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食堂大宗食材及物资供应定点配****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机关大院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省**县星沙街道东六路266****广场一期12栋1009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本标段的****机关食堂一办蔬菜类(蔬菜、水果、豆制品及其他素食类)配送。 采购预算****000元/年,****000元/3年,合同一年一签。 结算单价=基准单价×(1+中标上浮率) 2.基准价的确定: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海吉星同类产品的市场报价(不少于两次)给甲方确认基准价,经甲方确认后。采用海吉星公布的批发价,每月的货款将在基准价基础上按(1+上浮率)进行结算。 3.若商品在海吉星没有报价的情况,经甲方同意,可在周边各类市场、商超询价,购买结算价格按照询价的平均价下浮3%结算。 3.1若商品在周边各类市场、商超均无报价,可优先但不限于按下列标准进行定价: (1)以线上京东价格为供货价。 (2****超市的价格为供货价。 (3)当商品在周边市场、****超市均无价格时,则可参考其他品牌或同类同规格商品,以协商时线上其他品牌或同类同规格商品的价格为供货价。 (4)当商品在周边市场、****超市均无价格时,也无其他同类同规格商品参考时,以乙方提****机关事业单位的有效凭证上的价格为供货价。 (5)特殊情况无法定价或对定价存在异议,可在纪检部门参与下通过****党组会进行协商。 4.因季节性变化或天气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部分品种的价格相对每月周期内双方确认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时,乙方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价格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调整。 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须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甲方按年度预留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一定比例,用于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具体预留比例以上级财政部门年度文件规定为准。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注意事项: 1.乙方按需采购各类蔬菜,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产品运输、储藏要求 1.乙方负责产品到配送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负责食材的采购;乙方负责其派出的配送人员的人身保险,配送人员发生的任何意外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2.由甲方下达配送单(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具体时间),乙方按照配送单组织采购与配送。乙方需在中标后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食材详细清单。配送时,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清单品类,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配送清单。乙方负责产品在配送地点的保管,直至验收合格。 3.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重量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乙方开具多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4.每次根据甲方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甲方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并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不对甲方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乙方所供货物需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 7.乙方尽量避免将水果和蔬菜等与调料及干货、肉类(水产品)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8.乙方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乙方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舱,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 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材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确保食材在运输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9.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乙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所购食材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特殊、紧急商品须按甲方要求进度进行供货。 10.出入库管理:乙方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产品包装 1.乙方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2.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乙方应根据配送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乙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交接要求 1.乙方遇特殊配送要求时,应视情况提前3小时与甲方联系。 2.乙方须加强采购配送的组织管理,所有项目人员须遵守采购配送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食堂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5.****的相关部门有权对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每次配送的食材由乙方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2.人员配置要求乙方应组建不少于3人的专业配送团队为甲方提供配送服务,并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1)乙方具有配备用于本项目配送的专用车辆,至少配备一台运输车辆。(自有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应与乙方名称一致)及车辆的照片;租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的照片和租赁合同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乙方公章。) (2)乙方具有配送场地。(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购买合同复印件(购买人名称应与乙方名称一致);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乙方公章。) 4.其他要求应符合的相关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1.1 《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1.2 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1.3 《GB 2763-2026 食品安**家标准》。 1.4 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1.5《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 1.6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1.7《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1.8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本招标文件因需求标的物因种类繁多,未对一切相关产品的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这些标准应为合同履行过程中最新公布实施的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本招标文件所引述的标准和规范如与中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质量要求 2.1 甲方食堂的负责人及相关联系人有权参与配送工作的全程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及时收集用户意见,积极加强与甲方的业务联系。 2.2 材质要求 (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食材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食材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2)乙方所供食材不得将不合格品、假冒伪劣产品、病死残剩产品掺杂其中,不得提供下文描述的禁止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0)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1)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2)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食品; 1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4)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5)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6)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8)转基因产品。 (4)乙方所配送的食物和货物的规格、质量须经甲方认可且达到优等质量标准,不得以次充好,若乙方提供的产品未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回更换。 2.3 索证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供货时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1)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等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所供肉类须提供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 (2)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4)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 (5)根据甲方要求能够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各类检验检测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以上资料按需提供。 其他要求 3.1 按甲方需求采购各类物品,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关于货品分装、分割等其他满足使用的相关要求,价格应提前考虑在本次报价中。 3.2 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甲方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乙方最终结算价=实际供货数量×基准单价×(1+中标上浮率8.0%)。但乙方年度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年度预算价格(130万元),超过部分金额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 2.付款方式: 2.1双方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的《供货结算汇总表》(内容应包括实际供货数量、基准单价、上浮率及应结算金额)及经采购人验收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报送采购人审核。货款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乙方需先行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付款期限予以顺延),采购人在下一自然月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并支付相应款项。 2.2乙方最终结算价=实际供货数量×基准单价×(1+中标上浮率8.0%)。但乙方年度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年度预算价格(130万元),超过部分金额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 2.3由于乙方采取欺骗、隐瞒、虚报等手段,故意抬高配送价格的,采购人经调查发现配送价格虚高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按市场价重新结算。 2.4乙方有责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采购人对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采购人应与乙方协商调整,乙方有举证责任。在报价的有效期内,采购人按双方所确定的商品价格进行验收货,并给予结算货款。物资的数量,以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应物资数量为准。 2.5乙方提供给采购人的各类票据、检测报告、价格资料等,均应使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应每天将配送单据送至采购人审查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收款账户: ****银行开慧支行(****:820********069687)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7-20 —— 2027-07-19 五、服务地点 ****政府机关食堂(一办)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采用分批次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采购人按规定进行处理或由行政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若检测结果证实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标准,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测结果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乙方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重新采购配送直至验收合格,有关重新采购配送、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负责全部采购费、配送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及配送。 5)乙方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应立即与采购人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本合同/订单一致,质量及索证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并共同签署到货验收结果。 6)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采购人依据《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对乙方的供货情况按月考核,考核采用扣分累计制,考核结果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技术履约要求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服务履约要求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商务履约要求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及标准履约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及标准履约验收。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应及时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供货期内,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提前供货到位(即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甲方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经甲方书面通知并调查核实后,首次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当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20%的违约金;第二次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当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50%的违约金;累计发生三次或单次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更换供货商家,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除直接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偿上述款项所支出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受理费等相关费用)。 5.乙方在收到甲方要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甲方的正常需求量。甲方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甲方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乙方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不因甲方的验收行为而终止责任。 6.乙方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甲方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甲方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协议,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赔偿。 7.乙方保证除甲方另有安排外,每天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食品食材配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确保甲**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如有延误损失赔偿以合同为准,不能及时送达要当即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若乙方不能按时送货,甲方有权另择其他供应商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定期与甲方联系,听取和接受甲方对配送情况的意见建议;为方便管理,乙方投入的人员、车辆(应予以固定)等进入甲方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遵守甲方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甲方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 9.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11.乙方聘用员工的具体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劳动部门颁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所聘用员工福利待遇必须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所有同类岗位须实行同工同酬,乙方在报价测算时,不得低于以上标准进行测算。 12.乙方应具有食品检测相关人员、设备、场地,或与具有食品检测****公司签订检测协议。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10日仍未整改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当年度预算总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或人身发生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甲方有权按《考核评分表》对乙方的供货情况按月考核,考核采用扣分累计制,考核结果作为结算支付依据,具体如下:按月考核85分(含)以上为合格,85分(含)以上按货款的全额支付;85分(不含)以下每分扣货款200元。根据考核结果,合同周期内低于80分的中标人,第一、二次进行约谈,第三次终止**。 6.乙方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采购人有权依据《机关食堂供应商管理制度》开具《机关食堂供应商处罚单》,从月底结账总额中扣除该笔款项金额。(扣除款项与考核同时生效) 7.凡有下列情况出现的,采购人可随时暂停乙方在本项目中的供货资格直至终止合同,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还将追责,因乙方下列情形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乙方考评结果较差或达不到国家、行业或合同约定标准;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4)乙方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5)乙方违反合同条款不能诚信履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执行。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