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沪03破630号华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39分钟前 公 开 人:****管理人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于2024年7月10日作出【(2024)沪03破6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22日作出【(2024)沪03破630号】决定书,指定******公司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目前本案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为充****公司的重整价值以及重整可行性,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在三中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面向社会预招募意向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现将本次预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内容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成立于1999年11月30日,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市**区望园路1698弄30号21幢3层3425室,法定代表人王命辉。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期限为自1999年11月30日 至 2049年11月29日。

公司登记状态为存续,公司当前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所占比例
1 ****集团****公司 50000万 100%
合 计 50000万 100%


二、债务人名下资产

根据审计报告,华济公司主要财产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类资产,涉及167户单位(含地产发包单位47户)。其中对少数地产单位的应收款,****法院执行裁定书或查封保全地产单位名下对应资产。

除前述债权外,华济公司持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号D****59574,****建设部核发,有效期至2030年7月29日)系本案的核心无形资产。

三、预招募须知与招募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工作结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债务人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承诺函并缴纳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安排,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3.本案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后,如三中院或债权人会议不再要求公开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本次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将直接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后续重整程序。如三中院或债权人会议要求在破产重整程序内再行公开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本次招募中选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支付投资保证金,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等额的重整程序保证金或后续的重整投资款,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清算程序中已提交的投资方案中所载投资条件)。除非出现新的重整投资人最终给出的重整条件优于本次确定的意向投资人的报价或新报价,否则本次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即为本案破产重整程序中的重整投资人。

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报名条件

为保证重整工作顺利进行,报名参选的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意向投资人拥有建筑行业总包从业经验和管理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需以一个投资主体的身份参与招募和遴选,并需明确牵头意向投资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牵头意向投资人作为联合体的负责人,具体负责联合体参与招募和遴选的各项工作,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意向投资人未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查或未经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6.意向投资人不具有根据相关法律、****法院要求不适宜参与重整投资的其他情形。

四、预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为保证重整工作高效完成,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8月25日17点之前提交报名。前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报名期限。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市**区**西路1088****中心801室

(2)邮政编码:200052

(3)电子邮箱:****@sohu.com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逸,138****5529

(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附件1)及报名承诺函(附件4)。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意向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机关的授权文件。

(3)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历史沿革、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意向投资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需提供基金管理人的背景情况介绍。拟在实施投资过程中新设SPV作为持股平台的,简要说明拟新设SPV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设立方式等。

(4)如为联合体参与报名,需要提供联合体内部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由全体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介绍各自角色、权利义务、分工及职责等情况,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意向投资人,由牵头意向投资人负责提交报名材料、支付保证金、投资款等。管理人的相关通知等发送至牵头意向投资人,即视为已通知联合体投资人。

(5)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

(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意向投资人若存续三年以上,应当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存续三年以下(含),应提供全部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例如银行存款证明等。

(8)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送达信息的文件。

(9)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签订保密协议。

(10)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证明材料。

(11)管理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一式叁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如为联合体报名的,上述报名材料每份均应加盖全体联合体成员的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并由全体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前述指定地址,并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拷贝至保密U盘,一并现场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报名截止日前,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以PDF文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邮箱(同时附邮寄纸质材料的邮寄面单)。

(二)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银行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并备注付款事由“投资人报名保证金”:

账户名称:****管理人

账号:366********260032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西支行


(三)初步审查

意向投资人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该意向投资人(若为联合体的,向牵头投资人发送)。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有权通知补正并给予三天的补正期,但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期间不因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意向投资人未按照管理人的要求补正报名材料,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意向投资人未通过初步审查。

(四)尽职调查并提交投资方案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收到管理人审查结果通知之日起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协调积极配合提供资料、接受访谈。意向投资人自****调查所需的一切费用。同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背景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如经调查意向投资人条件与报名材料不符,管理人将在遴选评审阶段予以提示。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6年9月24日17点之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向管理人正式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用印且密封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前述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意向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银行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4,000,000元(大写:肆佰万元整),并备注付款事由“投资人投资保证金”。

(五)意向投资人若为联合体的特殊安排

在最终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经管理人许可,财务投资人可以和产业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并确定由产业投资人作为牵头意向投资人;或更换产业投资人组成新的联合体,但新的联合体成员应当符合全部报名条件。

(六)遴选并确定意向投资人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三中院的监督指导下,视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最终确定遴选机制、安排评审工作,最终择优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报告。

(七)确定意向投资人后的流程

在本次确定意向投资人结束后,管理人将协调适格主体向三中院申请本案转重整程序。在三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管理人将结合预招募期间中选意向投资人、投资方案和本案债权人会议意见等因素,决定是否再次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转入重整程序后,中选投资人后续应当及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若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

(八)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或者通过初步审查但未按期提交《意向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或者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但未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投资保证金(如有)。

对于按期提交《意向重整投资方案》且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但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投资保证金。

对于最终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价款(不计息)。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预招募和遴选意向投资人事项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招募和遴选的流程、条件等作出调整、变更、豁免等。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



附件
附件4.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2.身份证明.docx 下载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1.报名意向书.docx 下载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0
招标公告
(2024)沪03破630号华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