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10
|
|
公告编号
|
****
|
截止日期
|
2026-08-17
|
|
招标代理
|
****
|
|
|
| 招标编号: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人地址: |
|||
| 招标标段名称: |
2026年机场线正线钢轨预防性打磨项目--标段2:打磨前测量及打磨后质量验收 |
||
| 建设地点: |
虹桥2号航站楼-浦东机场1号2号航站楼 |
||
| 工程规模描述 |
|||
| 工程概况描述: |
虹桥2号航站楼-浦东机场1号2号航站楼线路及道岔钢轨打磨前测量及打磨后质量验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 工程总投资: |
70.7820万元人民币 |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限价为30.1165万元人民币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07月31日(含后期观测日期,实际截止时间视打磨施工进度)止。其中各节点时间要求为:标书代写 (1)打磨前测量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底前完成; (2)打磨施工质量验收期:每阶段打磨施工完成后应立即进行打磨施工质量验收,验收工作在2周内完成;打磨施工计划完成时间为2027年07月31日,打磨施工整体质量验收自打磨施工完成之日起至2027年08月14日前完成。 (3)后期观测:自完成所有打磨施工质量验收后1年,预计时间为2028年07月31日(视实际打磨施工进度) 计划开始时间:2026年09月15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计划结束时间:2028年07月31日 |
||
| 其他说明: |
|||
| 投标条件 |
|||
| 资格条件: |
1、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迄今)钢轨打磨/钢轨廓形的测量或验收等相关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 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人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在**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 4、本项****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com/home)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shixin)查询,****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获取方式:通过**地铁采购平台(https://eps.****.com/)进行投标登记 投标登记时间:2026年08月11日08:00-2026年08月17日16:00 投标登记时需上传以下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公告“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完成投标登记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申通地铁智慧招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08:00-2026年09月04日10:0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赵伊、施伟、潘晓俊 |
联系电话: |
(021)-****5055-805 |
| 公告备注: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所有时间节点均以“**地铁采购平台”系统记录时间为准。电子标服务 |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地铁采购平台。标书代写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04日10:00 |
||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开标地点:**地铁采购平台(https://eps.****.com/)-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投标保证金: |
1、金额与币种:人民币伍仟元(RMB5,000.00);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递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 (1)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最迟于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转账时须注明招标编号:****,并在投****银行转账凭证。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 开户行:****营业部 户名:**** 账号:310********000****210008 (2)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写明受益人为/,担保项目为/,担保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有效期。保函原件应最迟于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4、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应最迟于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处。 5、电子保函应最迟于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招标代理邮箱。 |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0元 |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ps.****.com ****交易中心https://www.****.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