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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平土收储示字〔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政府批准,拟对下述土地收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收回土地申请人:****服务中心。 1.宗地坐落和用途:**县学府街北、冠云清华苑南;拟用途为住宅用地。 2.拟收储土地勘测面积:16582.99平方米(合24.87亩)。 3.宗地四至:****村地、西至****武装部、南至**村地、北至**县******公司。 土地申请人在公告期内把收回土地的相关资料、证件交回****。 本公告为期15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10日至2026 年8月28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馈到****(联系电话:0354-****161),并注明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