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位于**回族自治区**市**县恒安街以东,富兴北街以西,意湖路以北,安兴路以南。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逸泉院项目样板间顶层露台装修工程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逸泉院C10-3-802室顶层露台样板间整装装修工程,施工面积113.05㎡,仅限本户型施工。工程内容严格依据工程量清单实施,涵盖露台塑木地板及镀锌龙骨铺装、楼梯间及隔墙真石漆、塑木墙板、钢结构凉亭、景观水系、露台水电改造、防水灯具、窗帘、不锈钢护栏安装,以及户外家具、定制花箱、绿植小品、儿童及环卫配套设施采购安装等全部工作,并包含材料采购、现场施工、调试、成品保护、场地清理、竣工验收配合等全套配套工序。所有施工标准严格遵照设计图纸、营销方案、施工方案及工程量清单执行,确保完工后整体效果美观统一、功能齐全、细节精良,满足对外营销展示使用要求。
5、预算金额:147394.83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工期:30天。
8、质量标准:合格。
9、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住宅装修资质;安全施工许可证证书;近两年内完成过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过投标资格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2)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状况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需提供 2023年至今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价谈判,否则均取消其谈判资格。
6)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其磋商资格。
7)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近期6个月(2026年1月-2026年6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