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一中食堂经营服务项目(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南黎街道人民中路221号1#1201
成交金额:本项目0租金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一中校本部一层食堂及培训部食堂经营服务 服务范围:**一中校本部一层食堂及培训部食堂经营服务。 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经营期间内,负责维修食堂内的水电、空调、桌椅等,确保周边下水道通畅(根据校方要求进行改造和维护、维修)。天气炎热或者寒冷时确保空调正常运转,营造适宜就餐环境。投标企业服务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得私自改变食堂布局结构,经营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经营的场所、设备、设施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转租、转让、分租。如发现有任何分包、转包、转租、转让、分租的形式,学校将立即停止相应窗口的营业并处以2000元罚款,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在经营期满后不再考虑继续经营,****学校招投标工作中的黑名单。(2)合同期满或因经营方的责任而导致合同终止后,经营方自备物资(指库存物资、自行添置的设备等)由经营方自行处理,学校不承担任何处理的义务。学校所提供或投入的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存放地****学校****学校备案。经营方经营期满必须确保校方所投入的设施、设备正常、完好,****学校,如有缺损或丢失照价赔偿。(3)经营过程中,学校的房屋建筑的维修工作及维修费用,由学校负责;原有学校提供的设备、设施维修工作及维修费用,由经营方负责。 服务时间:1年,服务期满后,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如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采购。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消防法》及其他国家、****学校相关文件和管理制度。 |
五、评审专家名单:詹会娟(组长)、宋美芝、路旭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约定,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北**翔恒泰3区13栋,联系方式:0557-****58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区银河三路518号
联系方式:130****0396(校本部)、138****3217****学校)
名 称:****
地 址:**市**北**翔恒泰3区13栋
联系方式:0557-****585
项目联系人:李翔
电 话:0557-****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