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中新**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我区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截至目前,****交易所成功发行5支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为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迭代升级,一体推进我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创新发展,“十五五”期间,我局将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有意向参与的企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概述
知识产权证券化作为一种前沿的金融创新工具,通常是指发起机构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证券化产品。它将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知识产权等各类无形资产),转化为可在资本市场交易流通的证券产品,以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未来预期收益为基础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以获取融资,进而提高企业资产流动性。
二、征集范围及要求
1.在**市**区依法注册登记,且对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方式有探索意愿并存在融资需求。
2.企业作为权利人持有具备一定创新性、市场竞争力和潜在经济价值的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3.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配合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相关的尽职调查、价值评估、产品设计与发行等工作。
三、相关说明
1.本项目以知识产权构造基础资产,通过风险隔离、信用增进等方式设计债券产品,再由计划管理人在资本市场发行融资。企业通过证券化产品在资本市场亮相,有助于扩大宣传效应和提升企业形象,尤其适合未来三年内有IPO计划的创新主体。
2.根据《关于打造“三城一岛”产业增长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举措》,将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按其实际融资成本最高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扶持,每年扶持资金总额最高250万元。(具体以当年度申报指南为准)。
3.本次征集工作旨在为企业搭建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对接的桥梁。****产权局将对申报企业及提交的材料情况进行筛选,联合发行主体(**单位)对符合条件且具有代表性的意向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并适时召开小范围座谈交流会。
四、公开征求期限及报名方式
“十五五”期间常年接受报名。请有意向参与2026-2027年度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的企业,于2026年9月30日之前提交盖章扫描版《意向申请表》至指定邮箱(zscqyycjc@gdd.****.cn)。后续将安排专职人员联系,请保持电话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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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