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作为本项目磋商文件补充说明,与原磋商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一、问题 1:采购文件提及最新一期《**市两创产品目录》,公开渠道检索到最新版本为《2022年**市两创产品目录》,确认该目录是否为本项目评审有效版本,是否存在更新或补充版本。标书代写
答复:本项目评审采用的有效版本为《2022年**市两创产品目录》。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指"最新一期"以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前****信息化局正式向社会公布的具体期次为准。标书代写
二、问题 2:本项目食堂采购设备在 2022 版目录中未检索到匹配产品;评分规则 “每提供一类有效认定文件得 2 分”,是否要求投标产品及制造商产品必须列入目录;目录无匹配产品时该分项是否所有供应商均不得分,是否存在其他认定途径。
答复: 1、本评分项仅认可正式列入《2022年**市两创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制造厂商产品条目必须在目录内方可得分;目录外产品无其他认定途径,不接受厂家自行出具的创新类证明替代目录。
2、供应商所投产品全部不在目录范围内的,本评分项不得分,全部供应商执行统一评审标准。
三、问题 3:请明确 “有效认定文件” 具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复:投标响应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不全不予计分:
1、《2022 年**市两创产品目录》官方文件对应产品完整页面扫描件,需清晰显示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
2、投标产品与目录产品一致性说明,列明目录产品名称、投标产品名称,说明二者属于同一产品。 仅提交目录截图不予认可,制造商自行出具的产品认定证明不作为计分依据。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属于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如与原磋商文件内容冲突,以本答疑更新说明为准,其余条款仍执行原磋商文件。
2、各潜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请遵照本答疑要求,防止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不予计分。标书代写
项目名称:**一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