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12MACM066A54 | 建设单位法人:邵征南 |
| 邵征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市******村委竹仔塘村大塘坝岭 |
| ****石英砂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市******村委竹仔塘村大塘坝岭 |
| 经度:109.544790 纬度: 21.600210 | ****机关:******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0 |
| 北审批建准〔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 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12MACM066A5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12MACM066A54 | 验收监测单位:**正大****公司 |
| ****0706MA5QBXU00X | 竣工时间:2025-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556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1条石英砂生产线及相关的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石英砂24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主要建设1条石英砂生产线及相关配套工程,建成后年产石英砂24万吨。 |
| 项目分期建设,球磨机、浮选机等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1条石英砂湿法生产线。本项目石英砂原矿进厂后,存放在原砂堆场。首先经过洗矿工序(脱泥)处理,再进入选矿工序(筛分、磁选、脱泥、脱水等工序)处理得到石英砂产品1,其含铁量小于300ppm;对筛选出粗砂进入球磨工序,球磨后的砂料进行筛分、磁选、浮选、脱泥、脱水等处工序理石英砂产品2,其含铁量小于120ppm。根据各产品具体含铁量及客户要求分别出售或混合达到相应要求后出售。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1条石英砂湿法生产线。项目(一期)石英砂原矿进厂后,存放在原砂堆场。首先经过洗矿工序(脱泥)处理,再进入选矿工序(筛分、磁选、脱泥、脱水等工序)处理得到石英砂产品1,其含铁量小于300ppm;对筛选出粗砂(产品2)进行外售。根据各产品具体含铁量及客户要求分别出售或混合达到相应要求后出售 |
| 项目分期建设,球磨机、浮选机等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及产品装卸粉尘、堆场扬尘、运输道路扬尘。项目洗砂生产线全过程采用湿法生产,进料、原料装卸过程采用喷淋洒水装置进行降尘。原料堆场设置三面高于料堆高度的硬质围挡,使用防尘布完全遮盖,产品仓库三面围挡并加盖顶棚。须加强场地规划及管理,严禁随意堆放,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清扫保持整洁;物料密闭运输,减少运输扬尘。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设置两个沉淀池和1个**池,其中1#沉淀池容积2800立方米、2#沉淀池容积4200立方米,**池容积4200立方米。生产废水、堆场及道路区域初期雨水通过集水沟渠汇入沉淀池内,通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抽至**池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地施肥浇灌。 须加强厂区管理,做好原料和产品仓库防雨措施,减少雨水对物料的冲刷,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废水处理措施正常运行,严禁生产废水横流及排放,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沉****砖厂原料;重选及磁选的含铁杂质外售作为建筑材料。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2020)管理及暂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洗砂生产线全过程采用湿法生产,进料、原料装卸过程采用喷淋洒水装置进行降尘。原料堆场和产品堆场水泥硬底化,设置三面高于料堆高度的硬质围挡,使用防尘布完全遮盖,定期洒水。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保持清洁;车辆限速,密闭运输。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项目设置两个沉淀池和1个**池,其中1#沉淀池容积2800立方米、2#沉淀池容积4200立方米,**池容积4200立方米。沉淀池和**池均铺设PE防渗膜进行防渗。生产废水、堆场及道路区域初期雨水通过集水沟渠汇入沉淀池内,通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抽至**池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地施肥浇灌。 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安装减振垫圈、加强设备的保养等措施进行减振降噪。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压滤机下方设置尾矿仓库,占地面积为60m2,混凝土结构,三面围挡,地面用水泥硬化,用于暂存压滤后得到的泥饼和含铁杂质等。****砖厂用作制砖,及时清运处理,含铁杂质收集后作为建材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产品堆场水泥硬底化,设置三面高于料堆高度的硬质围挡,使用防尘布完全遮盖,定期洒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76 | 0 | 0 | 0 | 0.76 | 0.7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两个沉淀池和1个**池,其中1#沉淀池规格为35m×20m×4m,容积2800m3;2#沉淀池规格35m×30m×4m,容积4200m3;**池规格为35m×30m×4m,容积4200m3 | / | 两个沉淀池和1个**池,其中1#沉淀池规格为35m×20m×4m,容积2800m3;2#沉淀池规格35m×30m×4m,容积4200m3;**池规格为35m×30m×4m,容积4200m3 | / |
| 1 | 进料、原料装卸过程采用喷淋洒水装置进行降尘。原料堆场设置三面高于料堆高度的硬质围挡,使用防尘布完全遮盖,产品仓库三面围挡并加盖顶棚。须加强场地规划及管理,严禁随意堆放,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清扫保持整洁;物料密闭运输,减少运输扬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进料、原料装卸过程采用喷淋洒水装置进行降尘。原料堆场和产品堆场水泥硬底化,设置三面高于料堆高度的硬质围挡,使用防尘布完全遮盖,定期洒水。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保持清洁;车辆限速,密闭运输。 | 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垫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安装减振垫圈、加强设备的保养等措施进行减振降噪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项目沉****砖厂原料;重选及磁选的含铁杂质外售作为建筑材料。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2020)管理及暂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压滤机下方设置尾矿仓库,占地面积为60m2,混凝土结构,三面围挡,地面用水泥硬化,用于暂存压滤后得到的泥饼和含铁杂质等。****砖厂用作制砖,及时清运处理,含铁杂质收集后作为建材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