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公租房卫生热水及烟囱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公租房卫生热水及烟囱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310000.00元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工期 |
标的预算(元) |
| 包1 |
310000.00 |
****公租房卫生热水及烟囱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310000.00 |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基本资格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证明其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缴费凭证)。标书代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9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 到****(**省**市**区联合街道大栗新村20号怡馨花地B栋301室)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标书时,请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有效证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企业,视同为执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企业,视同为执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
③****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④磋商邀请通知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08月20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注: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http://www.****.cn/)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除此之外,其它网站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 购 人:****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53****1188
地 址:**县洪市镇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联合街道大栗新村20号怡馨花地B栋301室
电 话: 155****3865
联 系 人: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