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7**区光辉至**区文治段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建设用地报批采购比选公告
****(比选代理机构)受****(比选人)委托,拟对“G347**区光辉至**区文治段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建设用地报批采购”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G347**区光辉至**区文治段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建设用地报批采购。
1.3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取一家供应商,为G347**区光辉至**区文治段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建设用地报批提供服务。
1.4项目地点:**省巴****服务区域)。
1.5比选范围及内容:完成本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建设用地报批等全部工作。(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
1.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结束。
1.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比选人有关要求。
1.8 比选预算价(最高限价):132万元(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一)基本要求
2.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2人员资格要求:无。
2.3业绩资格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至少完成1个用地预审或者建设用地批复类似业绩。加急标书代写
2.4财务要求:无;
2.5信誉要求:
2.5.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5.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5.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5比选申请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5.6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2.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比选。
2.7.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7.2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7.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8月10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12日18时00分(**时间)。
3.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登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bazhong.****.com”,按****服务中心--操作指南--比选申请人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3.3 获取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注:
1.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转账前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并按缴费流程说明步骤进行操作。
2.指定收款账号为招采系统自动生成的专用账号。
3.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4.报名费发票系统于次月下旬发送至比选申请人平台注册邮箱。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11时00分(**时间),地点为:**省**市**区望王路东段453号一楼开标室。加急标书代写
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的截止日前将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送达上述地点,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比选申请人应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收取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人:****
地址:**省**市**区龙盘街9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27-****688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望王路东段453号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827-****203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