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4分钟前 | 公 开 人:中钰资本****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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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钰资本****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各位债权人及债权人代表: 2023年8月28日,****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破申6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钰资本****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20日出具(2023)京01破357号决定书,指定****事务所为中钰资本****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债务人财产的接管、调查、管理及处分,以及债权人会议的组织等相关工作。 根据已表决通过的《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的规定,管理人应当提前3日通知已知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结合本案破产工作推进情况,为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决定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会议时间:2026年8月25日下午14时30分 会议形式:网络会议 会议地点:钉钉群 会议召集人:管理人 二、参会人员 1、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且经管理人初步审核确认的全体债权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 2、债权人系自然人的,由本人参会;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会; 3、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特别授权事项,包括表决权、质询权等)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方可参与会议及相关表决; 4、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以及管理人工作人员、审计评估机构人员、受理法院工作人员,可列席本次会议(无表决权); 5、债权人未按时参会且未委托代理人参会的,视为放弃本次会议的参会权、表决权及相关权利,不影响会议的正常召开及决议的效力。 三、参会需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债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2、法人/其他组织债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委托代理人参会: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明确授权范围)、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理人系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执****事务所指派函(加盖律所公章); 备注:债权申报阶段已提交上述相关材料且在委托期限内、委托事项包含表决权的,可不再重复提交。 四、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六》; 2、提请债权人会议就《中钰资本****公司财产处置方案》进行表决; 3、管理人作下一步工作计划的报告. 五、会议表决规则 1、本次会议表决遵循《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的规定,依法申报债权且经确认的债权人均享有表决权; 2、表决方式:本次债权人会议采用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非现场表决方式包括书面、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及网络投票方式(需在表决期限内提交); 3、表决期限: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14时30分,逾期未提交表决意见的,视为放弃本次表决权利;标书代写 4、表决结果由管理人负责统计,统计完成后3日内,将表决结果书面通报全体债权人,****法院备案。 六、特别提示 1、请各债权人务必按时参会,妥善安排行程,避免错过会议及表决时间; 2、债权人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于2026年8月23日前书面通知管理人,否则因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无法收到会议相关通知及材料的,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3、会议相关材料,管理人将在会议前3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群、钉钉群等方式送达各债权人,请及时查阅并做好参会准备; 4、参会人员需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扰乱会议秩序,不得从事与会议议程无关的活动,自觉配合管理人的签到、身份核实等工作; 5、本次会议相关通知及决议,将同步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n/pcajxxw/login)发布,供全体债权人查阅; 6、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会的,债权人应在会议召开前2日书面告知管理人,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参会(是否准许由管理人结合案件情况决定)。 七、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人:黄亚琴、徐佳佳 联系电话:131****5980 、185****5728 联系地址:**市**区**东路8号汇宾大厦6层 特此通知。 中钰资本****公司管理人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