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恒生大厦1幢屋顶渗水维修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9日
开标日期:2026年08月10日
新恒生大厦1幢屋顶渗水维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壹拾贰万陆仟肆佰陆拾玖元柒角伍分(¥:126469.75元)
采购人:****
地址:**市**区张洼路118号(鸭林冲地铁站5号口步行110米)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方式:159****054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路1666号
联系人:史新军
联系电话:177****9484
公示期: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1666****集团201室,联系人:史新军,联系电话:177****9484。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