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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厚钢板
需求描述为采购人对残余钢铁提供残值处置服务 |
2,000 元 | 72 批 | 144,000 元 |
1.本次报价全部用人民币报价,实行一次性报价。由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单价最低限价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为现场自提全费用固定单价计价(含税)。供应商所报单价为一次性闭口价,一旦成交,按单价包干,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所有履约本项目的相关成本全部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报废残值处置费、技术资料、运输、清理、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安全风险费、代理服务费及与货物有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未列明的费用视为已综合摊入单价。投标报价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本项目设置单价最低限价2000元/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将本项目范围内报废钢铁的处置完毕、运离现场,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2.本次竞选的有效期为90天。
1.货款计算办法:实际过磅实际吨位×成交单价。
2.货款支付办法:成交供应商于签定合同后,交预付款壹拾万元,中途根据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实际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剩余货款。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