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街道****花园)10间商铺
公开变卖公告(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国拍卖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总局令第12号)《**省公共**交易平台抵税财物拍卖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2﹞923号)、《****总局****办公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公共**交易平台接入第三方网络拍卖平台的通知》(云税办发﹝2023﹞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公司对位于**省**市**县**街道****花园)3幢、4幢、1幢的10间商铺面向社会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第一次),本批标的已于2026年8月10日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场登记并公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 标的序号 |
房屋坐落 |
房屋建筑面积 |
房屋用途 |
土地用途 |
所在层数 |
结构 |
装修 |
起拍价 |
备注 |
| ㎡ |
(万元) |
||||||||
| 1 |
****花园 3 幢 109 商铺 |
113.72 |
商业服务 |
出让 |
1-2 层 |
钢混 |
毛坯 |
50.11 |
/ |
| 2 |
****花园 3 幢 110 商铺 |
118.99 |
商业服务 |
出让 |
1-2 层 |
钢混 |
毛坯 |
52.44 |
/ |
| 3 |
****花园 3 幢 111 商铺 |
151.83 |
商业服务 |
出让 |
1-2 层 |
钢混 |
毛坯 |
66.90 |
/ |
| 4 |
****花园 3 幢 112 商铺 |
151.9 |
商业服务 |
出让 |
1-2 层 |
钢混 |
毛坯 |
66.93 |
/ |
| 5 |
****花园 4 幢 105 商铺 |
156.82 |
商业服务 |
出让 |
1-2 层 |
钢混 |
毛坯 |
58.65 |
/ |
| 6 |
****花园 4 幢 109 商铺 |
172.62 |
商业服务 |
出让 |
1-2 层 |
钢混 |
毛坯 |
64.56 |
/ |
| 7 |
****花园 4 幢 111 商铺 |
156.82 |
商业服务 |
出让 |
1-2 层 |
钢混 |
毛坯 |
58.65 |
/ |
| 8 |
****花园 4 幢 113 商铺 |
79.32 |
商业服务 |
出让 |
1-2 层 |
钢混 |
毛坯 |
29.67 |
/ |
| 9 |
****花园 4 幢 115 商铺 |
79.28 |
商业服务 |
出让 |
1-2 层 |
钢混 |
毛坯 |
29.65 |
/ |
| 10 |
****花园 1 幢 107 商铺 |
149.11 |
商业服务 |
出让 |
1-2 层 |
钢混 |
毛坯 |
55.77 |
/ |
二、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
三、变卖时间:变卖期为15天(2026年8月26日10:00至2026年9月10日10:00止),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网络变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后的结束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注: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本次变卖保留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资格;本次变卖至少一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变卖方式、变卖平台:网络变卖(电脑客户端: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m.****.com/gov,手机客户端:京东APP)。
五、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竞价开始前(每天9:00—16:30,节假日除外,****公司预约看样时间,看样联系:觉先生 1 3 6 9 8 7 9 9 3 5 2;吴女士1 8 0 8 8 3 2 2 2 2 5),展示地址:标的物所在地。因查看标的产生的安全责任问题及费用等问题,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注: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变卖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和变卖人不对标的物的权利和质量方面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交易、拒付价****公司提出异议或赔偿、补偿请求。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网络报名(网址:https://zcpm.****.com/gov)。
七、竞买资质、报名办法、款项支付: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买人须于变卖开始前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标的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对应标的物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变卖预缴款将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由平台即时解冻原路退回。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资金占用费及其他收益。
3.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变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在京**台线上支付变卖成交尾款。
4.竞买人参与竞价,变卖预缴款及成交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
5.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7日内向变卖人支付变卖成交价2%的变卖佣金。变卖佣金请买受人按时在京**台线上支付。
八、特别说明
1.以上不动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公司及委托方的承诺,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以变卖成交后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我司将尽可能地将该批不动产存在的问题在变卖公告、竞买须知中进行说明,但未载明的不动产存在的瑕疵及其他问题,变卖人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实际****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不动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不动产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变卖标的视为一手房产,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维修基金、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买受****管理部门咨询,****公司不对相关费用的准确性做任何担保。
4.本次变卖标的物如因法定事由或其他因素在变卖开始前须中止或撤回委托的,****公司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5.此次变卖标的为抵税财物,性质较为特殊,变卖均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变卖,标的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实际****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不动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不动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不动产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变卖均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变卖,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核实标的物的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因现场勘查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凡报名参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土地的现状、产权情况、标的物的特殊属性包括已知和未知瑕疵已完全了解,对标的物现状予以认可,接受标的物一切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接受标的物现状报名参加变卖会,不查看标的物而参加竞买的同样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成交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退款退房及其他索赔。我公司提供的标的物现场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公司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司了解标的物详情。
7.若本次变卖标的物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的,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受人取得变卖标的物所有权后,原《租赁合同》依旧有效,买受人根据原合同规定收取租金或与承租人另行自行协商,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办理租赁权转移移交,我司及委托方不对后续租赁权转移及租金收取情况等承担任何责任。
8.以上标的物若有承租人,请于开拍5****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相关部门核实和确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逾期未提交的,其相应的权利视为放弃和无效。承租人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有多个购买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利,如果多个优先购买人的竞价结果相同,无人再继续加价,共有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该变卖标的物应确认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人为买受人。
9.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九、公告发布相关媒介
1.本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ggzy.****.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yx)“抵税财物”板块、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m.****.com/gov)上同步发布。
2.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我公司及委托方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委托方:****
联系电话:0877 - ****354
变卖人:****公司
联系电话:吴女士1 8 0 8 8 3 2 2 2 2 5;觉先生 1 3 6 9 8 7 9 9 3 5 2 。
**** ****公司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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