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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0日我局对**省**市**区双才镇观音坪饰面用砂岩矿(5万m3/年)**工程、**省**市**区双才镇荒东坝饰面用砂岩矿(5万m3/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2-****780
通讯地址:**市**区汉安大道东段436号 ****中心二楼236窗口(生态环保业务)
邮编:641100
附表:2026年8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附表:
2026年8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省**市**区双才镇观音坪饰面用砂岩矿(5万m3/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内市环东审批〔2026〕14号 | 2026.8.10 |
| 2 | 关于**省**市**区双才镇荒东坝饰面用砂岩矿(5万m3/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内市环东审批〔2026〕15号 | 2026.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