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8-10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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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村居法律顾问服务 (杨园一居、杨园二居、杨园三居、杨园四居、欣连苑居委、新高苑一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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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镇级财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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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内容 |
根据《关****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法局关于推进村居“家门口”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高东镇“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的推进方案》文件精神,为了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切实提升居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结合高东实际,拟在中介集市****事务所,共同参与高东镇村居法律服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事务所的****社区结对服务律师,****政府及高东镇辖区居民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在社区管理、居民自治、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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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有关事项 |
服务类型 |
律师****服务所服务 |
服务金额 |
6.0000万元 |
| 报价参考依据 |
《上****政府指导价标准》 |
一年多签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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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时限 |
2026年9月至2027年9月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8-18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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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开始时间 |
2026-08-18 10:00:00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6-08-20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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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要求 |
律师****服务所服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人员资质 |
律师执业证: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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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定性条件 |
(一)在中介集市报名前3个月内存在1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二)在中介集市报名前1年内存在2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三)在中介集市报名前2年内存在1次记入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四)在中介集市报名后中介服务合同签订前,存在记入一般或者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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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一)参与同一项目采购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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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方式 |
择优选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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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信息 |
项目联系人 |
宋李 |
项目联系方式 |
183****8852 |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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