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招标人通知,现对****-**公司新增一期技改类EPC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改说明: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及第三部分投标响应表格中“*3.1.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天(以合同签订时****发电厂机组技改(需为热控或汽机)EPC总承包项目,且合同金额为300万及以上的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其中合同复印件需显示合同封面、关键页/信息页(包含合同金额)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同一业主单位的不同时期、不同项目的合同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更改为: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发电厂机组EPC总承包项目,且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其中合同复印件需显示合同封面、关键页/信息页(包含合同金额)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同一业主单位的不同时期、不同项目的合同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推延至2026年8月20日。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改为:2026年8月25日下午14:30(**时间)。标书代写
本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wxsb@iport.****.cn。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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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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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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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wxsb@iport.****.cn。)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中心18号楼13层
联 系 人:舒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卢扬华、熊睿晨
电 话:0592-****518、****394
电子邮件:luyh@iport.****.cn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