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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6)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74号
****裁定受理(2026)渝05破申334号申请人詹华雄对被申请人******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标书代写
******公司****公司****公司,于1999年3月2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8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文向成,股东为文向成、褚人壮。登记机关为******管理局。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汽车配件、摩托车及配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日杂(不含烟花爆竹)、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日用百货,货物进出口,普通货运。
****公司、文国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4日作出(2022)渝0104民初2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文国富返还詹华雄借款1500万元及利息,文达公司就文国富的前述债务在其不能清偿部分的45%范围内向詹华雄承担赔偿责任。前述民事判决书生效后,文国富、文达公司未按期履行支付义务,詹华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查封的财产不具备处置条件,亦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院作出(2023)渝0104执144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2025年9月詹华雄申请恢复执行,仍未执行到位款项,****人民法院作出(2025)渝0104执恢25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终结该案本次执行程序。2026年7月23日,****人民法院作出(2025)渝0104执恢251号决定书,****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移送本院进行破产审查。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詹华雄对被申请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16:00标书代写
3、摇号时间:2026年8月13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9530
破产庭联系人:吴跃辉023-****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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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