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788****办公室)
传真:0438-****085
通讯地址:**市**区**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市 | **** | **省****公司 | 该项目位于**省**市**市小九号村(现****处理场院内),****填埋场西南侧闲置库房用于本次处理车间。建筑面积约1000m2,主要为**市****机关食堂垃圾,不包含居民厨余垃圾。餐厨垃圾运至处理车间后直接处理,不进行储存。建设餐厨垃圾处理线1条,日处理餐厨垃圾30t,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现有办公楼****填埋场****处理站处理; 运营期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生产废水、****填埋场****处理站处理,应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间接排放****处理厂进水指标(从严执行);****填埋场****设备处理后暂存于**池,由市政管****处理厂,处理后应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双**沟,最终经灰塘沟排入拉林河。2、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运营期工艺废气净化系统在经过“集气罩+碱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组合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蒸汽发生器(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经15m高烟囱(DA002)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厂界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间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填埋场进行处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填埋场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分选废弃物、三相分离残渣分类收集,均委托****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5、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卸料仓、三相分离生产区、粗油脂储存区为重点防渗区,采用混凝土+2mm人工材料(HDPE)防渗层,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采取铺设混凝土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储油罐区建设高0.25m,有效容积10m3的围堰。危险废物贮存点建设、运行、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