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开发区****社区****中心项目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平台自动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采购内容及数量:
1.招标项目概况:最高限价198万元。
2.招标范围:金****社区****中心项目电梯12台电梯(具体以发包人需求为准),其中货梯2台,客梯6台,扶梯4台。包括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运输、装卸、产品保护、有关行业专管部门验收并取得电梯使用许可证、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3.工程建设地点:**市婺**秋滨街道社塘路以东、仙华北街以西、八达路以北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货到工地;安装工期:到货后40天内完工,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5.电梯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电梯质量合格标准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gov)、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或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安装调试保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电梯设备制造商出具在有效期内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及以上代理商(或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2.电梯制造商具有****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验证书(覆盖范围:乘客电梯额定载重量≥1000kg,额定速度≥1.5m/s;载货电梯额定载重量≥2000kg,额定速度≥1.5m/s;自动扶梯提升高度≥4.7m)。
3.如代理商参加投标的,电梯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需出具唯一授权证书,同一品牌只能以一家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参与一个品牌的投标。授权的电梯设备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制造商资格条件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一)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二)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三)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16时。标书代写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于2026年08月19日14:30(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三楼开标室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标书代写
八、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3万元整(¥:3000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标书代写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5.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标书代写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会议将于2026年08月19日14:30时在**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三楼开标室一。标书代写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市婺**环城南路西段1219号金城名座C幢801、1001室
联系人:何锦
联系电话:139****615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187****1611
地址:**市婺**金地路469号A幢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