发[2015]162 号)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及时公开相关 环境信息。同时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若项目出现公众问题,及时解决公众提出 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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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39.5 | 10436.5 | 0 | 0 | 0 | 21076 | 10436.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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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29 | 0.184 | 0 | 0 | 0 | 0.413 | 0.184 | / |
| 0.189 | 0.636 | 0 | 0 | 0 | 0.825 | 0.636 | / |
| 1 |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1M类、N类汽车及表2、表3中排放限值 | 与环评一致。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进入“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高19米的排气筒P2排放气经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高19米的排气筒P2排放;未收集废气采取车间密闭措施处理。 | 喷漆房、烘干室排气筒P2出口 VOCs 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5mg/m3(均值:0.85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86kg/h(均值:0.0462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1M类、N类汽车中排放限值要求(VOCs 30mg/m3 ,排放速率 3.0kg/h)。喷漆房、烘干室排气筒P2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4mg/m3(均值:3.82mg/m3 ),最大排放速率为0.239kg/h(均值:0.207kg/h) ;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制要求(10mg/m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速率标准限值要求(19米)(5.42 kg/h)。 | |
| 2 | 二级活性炭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1M类、N类汽车及表2、表3中排放限值 | 与环评一致。危废暂存、油漆暂存产生的废气经经负压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7米的P3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废气采取车间密闭等措施处理。 | 危废暂存间废气、漆料暂存间废气排气筒P3出口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3mg/m3(均值:0.65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51kg/h(均值:0.00144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1M类、N类汽车中排放限值要求(VOCs 30mg/m3,排放速率 3.0kg/h)。 |
| 1 | 采取设备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 项目北、南、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西厂界执行4类标准(西邻**路) | 与环评一致。采取设备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正常生产,南、北、东厂界昼间噪声处于51.8-57.7dB(A)之间,小于 65dB(A);西厂界昼间噪声分别为53.4dB(A)、56.6dB(A),小于70dB(A);南、北、东厂界夜间噪声处于44.0 -49.0dB(A)之间,小于 55dB(A);西厂界夜间噪声分别为47.0dB(A)、49.2dB(A),小于55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
| 1 |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漆渣、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涂装工序产生的漆渣、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废过滤袋、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同时其收集、运输、包装等应符合《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标准要求。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设计,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并设立危险标志,危险废物的转移应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有关规定。验收期间情况:项目涂装工序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漆渣、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废过滤袋、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 |
| 1 | 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 ****已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已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为370961-2025-055-L ;企业于2026年1月30日组织全员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2026年2月25日,针对危险废物泄漏进行了专项实战演练(模拟废漆渣转运洒落过程)。企业积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降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 |
| 1.综合车间等离子切割工序设置两根排气筒,两根排气筒污染因子相同,高度总和30m,但排气筒距离仅5m。室内废气管道锈蚀严重。2.危废暂存间中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识未上墙。3.现有工程综合车间机加工环节排放形式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无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更换室内废气管道,将两根排放相同污染物的排气筒合并为一根。2.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识上墙,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3.本项目总量确认书中已确认综合车间机加工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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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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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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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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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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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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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