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东邑****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选址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鹤塘镇路上村,占地面积21515平方米,为**项目。项目采用“格栅+旋流沉砂+调节+水解酸化+AAO+二沉+中间水池+**度沉淀池+滤布滤池”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2000吨/日,服务范围****基地内企业生产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主要建设内容为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组合池、二沉池、污泥回流井、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中间水池、除臭基础、**度沉淀池、滤布滤池、出水标准排放口等;**污泥脱水机房、变配电间、PLC控制室、加药间、药剂储存间,进出水在线监测间等,以及配套公用辅助设施和废气处理系统。项目总投资4934.27万元。
项目处理后的尾水排放至后彰溪,排污口经纬度:北纬26.****3500°,东经119.****1702°,排放方式为近岸连续排放。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流”的原则,严格服务范围内污水纳管要求,实现清污分流。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的洒水、车辆冲洗和水泥养护,不外排;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选择枯水期施工,施工营地、物料堆放场地等临时场地应远离水体布置,并设围挡措施,以免雨水冲刷流失导致附近水体污染。
运营期间服务范围内的废水应达到纳管标准方可接入,项目纳管标准为PH值6~9、COD≤300mg/L、BOD≤150mg/L、SS≤150mg/L、NH3-N≤30mg/L、TP≤3mg/L、TN≤40mg/L。应做好进水水质监控工作,禁止接纳含有重金属、氟化物、难降解有机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接入,污水厂进水口应安装流量、pH、COD、氨氮等指标的在线监测系统;应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关注进水水质对生化处理系统的影响,定期对各处理工段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并根据水质水量变化及时调整运行参数,确保污水处理系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并达标排放;建立完善长期监测制度,重点关注排污口附近水质变化情况,减轻尾水排放对后彰溪河道的不利影响。项目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表1、表4一级A标准,其中氨氮≤3.5mg/L,总磷≤0.2mg/L。
(二)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四周应设置硬质围挡,并配备喷雾降尘措施,施工物料堆放应加篷布覆盖;优化施工车辆进场路线,运输车辆采用防尘网覆盖车身,沿途经过敏感目标时应降低车速,防止土石方散落,并定期清扫运输道路的洒落物。运营期间应采取有效的恶臭控制措施,预处理区、生化区和污泥处理区等区域应采取“加盖密闭+负压”的措施,确保恶臭气体有效收集,减少恶臭的无组织逸散,收集后采取“碱洗喷淋塔+生物滤池”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标准;厂界臭气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表6中的二级标准。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轻噪声影响程度。运营期间各类水泵、污泥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首先考虑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远离居民区布置;加强厂区内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营期厂区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做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原则,根据厂区内各构筑物功能、防渗要求,分别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其中沉砂池、调节池、生化处理系统、污泥脱水系统、危险废物贮存间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区设置。建立地下水监测管理体系,项目应在厂区上游、下游及厂区内分别设置3口监测井,按要求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并建立台账。
(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在综合利用基础上,确保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应加强污泥贮存管理,对污泥的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情况实施备案报告制,污泥固化后运输应采取密闭、防水、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园区环境应急要求,建立水环境三级风险防控体系,采取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同时加强后彰溪流域水质监测,确保流域水环境安全,项目建设事故池容积应不小于9000立方米。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措施落实;按照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定期开展污染物监测;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管理规定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六、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生态****支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达**市生态****支队、****环境局。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6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 2026年8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