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2026年普通医用耗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项下,第★2条全部条款内容,具体原文为:“中标人可提供延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软件、质控软件、AI智能审核软件、冷链管理软件等(软件所有权属于中标人,****医院HIS、LIS系统;采购人有使用权,不承担软件维护费)(提供承诺函)。”,含该条括号内的所有补充说明及承诺函提交要求。
2. 同步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6. 响应性承诺”项下,对应延伸服务的★条款全部内容,具体原文为:“★可提供延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软件、质控软件、AI智能审核软件、冷链管理软件等(软件所有权属于中标人,****医院 HIS、LIS 系统;采购人有使用权,不承担软件维护费)。”,确保招标文件前后条款逻辑一致。
3. 投标人在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须同步提交1份Excel电子版“开标一览表”,该电子版内容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一致。电子版文件以U盘为存储载体,与电子投标文件按要求一并提交;“开标一览表”的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对应格式规范。标书代写
提交本电子版文件,用于方便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数据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唱标工作及开标一览表的打印归档。标书代写
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8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中内容不一致之处,均应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更正公告中的所有事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潜在投标人具备同等约束效力。
如因未及时参阅本次公告内容而未能对已发出的更正事项或其附件文件加以相应更新的,或因未遵从本更正公告有关事项而导致任一结果情形的产生,将由相关主体自行承担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桂山街道庆丰路97号
联系方式:0877-****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小学对面)
联系方式:0877-****961、****@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鸿辽、郭秋蓉、汤航骁
电 话:0877-****961
日 期:2026年8月10日