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公告
各潜在磋商供应商:
为规范****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防范采购履约风险,保障本次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有序开展,现对本项目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条款内容进行变更补充。本变更公告为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文件相关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一、变更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约定投标(磋商)保证金缴纳相关要求,现新增本项目各标段磋商保证金缴纳条款,本项目分四个标段,各标段单独缴纳、独立评审、独立生效,具体保证金缴纳标准如下:
第一标段(项目部驻地主体装修):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元)
第二标段(项目部驻地附属工程):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元)
****工厂建设):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元)
第四标段(试验室建设):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元)
二、保证金缴纳要求
1、缴纳方式
磋商保证金须由供****银行对公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缴款、个人账户转账、第三方代为缴纳、保函以外的其他无效缴款方式。转账备注统一规范标注:****+对应标段+磋商保证金,未按要求规范备注、款项信息不符、非基本账户转出的,均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2、缴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各标段磋商保证金足额缴纳截止时间,与本项目对应标段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逾期未缴纳、未足额缴纳对应标段保证金的,直接判定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对应标段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标书代写
3、分标段缴纳规则
供应商若参与多个标段磋商,需按各标段对应标准分别足额单独缴纳保证金,不得合并缴纳、差额缴纳,未按标段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对应标段自动丧失磋商资格。
三、保证金退付与处置规则
1、未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各标段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在规定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对应标段的磋商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
各标段成交供应商所缴纳的对应标段磋商保证金,自动转为该标段履约保证金,无需另行缴纳。后续履约保证金补差、退还及违约处置,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双方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响应资料、恶意竞争、磋商有效期内擅自撤回报价、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违规串标围标等违约违规行为的,对应标段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其他说明
1、本公告发布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均视为已知悉、认可本次保证金变更全部内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全面响应本公告要求,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余所有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继续有效。
3、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本公告各标段要求规范筹备、足额缴纳保证金,确保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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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