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水事业部2026-2028年次氯酸钠及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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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事业部2026-2028年次氯酸钠及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事业部2026-2028年次氯酸钠及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01-2026-0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排水事业部2026-2028年次氯酸钠及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二、供货期限:2年。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年,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划分两个包组,项目总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580.00元;其中包组1为****900.00元;包组2为****680.00元。
四、招标标的内容及需求:
|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使用单位 |
1年预估需求量(吨) |
2年预估需求量(吨) |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元/吨,含税) |
合计(最高投标总价,单位:元) |
| 1 |
次氯酸钠(≥10%) |
**厂 |
1573 |
3146 |
550.00 |
****900.00 |
| 东鄱厂 |
821 |
1642 |
||||
| 沙岗厂 |
277 |
554 |
||||
| **厂 |
90 |
180 |
||||
| 大沥厂 |
66 |
132 |
||||
| 西樵厂 |
381 |
762 |
||||
| 南庄厂 |
398 |
796 |
||||
| 驿岗厂 |
728 |
1456 |
||||
| 金本厂 |
235 |
470 |
||||
| 2 |
聚合氯化铝(PAC有效含量≥8%) |
东鄱厂 |
3064 |
6128 |
420.00 |
****680.00 |
| 沙岗厂 |
1084 |
2168 |
||||
| 大沥厂 |
262 |
524 |
||||
| 南庄厂 |
2063 |
4126 |
||||
| 金本厂 |
154 |
308 |
注:(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内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部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包括: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最高投标总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包组是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报名参加本项目的1个或1个以上包组投标,可兼投兼中。
(5)本项目执行“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价”,各投标人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采购人需求,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因为合同实施过程的材料、人工、机械、设备等的价格涨落而调整合同单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未特殊注明均适用于包组1及包组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公司****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适用于包组1)投标人必须为次氯酸钠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适用于包组2)投标人必须为聚合氯化铝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3、投标人需具备如下供货合同业绩要求:
(1)适用于包组1:
1)时间范围:
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含当月往前顺推三年内的有效业绩合同。业绩合同的签署日期必须落在此时间范围内。
2)浓度要求:
投标人需以自身名义承接过次氯酸钠(浓度≥10%)的供货合同。
合同内需明确列明所提供的次氯酸钠的浓度要求,即浓度需达到或超过10%。
3)供货量要求:
在上述三年时间段的任意连续12个月内,投标人的次氯酸钠(浓度≥10%)供货量累计需不少于3600吨。
供货量的累计计算以签订合同供货量为准,需确保在连续的12个月时间段内。
4)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至少提供以下两份材料作为业绩证明:
① 合同:合同内需清晰列明所提供的次氯酸钠的浓度要求(浓度≥10%),以及合同签署的日期、供货量等相关信息。
② 发票:提供合同期内任意一张次氯酸钠供货的发票复印件。
5)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并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相一致。
若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形,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适用于包组2:
1)时间范围:
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含当月往前顺推三年内的有效业绩合同。业绩合同的签署日期必须落在此时间范围内。
2)浓度要求:
投标人需以自身名义承接过聚合氯化铝(浓度≥8%)的供货合同。
合同内需明确列明所提供的聚合氯化铝的浓度要求,即浓度需达到或超过8%。
3)供货量要求:
在上述三年时间段的任意连续12个月内,投标人的聚合氯化铝(浓度≥8%)供货量累计需不少于5300吨。
供货量的累计计算以签订合同供货量为准,需确保在连续的12个月时间段内。
4)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至少提供以下两份材料作为业绩证明:
① 合同:合同内需清晰列明所提供的聚合氯化铝的浓度要求(浓度≥8%),以及合同签署的日期、供货量等相关信息。
② 发票:提供合同期内任意一张聚合氯化铝的发票复印件。
5)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并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相一致。
若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形,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适用于包组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如下证书材料:
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许可范围须包含与次氯酸钠相关的内容)
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明细中包含氯碱或次氯酸钠);
(适用于包组2)投标人须提供其生产本项目所采购药剂对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验收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天查询为准)标书代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药剂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投标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10日17:30:00至2026年8月17日17:30:00(提供期限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440600/index)的“交易系统”模块,选择“**公共**交易管理云平台”访问。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报名,详见“七、其他事项说明”。
售价:0.00元。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1日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详见“七、其他事项说明”。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为国企采购,****政府采购范畴,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登录**公共**交易管理云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系统注册称呼为供应商,本项目供应商与投标人同义)
|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公共**交易管理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省公共**交易平台(**市)-服务指南-交易类型-**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新平台)操作手册汇总”的相关信息,咨询电话:**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技术支撑电话 :400-****-0000、0757-****1581。 (3) 已办理交易平台采购供应商诚信库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公共**交易管理云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如项目附有其他附件的,需同时下载)。 (4)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公共**交易管理云平台-交易平台采购供应商诚信库相关信息及资料,具体操作详见“**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新平台)操作手册汇总”。 |
|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标书代写 |
(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公共**交易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后,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标书代写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省公共**交易平台(**市)——服务指南——驱动程序,进入“**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驱动(新平台)”进行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0000、0757-****1581。 |
| 备用电子投 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
为了保证开标程序顺利、高效地完成,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1 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开评标备用,具体要求如下:标书代写 (1)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应为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非加密文件,文件类型为“**(新)非加密投标文件”,点击右键查看属性类型为:“**(新)非加密投标文件 (.nfsTF) ”。(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须以 U 盘或者光盘为载体(U 盘、光盘须无毒并可正常打开),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名。 (3)递交时间:开标当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4)递交方式:由投标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 (5)递交地点:****交易中心开标(5)室(**市**区乐从镇岭南大道2****中心D座1层)。标书代写 |
| 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2026年9月1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440600/index)的“交易系统”模块,选择“**公共**交易管理云平台”访问。标书代写 |
| 询问(提问)、质疑(异议)提交方式 |
1.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提交方式:供应商登录“**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点击对应的项目,打开“提问”快捷菜单,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管理云平台要求进行提交。 3.质疑(异议)提交方式:供应商登录“**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点击对应的项目,打开“质疑”快捷菜单,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管理云平台要求进行提交。 4.询问函、质疑(异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招标文件询问(提问)、质疑(异议)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投标保证金须在2026年9月1日9时00分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八、本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7日止。
九、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市禅******处理厂
电话:020-****6050
联系人:梁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电话:020-****3324
项目负责人:单卫红
项目联系人: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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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