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长江流域白帝镇、草堂镇、汾河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长江流域夔州街道、朱衣镇、安坪镇、永乐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长江流域吐祥镇、羊市镇、甲高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梅溪河流域公平镇等片区生活污水工程 **县梅溪河流域夔门街道、**镇、大树镇、竹园镇、青莲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大溪河流域青龙镇、五马镇、**镇、**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发改投〔2025〕68号、**发改投〔2025〕69号、**发改投〔2025〕70号、**发改投〔2025〕71号、**发改投〔2025〕72号、**发改投〔2025〕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2.1.1 **县长江流域白帝镇、草堂镇、汾河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为**县白帝镇、草堂镇、汾河镇、岩湾乡;
2.1.2 **县长江流域夔州街道、朱衣镇、安坪镇、永乐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为**县夔州街道、朱衣镇、康坪乡、安坪镇、永乐镇;
2.1.3 **县长江流域吐祥镇、羊市镇、甲高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为**县吐祥镇、羊市镇、甲高镇;
2.1.4 **县梅溪河流域公平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为**县公平镇、红土乡、石岗乡;
2.1.5 **县梅溪河流域夔门街道、**镇、大树镇、竹园镇、青莲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为**县夔门街道、**镇、大树镇、竹园镇、平**、青莲镇;
2.1.6 **县大溪河流域青龙镇、五马镇、**镇、**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为**县青龙镇、五马镇、**镇、**乡、**土家族乡、**土家族乡、冯坪乡、**镇、龙桥土家族乡、云雾土家族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2.2.1**县长江流域白帝镇、草堂镇、汾河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技改3座,**1座;**管网97.26km;**生态调控池26座,**化利用水量335m3/d;人工湿地715m2;泵站修复3座,泵站**1座等。**费金额约4645.12万元,****处理厂分布点位及规模详见附件。
2.2.2**县长江流域夔州街道、朱衣镇、安坪镇、永乐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DN100-DN400污水收集管网102.846km;****化利用生态调控池38座,处理规模302m3/d,DN90**化利用管道30.705km,**尾水净化人工湿地34座,面积434m;****泵站4座,设计流量Q=50m3/h;****泵站1座,设计流量Q=10m3/h;实施3****处理厂技术改造(改造总规模15500m3/d)等。**费金额约6590.01万元,****处理厂分布点位及规模详见附件。
2.2.3**县长江流域吐祥镇、羊市镇、甲高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DN300污水管28.018km,DN100-DN200污水管31.390km;集中**化设施39座,合计规模237m3/d,配套**化利用管网24.820km;改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6座,合计规模2490m3/d等。**费金额约5105.09万元。****处理厂分布点位及规模详见附件。
2.2.4**县梅溪河流域公平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污水收集管网29.58km;**污水支管29.60km;****化利用管网86.30km;**DN150压力钢管1.86km;**集中**化利用设施105座,处理规模534m3/d;****泵站2座,****泵站1座,每座规模均为50m3/d;****处理站6座,改造后总规模1480m3/d(技改前总规模为2200m3/d)等。**费金额约6226.13万元,****处理厂分布点位及规模详见附件。
2.2.5**县梅溪河流域夔门街道、**镇、大树镇、竹园镇、青莲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增管网建设长度113.14km,其中**DN200-600的HDPE干管19.74km,De110-160的UPVC支管62.60km,DN80污水提升管道1.2km,DN80**化利用管道29.60km;**集中**化设施43座,合计处理规模278吨/天;****泵站1座,规模为20m3/d;****处理站1座,规模为30m3/d;****处理厂(站)18座,改造后规模为7490m3/d(技改前规模为6738m3/d)等。**费金额约5524.1万元,****处理厂分布点位及规模详见附件。****处理厂分布点位及规模详见附件。
2.2.6 **县大溪河流域青龙镇、五马镇、**镇、**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DN300-DN400污水管网51.503km,DN100-DN150污水管网44.769km;集中**化设施17座,合计规模210 m3/d,配套**化利用管网25.191km。**集中污水处理设施4座,合计规模340m3/d;改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3座,合计规模3680m3/d;建设生态缓冲带23000m2。**费金额约8141.09万元,****处理厂分布点位及规模详见附件。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设计费约747.52万元,**费约36231.54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县长江流域白帝镇、草堂镇、汾河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长江流域夔州街道、朱衣镇、安坪镇、永乐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长江流域吐祥镇、羊市镇、甲高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梅溪河流域公平镇等片区生活污水工程 **县梅溪河流域夔门街道、**镇、大树镇、竹园镇、青莲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大溪河流域青龙镇、五马镇、**镇、**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保修工作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图设计的最新要求向业主提出对地形、管网、地质进行补充勘测等,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以及工程施工现场设计(如遇现场条件发生改变及时向业主提出补测、补勘的需求并复核成果资料的有效性)服务及后期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报批工作;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配合完成竣工验收。
(2)施工:包括本项目的施工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的**与改建,施工期间的沟槽开挖、回填及道路恢复等工作、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工作)。由招标人招标采购的其他工程及设备(如有),纳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承包人应给予相应配合,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备注: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根据本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招标人有权调整具体实施范围或项目分期实施,具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不得以调整实施范围或项目分期实施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或索赔。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
√施工工期:630日历天。
备注:本项目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可能存在调整实施范围或项目分期实施的情况,调整实施范围工期不予顺延;分期实施工期可以顺延,具体以现场签证为准。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一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须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并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资格条件中的相应要求。
(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
(3)联合体牵头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4)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中心3号楼 | 地 址: | **市**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9楼 |
| 邮 编: | 邮 编: | 400014 | |
| 项目负责人: | 赵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陈强 |
| 电 话: | 023-****1813 | 电 话: | 023-****7385 |
| 传 真: | 传 真: | 023-****7377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72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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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江流域白帝镇、草堂镇、汾河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长江流域夔州街道、朱衣镇、安坪镇、永乐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长江流域吐祥镇、羊市镇、甲高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梅溪河流域公平镇等片区生活污水工程 **县梅溪河流域夔门街道、**镇、大树镇、竹园镇、青莲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大溪河流域青龙镇、五马镇、**镇、**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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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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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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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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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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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夔州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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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008********0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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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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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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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1588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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