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园区****园区污水管网衔接工程(标段三:K1+630.8—K2+164.8)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园区****园区污水管网衔接工程(标段三:K1+630.8—K2+164.8)敷设d1200特制钢承插口污水管534米,开挖及修复路面51.68平方米,**污水检查井8座。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07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08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08月13日 | |||||||||
| 拟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 | ****924.60元 |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韦河(身份证号:452802********0070;注册证书号:桂245****6079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班展(身份证号:450621********1415;注册证书号:桂** C3(2025)****12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市老**雨污排水分流改造一期工程-兴贸路、景阳路、明秀路、冲卜路排水改造项目4标段 企业诚信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 | ****413.82元 |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陆青梅(身份证号:452129********1425;注册证书号:桂245****3292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世康(身份证号:450521********5216;注册证书号:桂**C3(2015)****28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保利.领秀前城项目8#市政道路工程 企业诚信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报价 | ****429.70元 |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213****3433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闫青青(身份证号:130123********5544;注册证书号:冀**C3(2024)****14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开发区怀丙路、邦秀路与新元高速交叉引桥建设项目 企业诚信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 公示媒介 | ****政府采购网(zfcg.****.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fcgggzy/)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608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3标段**国中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3标).pdf 附件:3标段**暖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标段中通建工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